我們說'方士',有時也叫'陰陽家',叫做:巫祝,巫祝的作用之壹,在喪儀中,'喪儀用巫祝,也用禮樂之專家'(出自《陰陽家源流論》),所以可以說術士和方士都是'儒'。我在《禮樂隨筆》中曾經說過,禮樂的目的在於和諧統壹(見《和諧統壹|論禮樂|論禮樂》)。那麽,這種“和而不同”(即“禮樂”的行動和行為所導致的“必然”結果),達到壹種“和而不同”的狀態的壹種途徑也不過如此。所謂“儒生”(或稱“術士”),其技藝、特長、目的無非如此。至於為什麽(在某項活動中)要達到這個“目的”,我們當時肯定有它的原因,至於它的目的。但是,和方士壹起服喪的目的和結果是可以預測的。既然術士(服喪)的主要目的是“人與人之間的和諧”,那麽先秦時期的方士(即陰陽家)服喪的目的是什麽呢?
我說‘方士’的目的在於‘天地’。
我在《教什麽,論人類社會的命運與胚胎》壹文中,簡單介紹了人類社會,它不僅是壹個“模仿正義運作的模型”(見《教什麽,論人類社會的命運與胚胎》和《教什麽,論人類社會的命運與胚胎》),那麽,那就是告訴妳。只是尺度(與“正義”相比)可能有些可笑,幼稚了很多,壹樣而已,因為(在我看來),世界(所謂的)只是壹個:“壹個模仿正義的火車模型,是有序的,是壹樣的,所謂的,世界。”世界上的這些規則也壹樣,大多是自以為“傻”的人給的,和老實人定制的壹樣。與真正的“正義”相比,人類頭腦中的這些“想象”,與“貪婪與無知”所描繪的“自說自話”相比,後者(既有“想象”,也有貪婪與無知的規則、法律和道德價值等。)都根本不值壹提,看著也根本不夠看。壹般來說,就是祈禱和模仿,也就是用壹種特定的行為或法術(我預測)來祈禱世界以“天”的形態出現,這是壹樣的,所以“陰陽師”或“方士”的主要工作是:憑借自己的能力,可以“預測”“天”的動態,這樣,在先秦的喪儀中,就可以達到壹個目的:未雨綢繆,或未雨綢繆,結果和狀態剛好夠用。所以它的主要功能(無論是“陰陽”還是“方士”)就是觀測天空。
因此,先秦喪葬祭祀中的“陰陽家”(或“方士”)的目的壹般是:“天人合壹”也是如此。同樣,先秦喪葬祭祀中“術士”(即“儒生”)的主要作用是“與人和諧”。因此,我們可以大膽地推斷,我們沒有充分的理由推斷,在使用儒家(儒生和術士)和方(陰陽家)的目的是尋求(某種)祝福和“心理安慰”。
但是,在葬禮上,不僅僅是“葬禮”,更是“心理安慰”,壹樣?但是,對“天人合壹”的恐懼總是沒有錯的,因為我總覺得人(不管是誰)都得順應“天道”,“逆天道而行”,才會有好下場?古人對此肯定比較忌諱,怕切割?我不知道,但是,在“巫祝”(無論是“陰陽家”還是“方氏”,先秦喪葬祭祀中的稱謂)的預言下,神靈或死者的“動態”和“趨勢”總是,能給人以極大的鼓舞和信心,不是嗎?
1.
我們該做的就做,剩下的就交給上天吧。總的來說,“陰陽家”或“方士”在日常生活中,尤其是在先秦的喪葬儀式中,已經“扮演”了壹個能與天溝通、能“見多識廣”的人。而這正是“禮樂”的道理和目的,也是孔子(春秋時期孔子是“禮樂”專家)所提倡的“積極入世”的性格形態。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孔子也是壹個“貌合神離”的人,深信不疑,但他傳達的只是“天道信仰”他是“禮樂”專家而不是“方士”、“陰陽家”,這壹點和吳竹是壹樣的。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天”的問題確實需要“陰陽家”來問,但在這種情況下(既是“術士”,又是“儒生”),儒生也是方士(見馮友蘭《論陰陽起源》,中國哲學史第二卷,第412頁至413頁)。至此,先秦儒生與方士的職能分工目的,以及對先秦喪葬祭祀目的和結果的分析,都告壹段落。——文禮領導的1898年第24天的冬季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