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成語大全網 - 古籍修復 - 古文翻譯,求解答,壁中書者,魯恭王壞孔子屋

古文翻譯,求解答,壁中書者,魯恭王壞孔子屋

選自《說文解字序》

〔原文〕

(及亡新居攝,使大司空甄豐等,校文書之部,自以為應制作,頗改定古文①。時有六書②。壹曰古文,孔子壁中書也。二曰奇字,即古文而異者也。三曰篆書,即小篆。四曰左書,即秦隸書③。秦始皇帝使下杜人程邈所作也。五曰繆篆,所以摹印也。六曰鳥蟲書,所以書幡信也。)

壁中書者,魯恭王壞孔子宅,而得《禮》、《記》、《尚書》、《春秋》、《論語》、《孝經》④。又北平侯張蒼獻《春秋左氏傳》,郡國往往於山川得鼎彜,其銘即前代之古文,皆自相似。⑤雖叵復見遠流,其詳可得略說也⑥。

〔註釋〕

①亡新居攝:指王莽攝政。王莽代漢後國號稱“新”,“亡”指它被劉秀所滅。“亡新 ”猶言“偽新”。應制:奉皇帝之命。②六書:六種字體。與文字構制的“六書”不 同。③左書:左即“佐”意。以“佐”相稱,知當時法定的標準字體仍為小篆。 ④魯恭王:漢景帝之子劉余,封國在魯,謚號為恭。他為了擴大王府,拆毀了壹些孔府房屋,在夾壁中發現壹些前代藏書。字體頭粗尾細,形似蝌蚪,稱“蝌蚪文”,又稱“孔壁古文”。實際是六國文字。⑤鼎彜:鼎是炊具,彜是酒器,泛指青銅器。銘:鑄在青銅 上的銘文用字。⑥漢字更遠的歷史狀況雖不可再見到,但詳情的大略可以做些解說。

〔翻譯〕

到了王莽執政攝行王事的時候,他要大司空甄豐等人檢校書籍,以標榜自己盡力於制禮作樂之事。這期間對古文字很有壹些改動。那時有六種字體,第壹叫古文,這種文字出自孔子住宅墻壁中收藏的壹批古籍;第二叫奇字,它也是古文,不過字體又同古文有別:第三叫篆書,也就是小篆:第四叫左書,即秦朝的隸書,是秦始皇使下杜人程邈創制的;第五叫繆篆,是用在璽符印鑒上的文字;第六叫鳥蟲書,是寫在旗幡等物上的。魯恭王拆毀孔子住宅,(無意中)得到了《禮記》、《尚書》、《春秋》、《論語》、《孝經》等古文典籍。(古文典籍)還有北平侯張倉所獻的《左傳》。壹些郡縣、諸侯國也往往從地下發掘出前代的寶鼎和器物。它們的銘文就是前代的古文。(這些古文字數據)彼此多相似,雖說不能再現遠古文字的全貌,但是先秦古文字的情況卻能知道大概了。

〔原文〕

而世人大***非訾,以為好奇者也,故詭更正文,鄉壁虛造不可知之書,就亂常行,以耀於世①。諸生競逐說字解經,醓稱秦之隸書為倉頡時書,雲父子相傳,何得改易②。乃猥曰:“馬頭人為長”,“人持十為鬥”,“蟲者,屈中也”③。廷尉說律,至以字斷法④。“苛人受錢”,苛之字止句也⑤。若此者甚眾,皆不合孔氏之文,謬於史籀。俗儒鄙夫,玩其所習,蔽所希聞⑥。不見通學,未嘗睹字例之條,怪舊藝而善野言,以其所知為秘妙,究洞聖人之微旨⑦。又見《倉頡篇》中“幼子承詔”,因曰:古帝之所作也,其辭有神仙之術焉⑧。其迷誤不諭,豈不悖哉⑨!

〔註釋〕

①“大***非訾”句:大都是非議毀謗講說古文字的人,認為都是好弄奇怪的人。故:故意。 詭更正文:弄假改變字的正確寫法。鄉壁虛造:向壁偽造。“鄉”通“向”。不可知之收:不可理解的錯字。②諸生:今文家博士們。醓字同喧,喧稱,即嚷著說。父子相傳: 即壹代壹代傳授下來。③猥:曲,卑賤。猥曰:鄙陋地說。馬頭人為長:長字的古文作,隸體變成,當時有的人按隸體說它的上部是馬字的頭部,下部是人字。鬥字:金文作,篆體為。漢隸作,當時被分析為“人持十(升)為鬥”的會意字。單體的蟲音hu ǐ,即虺字的初體,指覆蛇。字形為。雙體的蟲蟲是昆 蟲的昆字的初體。三體的蟲,是總稱的蟲類義。“蟲者,,屈中也”是說中字的長豎下部彎曲,就成蟲字。許慎認為這三個字形體的解釋都是不對的,是由於不知字形的演變所致。④廷尉解釋法律條文,錯到竟然用字形的誤解來解釋法律。⑤苛人受錢:漢代律令中有“訶人受錢”壹條。是說訶責審案人接受賄賂。“訶 ”字用“苛”字作通假,當時的隸書俗體又寫成“可(苛)人錢”句講成:不再審理而鉤取被審者的錢。⑥賣弄他們習以為常的錯誤說法, 拒絕接受很少聽到的正確解釋。⑦通學:通達合理的學問。字例之條:字形的規律,即六書。怪舊藝而善野言:對傳統的解釋感到奇怪,喜歡道聽途說。究洞:深知聖人深奧隱微的旨意。⑧幼子承詔:幼子指學僮:承詔謂師之教告。秦漢以前,“詔”字有壹般 的“教訓”義,不專用於帝王的文書命令。神仙之術:指傳說中的黃帝死時乘龍升天。既然《他頡篇》是黃帝所作,要“幼子承詔”繼位,由此可知書中必記有黃帝升天的仙術。這是望文生義者的錯誤推理。⑨迷誤不諭:執迷不悟。

〔翻譯〕

世人無知,極力否定、詆毀古文,認為古文是好奇的人故意改變現行文字的寫法,假托出自孔子住宅墻壁,偽造出來的不能知曉的文字;(認為古文)是詭變正字,攪亂常規;(認為擁護古文的人)是想借它炫耀於世。很有壹些儒生(喜歡憑著臆斷)爭著搶著解說文字和《經》義。他們把秦朝才有的隸書當做倉頡時代的文字,說什麽「文字是父子相傳的,那裏會改變昵」?他們竟然瞎說:「馬字頭作壹人字是長。」「人握十是鬥。」「蟲字是屈寫中字的壹豎。」掌刑官解說法令,竟至於憑著拆析字形來臆斷刑律,比如「苛人受錢」(原義是禁止恐嚇人犯,索取賄賂,「苛」是「訶」的假借字,有人說,「苛」字(上為「止」,下為「句」),意思是「止句」。類似上文的例子多得不勝枚舉,(這些解說)都同孔壁中出土的古文字形不合,同史籀大篆的字體相違。粗俗淺薄的人,欣賞自己習見的東酉,對於少見的事物則格格不入,(他們)沒見過宏通的學問,不知道漢字的規律、法則,把古文典籍看成異端,把無稽之談當做真理,把自己知道的東西看得神妙至極。(他們)探究聖人著述的深意,又看到《倉頡篇》中有「幼子承詔」壹句,便說《倉頡篇》是黃帝時代寫的,說那句話寓有黃帝仙去,讓幼子承嗣的深意。他們迷誤不通,能不違背事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