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職責,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設5個職能科室:
(壹)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事務,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政務、業務工作;負責重要文件、材料的起草和重大活動、會議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局機關文秘、保密、信息、安全、檔案、信訪、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重要事項和建議(提案)的督查督辦工作;負責全局的計劃財務、專項資金管理、統計、基建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的財務、政府采購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局屬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協助局黨委管理下屬單位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負責局系統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和工資福利等工作;指導全縣文化系統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負責和指導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紀檢、組織、宣傳、群團和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二)文化文物科(非遺辦)
制訂並組織實施全縣社會文化事業、文物事業、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文化藝術發展規劃及政策;管理指導和實施全縣專業文化、群眾文化、文藝創作和重大文化藝術活動;指導全縣農村文化、社區文化、企業文化、校園文化建設;指導文化館、圖書館和綜合文化站事業建設;指導專業表演藝術團體改革和藝術創作及生產;指導文化信息資源***享工程建設和古籍保護工作;指導全縣舞臺表演和各藝術門類的創作與生產;負責全縣不可移動文物保護與搶救工作;組織協調文物保護和考古項目的實施;負責推動文物和博物館公***文化體系建設,規範民辦博物館的發展;組織指導文物保護研究和宣傳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實施文物保護和藏品管理的科技與信息化工作;做好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傳承工作。
(三)廣電科
研究擬訂全縣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發展規劃實施辦法,參與廣播電視傳輸網的統籌規劃,推廣先進科技成果;監督管理廣播電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廣告播放和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等視聽節目;負責對農村電影放映工作的指導和監管。
(四)文化市場與產業科(新聞出版科)
擬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指導文化市場發展;承擔縣文化市場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對網吧協會、歌舞娛樂業協會建設的指導;負責對文化經營單位從業人員進行崗位培訓並核發崗位資格證書;牽頭擬訂文化藝術、新聞出版產業發展規劃,促進產業發展;協調文化產業項目建設,督促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實施;統計、分析與評估文化藝術、新聞出版產業發展狀況,建立健全產業發展檔案。
制訂並組織實施全縣新聞出版事業發展規劃;管理全縣各類出版物(包括電子出版物)的出版發行;監督指導全縣書報刊、印刷企業經營活動;指導印刷行業協會業務工作;負責對新聞出版經營從業人員進行崗位培訓並核發崗位資格證書;負責著作權行政管理工作,調解著作權糾紛。
(五)行政審批科
負責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文物博物、新聞出版、版權行政許可事項的許可、認定、驗收、審核及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備案;做好行政許可延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