謳 [ōu] 形聲字,訁為形,區(ōu)為聲。區也表意。“區”意為“裝滿食物的容器”。“言”與“區”聯合起來表示“餵飽了肚子後說的話”。〔本義〕:表示“填飽肚子”的言語(如:“我吃飽了”)。〔轉義〕:1.表示滿意的言語。2.因為能吃飽而贊頌天地和帝王(因為天能下雨澆灌五谷,地能出產糧食,帝王能調度糧食余缺。這些能讓人填飽肚子的事物都值得歌頌)。歌功頌德。〔說明〕:《說文》:“謳,齊歌也。”這是指人民壹起因能吃飽而贊頌天地和帝王。
釋義:歌唱,~歌(歌頌,贊美)。民歌:“乃立樂府,采詩夜誦,有趙、代、秦、楚之~。”~謠。
常用組詞:
謳歌[ōugē]歌頌;用歌唱、言辭等贊美。
盡情謳歌。
謳吟[ōuyín]歌詠;有節奏地誦讀。
讀到精彩之處,他不覺高聲謳吟起來。
古籍解釋
康熙字典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烏侯切,音歐。《廣雅》歌也。《玉篇》吟也。《正字通》謳為歌之別調,歌為謳之總名。《史記·張儀傳》秦將以美人聘楚,以宮中善歌謳者為媵。《列子·湯問篇》薛譚學謳於秦靑。《說文》齊歌也。《前漢·高帝紀》漢王旣至南鄭,諸將及士卒皆歌謳思東歸。《師古註》謂齊聲而歌。或曰齊地之歌。
又姓。《左傳·哀十三年》越大夫謳陽。
又與嘔同。《荀子·富國篇》拊循之,唲嘔之。《註》唲嘔,嬰兒語聲。嘔與謳同。
又《集韻》《類篇》?匈於切,音籲。煦也。
又於謳,欲化貌。《莊子·大宗師》需役聞之於謳。《註》歌以樂之也。於音烏。
又《集韻》《類篇》?邕俱切,音紆。《說文》義同。《陸機·吳趨行》楚妃且勿嘆,齊娥且莫謳。四坐?淸聽,聽我歌吳趨。謳葉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