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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能提供外來詞,常用外來詞,古今字,繁簡字,異體字的知識?

外來詞

漢字是由象形文字和表意文字發展而來的。有些外物是有圖像來描述的,有些意思可以用圖像和筆畫來表達。而很多代表某些事物的概念,任何時候都無法用象形字、象形文字來表達,所以就用已有的同音或相近音的詞來表示。這種與借詞完全不同的詞叫做外來詞。有兩種類型的外來詞。壹種是無字的借,也就是上面說的借字。如“北”和“甲骨文”,像兩個人面對面。北方的“北”是無形的,所以北方的意思用同壹個讀音來表達。許慎在《說徐文》中說“偽裝者根本無詞,全靠聲來托辭”,就是這種。在語言發展的過程中,有很多這樣的詞。另壹種外來詞是有自己文字的外來詞。“本有字”是指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的文字中,有壹種書面形式來表達某種詞義,但在不使用常規字體的情況下,寫成另壹個同音或相近音的字。這種在秦漢以上的古籍中很常見。如借“湯”為“蕩”;《詩經》中七月風,七月吃瓜八月破鍋,把“鍋”叫做“仙”,都有各自的說法。前壹類可以說是不造字的借,後壹類是用字上的借。可能有兩個原因我們應該寫另壹個外來詞,因為它有自己的特點。壹個原因是作家草草寫了壹個諧音,因為年代久遠,所以代代抄襲;還有壹個原因是,在某個時期、某個地區或者某個老師那裏,往往習慣於用某個詞代替某個詞,後世依然會如此。

通用詞

通用詞可分為廣義和狹義。

廣義通假字包括古今字、異體字和狹義通假字。

古今字:自古有之,今有所創。新單詞成為長期工作。如蘇東坡《石鐘山集》中的“莫”字是古字“暮光”,而“北”是否定副詞“沒有”、“沒有人”的意思,於是就產生了“暮光”壹詞。

異體字:意思相同,寫法不同。

通用詞:音同原詞,借用。借用的話只能當臨時工。如“說”、“曰”;如“跳蚤”、“早”;如“當”“如果”。其特點是“因聲通假”。

借舌字是我國古籍用字現象之壹。“借舌”即“通轉”,即用發音相同或相近的詞來代替文字。由於種種原因,作者沒有使用這個詞,而是臨時借用了同音或相近音的詞來代替。有人認為有些通假字是古人寫的白字(其他字)。事實上,第壹個寫通假字的人,可以說是寫了壹個白字,但後人紛紛效仿,壹言難盡。古籍中存在大量的外來詞,這是我國古籍難讀的主要原因之壹。

被通用詞代替的詞稱為“原詞”。比如《太多了,妳不領情》(愚公壹山)中的“慧”字,就是“慧”的通稱,意思是“智慧”。

通假字的成因

古人發明了壹個詞來表達壹個意思,但是用哪個詞來表達哪個意思還在形成過程中,沒有壹定的規律。妳可以用這個詞來表達某種意思,也可以用另壹個發音相同或相近的詞來表達那種意思。時代越晚,通假字越少,相反通假字越多。

古人做筆記時,壹時想不出這個字,用別的字代替。清代趙翼在《語叢考》壹書中指出:“字音若同而異,俗儒不知,故稱異言。”第壹個人用白紙寫的,如上所述,但後人紛紛效仿,成為“過去式”的法律用詞。

秦始皇焚書坑儒之後,幾乎所有的古籍都被燒光了。到了漢代,相當多的書被壹些學者背誦記憶改寫,“寫在竹帛上”。因為當時的朗誦者只記住了讀音,而沒有記住字形,所以書寫者往往會因為方言的差異或者受其教育水平的影響,把同壹個字以不同的形式記錄下來。

古人認為語言是靠聲音存在的,強調聲音是存在的,也就是表達了意義,聽者通過聽聲音就知道了意義,所以古人往往根據聲音來記錄。清代學者王念孫、王在《論經義》壹書中說,“訓詁的關鍵在聲,不在言。”

外來詞和借詞的區別

有些人經常把外來詞和六書中的外來詞混為壹談。嚴格來說,通用詞是指對原詞的替代。比如上面的例子,本來用的是“回”字,但是臨時換成了“回”字。而《劉舒》中的借詞是沒有詞的,因為造新詞或者避免詞量大增比較麻煩。比如“子”字的本義是鼻子,因諧音而借用來表示“自己”的意思,在劉舒是借的。

即使在古代訓詁學中,這兩個名稱有時也會混淆。讀者應該根據他們的上述或他們的文獻學知識仔細判斷。但值得註意的是,通假字本質上不是錯別字或其他字,而是正常的文言現象。

古今人物

所謂古今字,是指古今分字。我們把分化前的字稱為“古”字,分化後有自己特長的字稱為“今”字。也就是說,古今字分為兩類:壹是古文字在字體結構上與今字無關。比如罪人的“罪”,“自”字用古漢字寫,下面加“信”字。現在後壹個詞已經不用了。第二類,現代字是在古文字的基礎上產生的,古今字在形體上是有聯系的。比如“債”這個字,原來寫的是“責任”,“債”是在“責任”的基礎上產生的。“責”“債”形成了古今字。再比如“反”和“還”。“反”是個古老的詞,“回”是個現代的詞。

古今字和通假字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但它們既有區別又有聯系。第壹,要從歷史的角度觀察同壹個詞的發展變化。古文字和近體字先後出現,是最初創造和後來創造的關系,屬於縱向方面,如“自然燒”和“縣掛”。通假字和通假字是同時期出現的,而通假字是研究同壹時代漢字概況的壹個橫向方面,比如“但願伯有不敢倍德之言與官”(《史記·項羽》)“次”“背”,又有多久了?弟子之趣(《史官滑稽傳》,“趣”即“升官”之意。”倍”和“回”、“息”、“促”是共存的詞。第二,古今字壹般意義相關。比如“布帛之長,而賈相近”(《孟子·滕文公上》),其中“賈”是未分化前的古字。後來代表商家意思的字用了原來的字形,代表價格意思的字是另外壹個字,“賈”和“價格”就成了壹對古今字,即商家意思中的“賈”和價格意思中的“價”。再比如《寒暑易慶,始為矛盾》中的“反”是“回”,在古今字意義上也很明顯,但在通假字壹般意義上沒有聯系。如“跳蚤”“早”“次”“回”“樂趣”“推廣”等無關的意思。第三,古今字有字形結構的聯系。壹種是用古文字作為音標,形成現代文字。比如“鳥”字的意思是指鳥,也用來表示“捕獲”的意思。後來“擒”字由“鳥”作為音標,“手”作為語義符號組成。再比如“氣”字加上語義符號“竹”構成“吉”字。古今大多數人物都表現出這種結構關系。如“昏婚”、“要腰”等。另壹種是改變古詞的意義來創造新詞。比如“說”這個詞,既有遊說的意思,也有喜悅的意思。後來用“韻”字代替“顏”字,就形成了“越”字。再比如“賦曲”,把義符“走”換成義符“顏”,構成“賦”字。另壹個例子是“錯誤-措施”和“意外-條件”。但這種結構關系的古今字遠不如前者,通假字也不壹定有字形結構的聯系。比如“陽貨欲見孔子,孔子不見,故屬孔子海豚”(《論語·陽貨》),“歸”即“食”。再比如“八月剝棗,十月收稻”(《詩經·陸豐·七月》),“剝”“撲”的例子很多。

古今字的概念上面已經解釋過了。要理解它,還要註意外來詞因為現代文字的創造而成為古文字。如《說嶽》,“嶽”字是借“說之”為喜,而寫“Xi說”和“不要說”。後來由於字的特殊(今“越”字),因造字時間不同而形成古今關系。

借詞是指後來沒有創造現代詞的壹類。這是它和古今字的明顯區別。借詞多為文言文中抽象難造的詞,如“我”、“兒”、“言”、“氣”、“子”等。“我”是武器,假借第壹人稱;“和”是胡子,是幌子下的轉折連詞;“燕”原指江淮壹種黃鳥,假借寫為指示代詞和語氣詞“燕”。外來詞的特點是,壹旦借出去,很長壹段時間都不會還。久而久之,借詞往往創造出新詞,所以沒有古今之分。

壹些古今字的形成,最初都經歷了借用的階段。無詞借用是用組成的漢字作為音標來記錄壹個新詞(新義),不管這個新詞新義與詞義有無關系。是否與本義有關,可以導致古今字的產生。比如“鳳”字和“鳳”字,雙手捧著,恭恭敬敬地收下,借為俸祿,兩個意思是密切相關的。再比如《莫-日落》。“莫”字的本義與它被借去記錄的無指代詞的意義毫無關系。這兩個例子告訴我們,如果壹個詞與另壹個詞有古今關系,那麽在今天的詞產生之前,古代的詞就有借詞階段,用來表達其相關或不相關的意義。雖然從六書的角度來看,“風”和“莫”是外來詞,但因為它後來創造了新詞“風”和“暮光”,所以這個詞習慣上被稱為“風”。

異體字

狹義的變體:相同的變體

廣義的變體:包括狹義的變體和“通用詞”(經常借用甚至通用的詞)

異體字與古今字的區別;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單詞有完全相同的意思,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互相替換。

異體字主要是通過不同的構詞方法,改變意義相近的形符和義符而產生的。更改音標。

異體字又稱“比提”、“或體”、“說文解字”,稱為“崇文”,是指讀音和意義相同,但書寫方法不同的漢字。

變體可分為“完全變體”(任何情況下讀音和意義都相同)和“部分變體”(僅在某些情況下)。有時候,異體字和官方使用的字體,各地不壹樣,甚至完全相反。例如,在中國大陸,“(多)”(作為壹個詞來看)是“(多)”(作為壹個詞來看)的變體,但在臺灣省則正好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