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記》相關問題
壹、《樂記》成書年代與作者
《樂記》的時代和作者問題眾說紛紜。歷來有兩種說法:①《樂記》壹書為戰國時期孔子的再傳弟子公孫尼子所作。②此書是漢代劉向、劉歆父子校先秦古籍所得。壹般比較公認的觀點,此書是漢儒采用先秦諸家有關音樂的言論編纂而成,成書於西漢。《漢書·藝文誌》載,古樂早已有之,後散失,及秦而滅,漢初“廣開獻書之路”,河間獻王以其地方力量搜集古書古樂,與毛生等“***采《周官》及諸子言樂事者”,輯成《樂記》。《漢書·藝文誌》所列《王禹記》24篇可能就是河間獻王所輯《樂記》,不屬漢人新作,而屬“先秦舊書”。
關於《樂記》的作者,古人認為五帝三王之樂:其壹認為,黃帝、顓頊、帝嚳、堯、舜為五帝,夏禹、商湯、周文王為三王;其二認為,伏羲、神農、黃帝為三皇,少昊,顓頊、帝嚳、堯、舜為五帝(參見《史記·五帝本紀》序《正義》)。此外,儒者還由《禮記·月令》把太昊(伏羲)、炎帝(神農)、黃帝、少昊、顓頊稱為五帝(五方帝,各主壹方),夏禹、商湯、周文為三王(《孟子·告子下》)等。又有把周文、武二王合為壹王者。由以上諸說,五帝三王之樂應指自伏羲氏以來至周初的古樂。《呂氏春秋·古樂》記載:伏羲氏樂不詳,朱襄氏(神農別號)時作五弦琴,葛天氏歌八闕,陰康氏作舞,黃帝作《鹹池》,顓頊作《承雲》,帝嚳作唐歌,堯作《大章》,舜作《九招》、《六列》、《六英》,禹作《夏龠(yuè,躍)》(壹說樂名《大夏》,以龠伴奏)、《九成》,湯作《大護》,周武王作《大武》。《列子·周穆王》篇晉·張湛註文說:“《乘雲》,黃帝樂;《六瑩》,帝嚳樂;《九韶》,舜樂;《晨露》,湯樂。”《漢書·禮樂誌》說:“昔黃帝作《鹹池》,顓頊作《六莖》,帝嚳作《五英》,堯作《大章》,舜作《招》,禹作《夏》,湯作《濩》,武王作《武》,周公作《勺》。”《周禮·春官·大司樂》鄭玄註說,黃帝樂名《雲門》、《大卷》,堯樂名《鹹池》,舜樂名《大》,禹樂名《大夏》,湯樂名《大濩》,周武王樂名《大武》。同書賈公彥疏引《孝經緯》說:“伏羲之樂曰《立基》,神農之樂曰《夏謀》”;又引《樂緯》說:顓頊樂名《五莖》,帝嚳之樂名《六英》;引皇甫謐語說:“少昊之樂曰《九淵》。”這些說法不同的原因是古樂有的壹樂多名,如賈公彥考證《大卷》就是《大章》等,再者古樂失傳,學者各承師說,難免以訛傳訛。《周禮》雖載有六代樂名,戰國時有許多已失傳,故孔子聞《韶》樂,三月不知肉味,此時唯存《韶》、《武》兩樂而已。
二、《樂記》的結構
《樂記》是《禮記》四十九篇中的壹篇。《禮記》中題作《樂記第十九》,約5000余字,包括11子篇:《樂本篇》、《樂論篇》、《樂禮篇》、《樂施篇》、《樂言篇》、《樂象篇》、《樂情篇》、《魏文侯篇》、《賓牟賈篇》、《樂化篇》、《師乙篇》等。據西漢劉向,古代《樂記》***23篇,篇名都記載於他的《別錄》壹書中。《別錄》雖已佚,但唐孔穎達作《禮記註疏》時說,《別錄》所載《樂記》的全部篇目,當時還“總存焉”,從孔穎達記載看,這23篇除上述11篇之外,還包括《奏樂篇》、《樂器篇》、《樂作篇》、《意始篇》、《樂穆篇》、《說律篇》、《季劄篇》、《樂道篇》、《樂義篇》、《昭本篇》、《招頌篇》、《竇公篇》等12篇,這12篇已佚。
三、《樂記》的內容
《樂記》壹書討論了音樂的各個方面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關於音樂的本質,《樂記》中有著精辟的論述,肯定音樂是表達情感的藝術。它認為:“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動,物使之然也。”“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動於中,故形於聲:聲成文,謂之音。”《樂記》關於音樂本質的論述,具有樸素的唯物主義觀點。
(2)關於音樂與政治的關系,《樂記》強調音樂與政治、音樂與社會的密切關系。它認為:“是故,治世之音安以樂,其政和;亂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國之音哀以思,其民困。聲音之道,與政通矣。”此理論迎合了封建統治者維護自身利益的要求。
(3)關於音樂的社會功能,《樂記》主張使音樂與治理朝政、端正社會風氣、禮治、倫理教育等相配合,為統治者的文治武功服務。它認為:“樂在宗廟之中,君臣上下同聽之,則莫不和敬;在族長鄉裏之中,長幼同聽之,則莫不和順;在閨門之內,父子兄弟同聽之,則莫不和親。故樂者,審壹以定和,比物以飾節,節奏合以成文,所以合和父子君臣,附親萬民也,是先王立樂之方也。”“禮、樂、刑、政,其極壹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是故先王之政樂也,非以極口腹耳目之欲也,將以教民平好惡,而返人道之正。”
(4)關於音樂的美感認識,《樂記》有比較深層的論述。它強調音樂給人們的愉悅感受是人類生活不可缺少的,它認為:“夫樂者,樂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樂記》作為先秦儒學的美學思想的集大成者,其豐富的美學思想,對兩多千年來古典音樂的發展有著深刻的影響,並在世界音樂思想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