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文?肉部》:“肴,啖也。”段玉裁註:“謂熟饋可啖之肉。”《楚辭?招魂》有“肴羞未通”,王逸註:“魚肉為肴。”《文選?枚乘(七發)》有“肴糅錯該”“旨酒嘉肴”,張銑註:“肴,肉也。”在古代“肴”多指熟肉食。如:
(1)飲酒用千鐘,用肴宜盡千牛。(《論衡?語增》)
(2)旨酒甘肴盈衍其中。(《後漢書?費長房傳》)
“肴核”最早見於《詩?小雅?賓之初筵》:“賓之初筵,左右秩秩,籩豆有楚,肴核維旅。”曾運乾先生《毛詩說》註曰:“肉曰肴,骨曰核。”
“肴核”壹詞在古代文獻中也歷來習見,其中“肴”是指熟肉食,不包括蔬菜、蛋品等,例如:
(3)金晷中坐,肴核四陳。(左思《蜀都賦》)
(4)含咀肴核,括囊流略。(南朝梁?王元禮《昭明太子哀冊文》)
(5)自今鱗介羽毛肴核眾品,非時月可采。(《宋書?明帝紀》)
(6)道人性復知愛客,每日烹茶供肴核。(清?方文《張道人園居歌》)
而“菜肴”在現代漢語中的意思是“經過烹調供下飯下酒的魚、肉、蛋品、蔬菜等”。(《現代漢語詞典》第5版)除了指熟肉食外,還指蔬菜、蛋品,因此將“肴”註釋為“菜肴”不嚴密,會讓學生誤以為“肴”還包括蔬菜等食物。
壹些大型工具書多收錄“肴核”壹詞,如《漢語大詞典》《辭源》《古代漢語詞典》等,解釋多為“肉類和果類食品”,例句就選有“肴核既盡,杯盤狼藉”壹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