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祖祭文如下:
公元x年,歲次丙寅(幹支)x月x日,不德夫xx特以時饈果品,致祭於亡妻xx之亡靈吊以文曰:嗚呼我妻,壹生艱辛。日夜忙碌,苦度長春。服侍翁姑,謙讓恭溫。夫妻恩愛,相敬如賓。養兒育女,誨訓成人。操持家務,百事殷勤。宜家宜室,德淑品順。
如斯賢良,應壽百旬。胡為門衰運厄,挽留無津。壹病歸天,魂散魄分。速去冥府,棄世辭塵。生死訣別,百喊不聞。同林寂寞,淚濕衣巾。陰陽間隔,怎把言陳。靈前吊祭,義盡情分。奠酒壹懷,微表愛恩。九泉有知,來嘗來品。哀哉!
祭祖祭文的特點:
關於古人祭祀祖先的基本原則,在儒家經典《禮記》中有清楚的表述,也許可以這樣概括為:凡是有利於人們生存和發展的人或物,凡是有利於文明的保持和發展的人或物,都可以列入祭祀對象。春秋時期出現的“三不朽”說,有重要的理論意義。
有人將家族世代做官看成“死而不朽”,魯國大夫叔孫豹不同意這個解釋,他說:“以豹所聞,此謂世祿,非不朽也。魯有先大夫曰臧文仲,既沒,其言立,是其之謂乎!豹聞之,大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雖久不廢,此謂之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