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豬肉與菊花相克:豬肉與菊花同食,嚴重的會導致死亡,可用川蓮5克水煎服治療。
二、豬肉與田螺相克:田螺寒涼,豬肉也是寒涼之物,二者同食,易傷脾胃,故不宜同食。
三、豬肉與蚌相克:豬肉、蚌肉均屬寒涼之物,不宜同烹食用。
四、豬肉與大豆黃(黃豆)相克:影響並降低營養利用率,影響消化吸收,乃至消化不良,形成腹脹氣壅氣滯。
五、豬肉與蝦相克:我國古籍名著《飲膳正要》指出:“蝦不可與豬肉同食,損精。”陰虛火旺者,尤忌豬肉與蝦配食。
六、豬肉與水菱角相克:豬肉不宜與水菱角同食,否則會誘發癲癇癥。
1、蕎麥不可與豬肉同食:食後身體不適。服用蕎麥時,不能食用豬肉。若壹起食用會使人的頭發脫落。
2、豬肉與羊肝不可同食:據《金匱要略》雲:“豬肉***羊肝和食之,令人心悶。”從食物藥性看,羊肝氣味苦寒,治肝風虛熱,豬肉滋膩,兩者不宜配伍。
3、豬肉與牛肉不可同食:從中醫食物藥性來看,牛肉、豬肉二者壹溫壹寒,性味功能有所抵觸,故不宜同食。《飲膳正要》指出:“豬肉不可與牛肉同食。”
4、鯽魚與豬肉不可同食:因豬肉性味酸冷微寒,鯽魚甘溫,性味功能兩者不同,若合煮或配炒同食,二者發生生化反應,不利於人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