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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限制了壹個學者使用善本的權利

2005年的文章,原文在這裏

2005年3月9日,在學術批評網上出現了壹篇題為《究竟是“圖書館”還是“藏書館”?——發生在蘇州圖書館古籍部的故事》的網文。這篇近萬字的文章講述了作者向蘇州圖書館借閱壹善本古籍遭遇的種種挫折,在文章的最後,作者漆永祥發出壹連串強烈質疑:

“古籍與文物收藏單位常常設置種種障礙,使讀者無法看到想看的東西,這樣做合不合理?合不合法,是不是壹種侵權行為?作為讀者,我們到底有何權利?又如何維護我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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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到底如何做,才是對古籍真正的保護?

這篇網文馬上被轉貼到著名論壇“天涯社區”的“閑閑書話”上,數日功夫,關於此事的帖子就有幾千的點擊率、三四百個跟帖,大家對這件北大學者借閱古籍遭拒的“小事”表示出了莫大的關註。網友借著此事辯護的有之、質疑的有之、謾罵的有之、潑汙水的有之,長久以來,大家對圖書館的壹些不滿和微妙態度,仿佛在這裏找到了壹個發泄口。

誰是?誰非?記者通過對當事人蘇州圖書館古籍部、北京大學中文系古籍研究所副教授漆永祥老師進行了采訪,並尋找相關人士對此事進行解讀。

事件的對與錯並非關鍵,重要的是,在喧囂和爭辯過後,我們是否能從此事中得到啟示,是否對圖書館這樣的公***服務機構的制度完善,有所裨益?

漆永祥: “我針對的,是整個圖書館界存在的問題”

漆永祥對此事的說法,主要體現在他的這篇網文上。大意如下:

漆永祥從事清《漢學師承記校箋》課題的研究,已有八年,去年9月間,他了解到清廣東新會人曾文玉纂有《國朝漢學師承續記》8卷《國朝經師經義續總目》1卷,全書4冊,孤本完整地保存在蘇州圖書館。在去蘇圖之前,漆永祥打了電話給蘇圖古籍部,簡單說明他目前正在進行《漢學師承記》及其續纂諸書的研究,表示非常想復制或者抄錄全書,並且拍攝幾張書影。接電話的是善本部負責人孫中旺,他表示館方對善本書尤其是像曾書這樣的孤本,有嚴格的規定,就是不允許拍照、不允許復制、不允許抄錄,要合作需要館長批準。因館長不在,漆永祥於是在國慶節後再打了壹個電話。孫中旺表示館長已經知道了,但仍是不許抄錄全書。漆永祥掛了電話。

此後不久,漆永祥遇到南方某大學德高望重的壹位老教授,老教授答應幫忙聯系疏通此事;稍後,蘇州某大學的壹位校領導也主動說能幫上忙。大概過了個把月的時間,兩邊都傳來消息說:書可以看,也可以拍壹二張書影,但全部復制或者抄錄,仍然堅決不允許。此事拖過了春節,漆永祥又寫了壹封信給蘇州圖書館,表明自己確是深入研究這壹課題的學者,希望得到該館所藏曾文玉此書,最後表示願意只部分復制,其余抄錄或者全部抄錄,並願意按章付費。信中還說明國家圖書館、上海圖書館、北大圖書館均曾答應讓其抄錄孤本。兩周後他接到孫中旺回信,信中也很客氣地表明:“本館規定,全部復制或全抄《漢學師承續記》是不可能的,這壹切都為更好保護善本書,非有任何經濟目的。”

漆永祥覺得很受傷。於是,他寫了長達萬言的網文,質疑:“我壹直想不通,為什麽蘇圖方面會如此傲慢又霸道地拒絕壹位渴望從他們館中抄錄壹部稿本以用來研究的學人?”他公布了自己的電子信箱,表示願意和大家壹起來探討這個話題。

通過電子郵件,記者聯系上了漆永祥。漆永祥很忙,不過還是很快就回了信,他對網友們只註意分析他的文風,而不是討論圖書館的制度問題表示很失望,因為他針對的,是整個圖書館界存在的問題。

可惜,在通過三四次郵件後,漆永祥仍執意不願把電話告訴記者,不願接受采訪,記者同時通過其他途徑曲折地找到漆老師的辦公電話和家庭電話,但打了四天卻始終未能打通。在記者的多次來信並附上采訪提綱之後,漆永祥禮貌而客氣地說自己目前在忙著書的出版,願暫時退出事非,不作回應。

蘇州圖書館負責人: “即使漆永祥明天就來蘇圖,我們仍然歡迎”

當事人之壹的蘇州圖書館孫中旺倒是很方便就聯系上了。他告訴記者,目前尚沒有人就此事找過他,漆永祥在發表這篇網文時也沒有跟他打過招呼,他還是聽朋友說起才知道的。“看到這篇網文,我覺得很委屈,我認為尊重是相互的。”對此事,蘇圖館長邱冠華也表示古籍部有自己的規定,他信任並贊同專業人員的處理。

孫中旺認為,這個事件很簡單,是漆永祥把事件復雜化了。問題的關鍵是,圖書館的制度不允許對孤本進行全部復制和抄錄,而漆永祥要求為他破例,希望能全部復制。

孫中旺說了他對那篇網文的感覺:“漆老師在網上發表這篇長文很激憤,但目的不明確:如果他是認為我服務態度不好,那麽,他應該找到我的上級部門對我投訴;如果他認為是圖書館的制度有問題,那麽就應當向上級主管部門或者行業協會進行投訴。這才是壹種理性的態度。但漆永祥把這件事情放大了。我認為學者也需要建立壹種制度意識,即使不滿,最好也要依合法渠道來投訴,不應強調我們應為他破例。”他特別指出,漆永祥因為自身學術研究的需要,希望蘇州圖書館方面盡快把此書結項,這個要求也是不合理的。“因為我們有我們的工作計劃,不可能因為某個讀者的需要就去出版某書,打亂工作計劃。”他這樣說。

漆永祥在文中提到因為此事時說,蘇圖已對他高度警惕。但孫中旺矢口否認這種猜測:“我沒有答應讓他全抄孤本,這與他的態度沒有任何關系,而是我們的制度。只要漆老師來蘇圖看書,我們照樣歡迎,按章辦事。”他表示,蘇圖每年讀者有150萬,每天都有4000多讀者,態度千差萬別,電話也很多,他們壹般不會記得住壹個讀者的咨詢電話,更不會因某個讀者打過電話來就不讓他看書。

孫中旺說,這半年,漆永祥只打過兩次電話通過壹封信。其實只要漆永祥親自過來,就會看到,看善本書很方便,還可部分抄錄。舉個例子,有本《易筋經》,有個工人拿著讀者卡,說正在研究,我們也照樣給他看。只是,因為沒有恒溫和恒濕的物質條件,現在蘇圖對善本的保存條件很有限,所以只能限制復印。

“本館規定所有善本書壹律不許復制或全抄。”蘇圖的這條圖書館條例,是在國家的《圖書館工作條例》下,參照北京圖書館、上海圖書館等制定的。《圖書館工作條例》中也說明各館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管理條例。全國各地都有圖書管理辦法,各圖書館對善本管理是通行的,對全抄和全錄都有限定。館長邱冠華認為,相比較而言,蘇圖應該算是圖書館裏管理比較寬松的了。“我們規定,復制善本書不允許超過1/3,有的圖書館甚至規定復制不得超過5%、10%。”

而這種限制讀者借書的制度是否合理?地方文獻學碩士出身的孫中旺表示,孤本是文物,也是國有財產,借閱和全部復制孤本,涉及到所有權問題也牽涉到版權問題,需要有國家相關部門的審批,所以,大家對孤本的開發和合作都非常慎重。對於善本書,我們可以部分抄錄,但不允許全部復制,否則對善本的版權不能保護了。而館長邱冠華也告訴記者,古籍的版權範圍不僅是內容,還包括版本、包括校註。

公***圖書館也是公有財產,沒有圖書館不歡迎讀者。孫中旺認為,書籍的所有權歸屬國家,使用權屬於圖書館。目前公用圖書館對善本書的保護和開發還有矛盾,開發應在保護的條件下進行。目前因恒溫恒濕等物質條件還不具備,只好減少開發。孤本是文物,如果不好好保護,破壞了就沒有了。邱冠華表示,不能說“國家的財產屬於老百姓,我是老百姓,我就擁有這部書的版權。同樣,不能因為圖書館是公***服務部門,就要無條件滿足每壹個人的要求。這與博物館很相似。博物館的文物不能摸,不可能因為妳是納稅人就可以提要求,有時滿足個人就可能破壞其他人的利益,服務機構只能滿足大多數人。”

漆文中質疑為何蘇圖能“為《續修四庫全書》、《四庫存目叢書》等大型古籍整理工程提供了百余部底本”,而不對壹個學者給予方便?對此,邱冠華解釋說:“現在,中國文化部正在實施壹項善本再造工程,我們也在配合。出版社來聯系我們,必須要有文化部的正式公函,我們才能把書調出來。這是壹項全國的文化工程,有壹百多個圖書館都在配合,不單是我們。這些善本通過影印等方法再造後,原本就不再出庫了。”

“可惜,現在新的法律法規還未出來,我們也希望能出版壹部全國通用的《圖書館法》,那我們就有了直接的依據工作了。”孫中旺這樣說。

在這次“蘇圖事件”的網絡傳播的過程中,蘇圖始終是缺席的。蘇圖方面表示:學術批評網沒有經過核實就把文章給發表出來了,這不是壹種負責任的態度。不反擊,是因為自己沒有做錯,不需要澄清,更不需要對罵。

原文摘登

究竟是“圖書館”還是“藏書館”?

——發生在蘇州圖書館古籍部的故事

圖書館,按今人的解釋,就是搜集、整理、收藏各種圖書、期刊資料和音像制品,供讀者閱覽的機構。然而在我們國內的壹些圖書館,卻仍然未擺脫古代壹些私家藏書樓的惡習,把館藏品尤其是善本古籍當成壹己之私物,嚴鎖深藏,設置障礙,使讀者難以得壹閱,成為真正的“藏書館”。筆者半年來在蘇州圖書館古籍部的遭遇,就是壹個最典型的例子。

……

蘇州圖書館是國立的公***圖書館,他們沒有任何權力拒絕我前往抄書。抄書是中國書籍傳播史上極其重要的組成部分,有許多經典都是通過傳鈔留下來的。在過去,書商手頭有了好書,學者無力購置,但可以借觀然後抄錄,甚至在上面題跋。清修《四庫全書》完成後,乾隆帝命鈔成數份,分藏各地,尤其是照顧到南方江浙壹帶為文人匯集之地,特命分藏江南之書,寒畯士子們可以到館中鈔閱(因為那時沒有復制技術)。這些古往今來的書林故事,孫中旺先生們並不是不知,但其做法竟不如古時壹介書商。孫先生們自己可以“坐擁書城”而任情翻閱這些善本,卻嚴拒讀者復制與抄錄,豈不怪哉!即便有所謂的“規定”,我們認為那只能是真正的“霸王條款”!

……

在美國的圖書館,中文古籍是可以隨手在架上任讀者抽閱的,如果他們館中沒有,館方會花錢通過館際互借的方式借到妳想看的書,他們認為讀者想看而本館沒有,這才是有失“本館尊嚴”。我在日本的皇家圖書館宮內廳書陵部、東京大學、早稻田大學、京都大學、韓國漢城學大學奎章閣、新加坡國立圖書館、寶島臺灣的中央圖書館、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傅斯年圖書館、文哲所圖書館、香港中文大學圖書館等大館中,也隨手翻翻過,甚至在某些館中復制或抄錄過這些館藏的善本古籍,其中不乏宋元珍籍,工作人員總是很快找到妳想要的書,然後微笑著輕輕的離去,當妳提出復制某壹部分時,也總是很快地得到妳想要的復制件,也不用付很高的復制費。在這些圖書館中,我的確感受到了我作為讀者的尊嚴。

……

我想在國內,凡是與古籍收藏單位打過交道的人,都或多或少地遇到過像蘇州圖書館古籍部這樣的藏書單位。無論妳是德高望重的老教授,還是稚氣未脫的小青年,無論妳是坐車、騎車還是走路,無論妳是從萬裏、千裏還是咫尺,無論妳是億萬富翁還是身無分文,當我們身上帶著壹大摞像身份證、工作證、借書證、介紹信、項目合同書等壹系列足以證明我們是學者而不是劫匪的東西,就差再帶上戶口本或者在臉上刻字,然後去到某些圖書館看書的時候,我們總是會壹路嘀咕:我帶的手續齊全嗎?他們會讓我看嗎?我能看原書嗎?我能看到多少?能讓我復制嗎?能讓我抄錄嗎?會收我很高很高以至於天價的所謂“底本費”嗎?我們總是心懷惴惴地前往,又常常兩手空空地返回。

我也不知道,什麽時候,我們才能放心地、無所顧慮地、不用軌彎轉角地前往各地圖書館,查閱、復制與抄錄所需要的古籍,獲得我們應有的權利,受到應有的尊重,得到應得的尊嚴!

作者:漆永祥

編者註:原文長達近萬字,本報從中節選作者陳述觀點的部分內容。全文請參見“學術批評網”或“天涯論壇”(www.tianyaclub.com)之“閑閑書話”版。

業內人士: “如果能有人抄錄整理出版,我們會很高興的。”

廣東中山圖書館 特藏部主任 林子雄

我們壹直對古籍的保護比較嚴格,需要持單位介紹信、本人身份證才能借閱,如果是借善本,還需要有註明本人的研究方向的證明。

因為善本比較珍貴,壹般是1795年以前的刻本、民國前的手抄本才是善本,我們認為這種規定對於保護這些善本文物是很有必要的。其實我們圖書館的管理比較寬松,常有壹些大學生開個證明,就可以來我們這裏借閱古籍來寫論文了。

按全國統壹規定,善本不能復印,因為善本怕受熱,需要加以保護。但我們對於抄錄沒有規定。畢竟,偷偷地全抄的人是很少的,我們認為不必設防。我們館藏的古籍有40萬冊,約有3萬多種,但古籍的出版較冷門,真正能出版的並不是很多,比如,華南師範大學古籍研究所有壹位老師,他告訴我們想出版壹本清康熙刻本錢以塏的善本《嶺海見聞》,但因為不能復印,所以他每天就大老遠地從學校來中山圖書館抄錄,用復寫紙壹頁壹頁地抄,回頭還要壹遍壹遍地校對,這讓我們挺感動的。在書的前言裏,他註明此書在我館收藏,並提到他抄錄此書的過程。通過這種方式出版的書不只壹本,我們覺得這是壹件好事。

我們對善本的保護還是比較註意的。中山圖書館裏,善本書庫是惟壹有空調的書庫,防火防盜,而且,其他書庫的防火裝置是水滅火,而善本書庫的防火裝置是氣體滅火。南方的氣候很潮濕,我們就用樟木櫃來裝善本,同時還放上防蟲藥。此外我們還有壹些規定,比如閱讀時只能用鉛筆,不能用簽字筆、圓珠筆和鋼筆,以防把書點汙。

現在,大量的古籍都已影印出版了,如果沒有影印本的話,我們也很樂意為讀者借出善本。而且,中山圖書館壹直保持著看善本不收費的原則。

總的來說,藏書是為了用,藏而不用還不如不藏。我們很歡迎讀者來我們這裏看書。對於善本管理,我想,加快這些古籍的影印出版,對於保存善本,也是壹種貢獻。

專家解疑

駱偉 中山大學信息管理學院情報學系教授,著有《廣東文獻綜述》,2002年被廣東圖書館學會頒予“傑出貢獻獎”,在圖書情報上有突出建樹。

問題壹:什麽是善本?

善本是指乾隆以前出的書。其中刻印精良、流傳較少的書又是珍貴善本。其中,國內只剩壹本的叫海內孤本,全球只有壹本的叫(海內外)孤本。這些書壹般都縮印拍照了。

善本書只有在省市級的圖書館,綜合性大學或專門大學圖書館裏才有。古書都是手工紙,酸堿度與現在的機器書不同,事實上,手工紙保存的時間比機器紙保存的時間更長:機器紙保存的時間不會超過壹百年。但古代紙的保存也存在問題,南方的潮濕天氣、北方的沙塵暴都會傷害書本身。據我所知,中山大學圖書館、中山圖書館就有50%的古籍版本都有蟲蛀和黴爛現象。

問題二:關於善本的保存和借閱,國家有何規定?

善本總是處於保管和利用之間。古代重保管輕利用,以前的書都秘而不宣,著名的如寧波天壹閣。這種制度壹直影響到現代的圖書館。

現在國家規定,凡是善本書和革命文獻,和壹些解放前的舊報紙;國家都列為重點保護對象,全部拍照,壹般不再給讀者提供原件。去年,國家又提出善本再造工程(主要是針對宋元版的書),有了影印本以後,就不再使用原書了。

對於善本的借閱問題,各館不壹樣,北京圖書館、上海圖書館等大館更嚴,規定讀者只能用鉛筆做記錄,不允許用鋼筆、圓珠筆,不能帶水和飲料,不能吸煙,掀書頁不能沾口水……在北京、上海等大圖書館裏借閱善本是要收錢的,目前,中大圖書館和中山圖書館都不收錢。

問題三:善本是否允許復制或抄錄?版權問題如何?

抄錄壹般要求不超過1/3,這是文化部的規定,目的是保護版權。同時,也不允許完整地復制善本,只能復制壹定的比例。

壹些古籍需要整理出版,有專門的古籍整理委員會,把這些都納入國家的古籍整理規劃中,而不是個人行為。圖書館的藏和用是有矛盾的。其實,藏書都是為了利用,圖書館的功能是為廣大讀者服務的。實際操作中,各館制度不壹樣,有的重藏輕用,有的是重用輕藏。我認為,如果是壹般的古籍而非孤本或等級較高的善本(善本也分等級)的話,就應允許專業學者對其進行整理;如果是孤本,則涉及到文物保護和版權問題,就應經過國家相關部門的準許才能進行開發和出版。

省(自治區、市)圖書館工作條例

(文化部1982年12月1日)

附:相關條例

第六條 省館收藏的書刊資料是國家財產,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侵占,其它單位不得任意調出。

第七條 省館的壹切工作都是為了最大限度地滿足讀者對書刊資料的合理需要。要加強讀者服務工作,要文明禮貌服務,不斷提高服務效率和服務質量。

第八條 省館應根據不同的服務對象,確定圖書的借閱範圍。除根據中央和國家出版主管部門規定對某些書刊停止公開借閱外,不得另立標準,任意封存書刊。

善本、孤本以及不宜外借的書刊資料,只限館內閱覽,必要時,經批準可向國內讀者提供復制件。

第二十九條 各省館應根據本條例的精神,制定本館各項工作的規章制度。

第三十條 本條例原則上也適用於擁有百萬冊以上藏書的其它大型公***圖書館。

收藏於臺灣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的南宋蜀本《南華真經》(上圖)及寧宗內府雕刊的殘本《文苑英華》(下圖),屬海內外孤本,特別受到學者的器重。為使這批珍貴古籍得以妥善保存,該館采用光盤來儲存善本書籍的內容,壹則可以減少書籍因翻閱而損毀,進而延長其壽命,二則可提供讀者更方便、更迅速的檢索與使用。該館希望將來能通過網絡讓資料得到更廣泛的流通。

記者手記

讓善本真正得到善用

寧波天壹閣是中國現存年代最早的私家藏書樓,始建於明嘉靖四十年。範欽為了保護藏書而訂立了嚴格的族規,規定“代不分書,書不出庫”。然而,這個規矩終於還是因為黃宗羲破了,這位清乾隆時期的著名思想家,不僅閱讀了天壹閣的全部藏書,還為天壹閣藏書整理編目作出了貢獻。此後,徐健庵、萬季野、馮南耕、陳廣陵、全祖望等著名學者和藏書家便接踵而至,爭相抄讀,天壹閣終於名頌壹時,為它後來補充藏書起到了良好示範作用。看來,即使是定規,也非鐵板壹塊。

天壹閣本是私人藏書,他愛借不借,都是私事,別人管不著;而圖書館,則是國家公***服務機構,藏書的目的就是為廣大讀者服務,借與不借,讀者們就有權利要求壹個說法了。

事關古籍文物,確有壹個保護以及開發的矛盾。對於善本古籍,國家和各個圖書館都制定了相關條款進行保護,很多都是有必要的,比如“濕度大時善本不出庫”、“翻閱古籍不得用鋼筆,要戴上附送的白手套”……但是,善本借出就要收取三五十元,善本復印要收取底本費、復印費另算,而且各館各行其是,不見得有利於善本的保護。在采訪過程中,我們發現,是否允許“全部抄錄、復制”各館的執行都不壹致,即使這是壹個制度,但是這個規定是否完善是否合理,則是可商榷的,甚至應該有相關的聽證會,讓更多讀者有機會表達自己的意見。而且,像有些圖書館那樣,歡迎個別有學術能力和出版能力的專業學者整理出版善本,這種對暫時沒有精力和資金照顧到所有善本開發的圖書館和國家來說,本身就功德無量。

矛盾並非不可調和。我們要求的,並非圖書館對某個學者破例,破壞制度,而是,應該制定出更合理、更完整的制度。如今,連天壹閣私人藏書樓都正在建成壹個小型的圖書館,面對讀者和遊客開放了。也許,某些學者的建議比較合理:壹般的古籍,應允許專業學者進行整理;珍貴善本,應在經過上報相關主管部門批準後允許學者進行整理。世界上最早的圖書館述巴尼拔圖書館裏,國王巴尼拔說過壹句名言,“讀書不但可以擴充知識和技藝,而且還可養成壹種高貴的氣度。”我們也期待,可以像寵大固埃那樣,在圖書館裏,“暢飲知識吧!”侯虹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