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的歷史
產生在商代,較短,呈柳葉或銳三角形,初為銅制。
春秋戰國,為步戰主要兵器,不斷加長。湖北江陵望山壹號楚墓中出土的越王勾踐劍全長有 55.7厘米。 漢武帝時,有超過3尺,劍刃由兩度弧曲而伸,成平直,劍鋒的夾角由銳加大。 東漢,逐漸退出了戰爭舞臺,為佩帶儀仗或習武強身自衛。 漢代後銅劍漸被鋼鐵劍替代,並趨於定型,即劍身中有脊,兩側有刃,前有劍尖,中有劍首,後有莖,莖端設環處稱鐔,此外尚有劍鞘、劍穗等附屬飾物。 隋唐,佩劍盛行。《隋書·禮儀誌》載:“壹品,玉器劍,佩山玄玉。二品,金裝劍,佩水蒼玉。三品及開國子男,五等散(散)品名號侯雖四、五品,並銀裝劍,佩水蒼玉,侍中已下,通直郎已上,陪位則象劍。帶直劍者,入宗廟及升殿,若在仗內,皆解劍。壹品及散(散)郡公,開國公侯伯,皆雙佩。二品、三品及開國子男,五等散(散)品號侯,皆只佩。綬亦如之。” 唐代最盛,被文人墨客視為飾物,抒以淩雲壯誌或表現尚武英姿。 後劍與道教接上不解之緣,成了道士們手中的法器之壹。
劍,古之聖品也,至尊至貴,人神鹹崇。乃短兵之祖,近搏之器,以道藝精深,遂入玄傳奇。實則因其攜之輕便,佩之神采,用之迅捷,故歷朝王公帝侯,文士俠客,商賈庶民,莫不以持之為榮。劍與藝,自古常縱橫沙場,稱霸武林,立身立國,行仁仗義,故流傳至今,仍為世人喜愛,亦以其光榮歷史,深植人心,斯可歷傳不衰。
劍創始自軒轅黃帝時代。據黃帝本紀雲:「帝采首山之銅鑄劍,以天文古字銘之」;又據管子地數篇雲:「昔葛天盧之山發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為劍鎧」。以上兩說,似黃帝與蚩尤,均己制劍為兵。
據以上所述,無論劍之創始人為誰,其出生於黃帝時代,可無置疑。黃帝於民元前四六壹五年[公元前二七0四年]建廟,國號有熊氏,當時尚系初入青銅器時期,但由此推知,劍之出世極為古遠,歷史悠久,故後人稱之「短兵之祖」,確可當之無愧。
自黃帝至東周,大多以銅鑄劍,劍質頗佳,煉制技術亦逐漸進步。春秋戰國之時,並定劍制,詳言制劍之法。周禮考工記雲:「 周官桃氏為劍,臘廣二寸有半,兩從半之,以其臘廣為之。莖圓長倍之。中其莖,役其後,身甚五其莖,重九鏘[按:周禮六兩半為壹鏘],謂之上制,上土服之。身長四其莖,重七鏘,謂之中制,中士服之。身長三其莖,重五鏘,下士服之 」。又考古記雲:「劍,古器名,兩刃而有脊,自背至刃,謂之臘,或謂之鍔[即劍身]。背刃以下,與柄分隔青,謂之首[即劍盤],首以下把握之處曰莖[即劍柄],莖端旋環曰鐸」。
劍的簡介
由上文可知,劍為具有鋒刃之尖長兵器,而其大小長短,端視人體為標準,是以須量人而定。鄭鍔更於劍有所詳解,謂「人之形貌大小長短不壹也,制劍以供其服,非直以觀美,要使各適其用而已。故為三等之制,以待三等之士,俾隨宜而自便焉。劍之莖其長五寸,劍身若五倍長其莖,則三尺也,重九鏘,則重三斤十二兩也,其長之極,重之至也,故謂上制。唯士之長而有力者,然後能勝之,故上士服之。劍身四其莖,莖之長則二尺五寸也,重七鏘,則二斤十四兩也,長短輕重得中焉,故謂之中制。唯人之得中者所宜服,故中士服之。若劍身止三其莖,則二尺耳,重止五鏘,則二斤壹兩三分之中耳,輕而且短,故謂之下制。士之形短而力微者,可以服焉」。
上述劍制,大抵沿用於遠古,歷代仍多變更,自秦至宋,改易尤鉅。鄭鍔雲:「若以秦漢之劍與宋時之劍比較,則宋時長劍有二十壹寸三分,漢時長劍僅十七寸九分。宋時短劍十五寸二分,漢時短劍僅十寸五分,故宋時之劍較漢時之劍長,且品質更優」。言雖如此,當有所據,然亦未便茍同。蓋以劍之用途,雖非專供殺戮,亦為文士之飾品,然究仍以防身拒敵為主,如劍長則運用不便,劍短則難期致遠,短者輕而不易擊堅,長者重而揮動遲緩,二者均非劍制所宜。證以古籍有言:「漢高祖仗三尺劍而得天下」,則漢代劍長不及兩尺之說諒有所誤。若綜合劍史所記,大抵古劍之長,由壹尺三寸至四尺多不等,其重量則為二至三斤,正符因人設制,應屬可信。
劍既亦為仕宦書生所同好,於是流為藝品,始則於劍身之上雕銘刻畫,繼則於劍柄上美化其型,附加蕙飾,進而於劍鞘上鍍金嵌玉,各其匠心,歷代相傅,靡有不然。
劍是短兵的壹種,脫胎於矛形刺兵及短匕首,始源於殷商以前,形極為短小,僅有短平莖,而無管筒。古人用此劍插腰,可割可刺,抵禦匪寇與野獸。到了周代,尤其是春秋、戰國時期,已成為主要短兵器,士類必有之佩備。連馮諼與漢初的韓信,雖然貧至無食,也仍然隨身攜帶。著名的有幹將、莫邪、龍泉、太阿、純鈞、湛盧、魚腸、巨闕等。春秋時的龍泉劍,仍有壹只藏於故宮,至今仍很鋒利,證明我國在劍的制造和使用上,有著很悠久的歷史。
有關劍的資料
《初學記·武部·劍》:「其後楚有龍泉,秦有太阿、工 ,吳有幹將、鏌耶、屬鏤,越有純鉤、湛盧、豪曹、魚腸、巨闕諸劍。」
《管子》曰:「昔葛天盧之山,發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為劍鎧,此劍之始也。」
《吳越春秋·勾踐陰謀外傳》:「越王乃使使聘之,問以劍戟之術。處女將北見於王,道逢壹翁,自稱袁公,問於處女:『吾聞子善劍,願壹見之。』女曰:『妾不敢有所隱,惟公試之。』於是袁公即執林於竹,竹枝上頡橋未墮地,女即捷末,袁公則飛上樹,變為白猿,遂別去。見越王,越王問曰:『夫劍之道則如之何?』女曰:『妾生深林之中,長於無人之野,無道不習。不達諸侯,竊好擊之道,誦之不休。妾非受於人也,而忽自有之。』越王曰:『其道如何?』女曰:『其道甚微而易,其意甚幽而深。道有門戶,亦有陰陽,開門閉戶,陰衰陽興。凡手戰之道,內實精神,外示安儀,見之似好婦,奪之似懼虎。布形候氣,與神俱往。杳之若日,偏如騰兔,追形逐影,光若仿佛。呼吸往來,不及法禁。縱橫逆順,直復不聞。斯道者,壹人當百,百人當萬。王欲試之,其驗即見。』越王即加女號,號曰『越女』。」(其言妙契精微,深得劍術之要。所謂「門戶陰陽」,即鬥劍時進退縱橫之法。而「內實精神,外示安儀」,則是描述鬥劍時精神貫註,從容不迫,觀變進招的形態。)
金庸更將此段傳奇,寫進了他的武俠小說《越女劍》中,將劍道的至高境界,作了非常深入的刻劃與探討。
在劍的演練中,壹般分為「站劍」和「行劍」兩種。「站劍」壹般指動作迅速敏捷,靜止動作沈穩,富雕塑性。而「行劍」則相對顯得停頓較少,動作連續不斷,均勻而有軔性。同時劍還有長穗、短穗之刀,穗又稱穗袍,它的作用是舞動以惑敵,演練時顯得龍飛鳳舞,形象優美。尤其長穗,隨劍飄舞,更顯神妙。
練劍要求身與劍合,劍與神合。《綠水亭雜識四》中說:劍「鋒鍔如槊刃,而以身為之柄,微州目連猷人之身法,輕如猿鳥,即劍法也。」這裏說的「以身為柄」,就是說以身領劍,這是練劍之要。
《吳越春秋·勾踐伐吳外傳》:「越王乃被唐夷之甲,帶步光之劍,杖屈盧之矛,出死士以三百人為陣關下。」(《典略》:「周有屈盧之矛。」)
漢劉熙《釋名·釋兵》:「劍,檢也,所以防檢非常也;又斂也,以其在身拱時斂在臂內也。其旁鼻曰鐔,鐔,尋也,帶所貫尋也。其末曰鋒,鋒末之言也。」
《戰國策·韓策壹》:「韓卒之劍戟,皆出於冥山、棠溪、墨陽、合膊。鄧師、宛馮、龍淵、太阿,皆陸斷馬牛,水擊鵠雁。」鄧師,鄧國有工鑄劍,因名鄧師。宛馮,宛人於馮池(滎陽)鑄劍,故號。龍淵,河南西平有龍泉水,亦名龍淵,可以淬刀劍,特堅利,故名。太阿,《吳越春秋》:吳有幹將,越有歐冶,
《吳越春秋·闔閭內傳》:闔閭「請幹將鑄作名劍二枚。幹將者,吳人也,與歐冶子同師,俱能為劍。越前來獻三枚,闔閭得而寶之,以故使劍匠作為二枚,壹曰幹將,二曰莫耶。莫耶,幹將之妻也。幹將作劍,采五山之鐵精,六合之金英。候天祠地,陰陽同光,百神臨觀,天氣下降,而金鐵之精不銷淪流。……於是幹將妻乃斷發剪爪,投於爐中。使童女童男三百人鼓橐裝,金鐵乃濡,遂以成劍。陽曰幹將,陰曰莫耶。陽怍龜文,陰作漫理。幹將匿其陽,出其陰而獻之。闔閭甚重。」
《吳越春秋·闔閭內傳》:「湛盧之劍惡闔閭之無也,乃去而出,水行如楚。楚昭王而寤,得王湛盧之劍於床,昭王不知其故,乃召風胡子而問,……風胡子曰:『臣聞吳王得越所獻寶劍三枚,壹曰魚腸,二曰磐郢,三曰湛盧。魚腸之劍已用殺吳王僚也,磐郢以送其死女,今湛盧入楚也。……臣聞越王允常使歐冶子造劍五枚,以示薛燭,燭對曰:「魚腸劍逆理不順,不可服也,臣以殺君,子以殺父。」故闔閭以殺王僚。壹名磐郢,亦曰豪曹,不法之物,無益於人,故以送死。壹名湛盧,五金之英,太陽之精,寄氣托靈,出之有神,服之有威,可以折沖拒敵。然人君有逆理之謀,其劍即出,故去無道以就有道。今吳王無道,殺君謀楚,故湛盧入楚。』」
《初學記·武部·劍》:趙曄《吳越春秋》曰:「越王允常聘歐冶子作劍五枚,三大二小,三曰豪曹。秦客薛燭善相劍,王取豪曹示之,薛燭曰:『實非寶劍也。今豪曹五色,黯然無華,已殞其光,亡其神,此劍不登斬而辱,則墮於飲中矣。』王曰:『寡人置劍盧竹上,過而墜之,斷金獸之頸,飲濡其刃,以為利也。』」
《初學記·武部·劍》:《吳越春秋》又曰:「越王允常聘歐冶子作名劍五枚,壹曰純鉤,二曰湛盧,三曰豪曹,四曰魚腸,五曰巨闕。秦客薛燭善相劍,越王取豪曹、巨闕、魚腸等示之,薛燭皆曰:『非寶劍也。』取純鉤示,薛燭曰:『光如屈陽之華,沈沈如芙蓉始生於湖,觀其文如列星之行,觀其光如水溢於塘,此純鉤也。』取湛盧示之,薛燭曰:『善哉!銜金鐵之英,吐銀錫之精,寄氣托靈,有遊出之神,服此劍,可以折沖伐敵,人君有逆謀則去之他國。』允常乃以湛盧獻吳,吳公子光弒吳王僚,湛盧去如楚。」
《史記·蘇秦列傳》裴 《集解》引《吳越春秋:「楚王召風胡子而告之曰:『寡人聞吳有幹將,越有歐冶,寡人欲因此請二人作劍,可乎?』風胡子曰:『可。』乃往見二人作劍,壹曰龍淵,二曰太阿。」
《初學記·武部·劍》:《賈子》:古者天子二十而冠,帶劍;諸侯三十而冠,帶劍;大夫四十而冠,帶劍;隸人不得冠,庶人有事得帶劍,無事不得帶劍。」
《初學記·武部·劍》:《春秋繁露》:「禮之所興也,劍之在左,青龍象也;刀之在右,白虎象也。」
《周官》:「桃氏為劍,臘(兩刃)廣二寸有半寸,兩從半之(劍脊兩面殺趨鍔者),以其臘廣為之莖圍,長倍之,中其莖,設其後,身長五其莖長,重九鋝,謂之上制,上士服之。」
《孔子家語·好生》:「子路戎服見於孔子,拔劍而舞之,曰:『古之君子,固以劍自衛乎!』」
《莊子·說劍》:「趙文王喜劍,劍士夾門,而客三千余人,日夜相擊於前,死傷者,歲百余人。」由此可見,當時劍術是作為主要武藝存在的。
《史記·項羽本紀》:「範增起,出召項莊,謂曰:『君王為人不忍,若入前為壽,壽畢,請以劍舞,因擊沛公於坐,殺之。』……項莊拔劍起舞,項伯亦拔劍起舞,以身翼蔽沛公,莊不得擊。」……張良曰:『今者項莊拔劍舞,其意常在沛公也。』」
《漢書·藝文誌·兵書略》:《劍道》三十八篇。
劍的發展
漢代劍術已甚精備,鬥劍中顯示了武藝造詣的深淺。曹丕《典論·自敘》:「余又學擊劍,閱師多矣,四方之法各異,唯京師為善。桓、靈之間,有虎賁王越善斯術,稱於京師。河南史阿言昔與越遊,具得其法,余從阿學精熟。嘗與平虜將軍劉勛、奮威將軍鄧展等***飲,宿聞展善有手臂,曉五兵,又稱其能空手入白刃。余與論劍良久,謂將軍非法也,余顧嘗好之,又得善術,因求與余對。時酒酣耳熱,方食芊蔗,便以為杖,下殿數交,三中其臂,左右大笑。展意不平,庋更為之。余言吾法急屬,難相中面,故齊臂耳。展言願復壹交,余知其欲突以取交中也,因偽深進,展果尋前,余卻腳?,正截其顙,坐中驚視。余還坐,笑曰:『昔陽慶使淳於意去其故方,更授以秘術,今余亦願鄧將軍捐棄故技,更受要道也。』壹坐盡歡。」(《三國誌·魏書·文帝紀》裴松註引)這段有聲有色的記載,反映了當時劍術的高超和鬥劍風的興盛。
楊泉《物理論》:「阮師之作刀,受法於金精之靈,七月庚辛,見神於冶監之門,向西再拜,金神教以水火之齊,五精之鏈,用陰陽之候,取剛柔之和,三年作刀千七百七十口,其刀背夾刃,方口洪首,截輕微不絕絲發之系,斫堅剛無變動之異。」
但自唐開始,士大夫心理充滿道教神仙妖邪鬼怪之說,劍乃變為鎮邪兇之器,壹若此數尺剛鐵,鑄成劍形,即具有無上魔力者。於是家懸壹劍,即以為祥,不習劍術,而以為劍自可以禦敵而勝。所以自唐以後,劍類短兵,有壹支為釋道所利用,而引入歧途。
從征軍士多用刀而鮮用劍,佩刀者漸多於佩劍者,這顯然對劍術的發展有相當的阻作用。
舞劍在唐代興盛起來,杜甫<舞劍器行>描述公孫大娘舞劍絕技:「昔有佳人公孫氏,壹舞劍器動四方。觀者如山色沮喪,天地為之久低昂。
如羿射九日落,矯如群帝驂龍翔;來如江海凝清光。」劍的聲光,似聞如見,精湛技藝,如呈眼前。
明唐順之《武編》說:宋太宗「選諸軍勇士數百人,教以舞劍,皆能擲劍空中,躍其身左右承之,妙絕無比。會北戎遺使修貢,賜宴便殿,因出劍士示之,袒裼鼓澡,揮刃而入,跳擲承接,霜鋒雪刃,飛舞滿空。」這些高超絕技,對後來劍術套路及表演技藝的發展,影響很大,至今我們演練的武術套路中,亦有所見。
金庸《笑傲江湖》中的「沖靈劍法」,就是驚絕的特技。
明代各武術流派,在劍術應用的基礎上,創造了不少珍貴的劍法,如何良臣《陣紀》所雲:「卞莊子之紛絞法,王聚之起落法,劉先生之願應法,馬明王之閃電法,馬起之出手法」等,這些劍法為後世劍術的發展,提供了有益的素材。
明代各武術流派,在劍術應用的基礎上,創造了不少珍貴的劍法,如何良臣《陣紀》所雲:「卞莊子之紛絞法,王聚之起落法,劉先生之願應法,馬明王之閃電法,馬起之出手法」等,這些劍法為後世劍術的發展,提供了有益的素材。
劍的招式是以劈、砍、崩、撩、格、洗、截、刺、攪、壓、掛、雲等為主。它的特點是剛柔相濟、吞吐自如,飄灑輕快,矯健優美,正如拳諺所形容的「劍似飛鳳」,由此可知其妙。
劍的各部位包括有:劍身、劍尖、劍鋒、劍末、劍脊、劍刃、劍格、劍柄、劍首、劍鞘和穗。
名詞解釋:
劍墩:即劍首。指劍柄的頂部,壹般劍首中有孔,可穿繩。
劍鐔:即劍格,亦稱護手。指劍身與劍柄之間作為護手的橢圓形盤部分。
劍鞘:又我劍匣、劍室。藏劍之物。有鐵和木制等,裹以沙魚皮,塗以朱漆或連雲黑漆,又貴者並鑲珠嵌寶。
劍莖:劍柄之古稱。清·程瑤曰《考工創物水記·桃氏為劍考》:“莖者,言頸也,在首下。”
劍室:即劍鞘。漢·揚雄《方言》:“劍鞘自河而北,燕、趙之間,謂之室。”
劍廓:劍梢的別稱。漢·揚《方言》:“劍梢自關而東或謂之廓”。
劍珥:即劍格。又名劍鐔。《莊子·說劍篇》釋文引司馬雲:“鐔,劍珥也。”
劍穗:劍柄後縛的裝飾品。近現代劍術套路有長穗與短穗之分別。
劍袍:即劍穗。有文武之說,文劍佩帶劍袍,武劍則無。
劍術的套路有:七星劍、青萍劍、昆侖劍、八卦劍、武當劍、達摩劍、三才劍、盤龍劍、蛾嵋劍、八仙劍、醉劍、對練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