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起源於何時,沒有明確的說法。有人認為西周的夜市是夜市的雛形。李周帝官施思:“夜市時有變化,主要是賣丈夫和女人。”可見夜市主要是針對小商小販的。西周以後,夜市最晚出現在漢代。當時寂地(陶亭)、古藏、朗月黃、古努等地均有夜市活動,這表明漢代西北、南方、西南地區均有夜市。如《後漢書·孔子傳》中說:“建武五年,河西將軍都榮,令汾部議曹禺,守伯母。八年,他被授予海關關長的頭銜。天下之亂,唯有江安,古人謂之富,幣強,城和天。凡住郡者,數月不盈,必致豐。”古藏就是今天的武威。古藏地處中西交通要道,多民族雜居,“貨幣胡強”貿易發達。為了滿足商品交易的需要,人們的“四合壹”,即在夜市結束後增加壹個夜市來延長交易時間,突破了常規的市場體系。
夜市盛於唐代,盛於宋代,盛於明清。我們知道“宵禁”制度是唐朝實行的。但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商業活動的頻繁,到了唐中後期,人們逐漸突破宵禁,參加夜市活動。當時長安城裏有壹個“鬼市”,人們從“子夜”到“烏鴉”交易“外物”。除長安外,揚州、廣州、成都、汴州等其他大城市也出現了夜市。盡管如此,國家並不承認這種經濟形式。直到宋代,夜市才獲得合法地位。北宋時,東京城明確允許夜市。《東京之夢》說:“夜市三更結束才重開,徹夜未眠。”在元、明、清時期,夜市已經存在,主要在杭州、成都等大城市。比如明代杭州的夜市分布很廣,城內城外都有,與夜市聯系緊密,可以晝夜營業。
古人在夜市都做些什麽?
夜市是商品經濟發展的自然產物。人們在夜市做什麽?參考古籍,可以總結為以下四點:
壹是買賣商品。商品種類繁多,包括農產品和手工藝品。唐代杜荀鶴寫過壹句詩:“夜市賣蓮藕,春船載再續前緣。”南宋時期,商品買賣增多。據南宋吳的《夢》記載,臨安夜市十分熱鬧。“街上收了糖蜜餅、蓮藕、當季新果、鮮花果、魚豬蹄肉,還有細畫的絹扇、細彩的紙扇、漏塵的扇柄、異色的花扇、賣金的裙子、緞背心、緞孩子、賣金的帽子、無憂無慮的毛巾、四季。”再加上春夏大賣,所有產品幾乎是應有盡有。
二是觀光。主要是元宵節活動。如唐李商隱在《正月十五晚迫不及待看北京燈火》中說“月色燈下滿帝都,車水馬龍美。”南宋辛棄疾在《玉案·元Xi》中說“東風夜千樹開。它吹下來,星星像雨。寶馬雕花車滿路香。鳳笛動,玉壺轉,魚龍舞通宵。”
第三是玩得開心。金陵(南靖)夜市,唐代方有記載:富人“腰捧金錢,半夜買酒,喚秦女,設宴。”唐代詩人杜牧在《博秦淮》詩中說:“煙籠寒月滿沙,夜近秦淮酒家。商界女強人不知恨國,還隔河唱“* * *花。”這首詩描寫了金陵秦淮河邊的夜市景象。
第四是聽歌,看戲。瓦子是宋代特有的娛樂場所。客人請了壹幫朋友,買了兩張票,去瓦子看了壹場戲,聽了音樂。當然,他們也想喝茶或飲料。《東京夢中華》載:北宋時,京都開封街以南有桑加窪子,以北有中窪、慈利窪,其中有大小勾欄五十余處。蓮花棚、牡丹棚、日瓦子夜叉棚、大象棚最大,可容納數千人。“可見晚上聽歌看戲的人不在少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