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古今字、通假字、異體字的含義
(壹)古今字
古今字即同壹個詞在不同的時代用不同的字來表示,在前的叫古字,在後的叫今字。古籍中壹般寫為:“*”後來寫作“*”,如:
《左傳?鄭伯克段於鄢》中,“公賜之食,食舍肉”的“舍,放著,後來寫作‘?’”(莊公賞給他食物,穎考叔吃的時候把肉放在壹旁)。
(二)通假字
高彥《文字形義學概論》261頁說:“有本字之假借,實言之,即用此作彼字,是為兩字通用;通稱此字曰借字,彼字曰本字;借字本字必兩音相近。”因此,通假字是指“本有其字”的假借字,即音同音近而意義不同的字通用和假借。壹般寫為“*”通“*”如:
《列子?湯問》 “帝感其誠,命誇娥氏二子負二山,壹厝朔東,壹厝雍南”中的“厝,通‘措’,安放”(上帝被他的誠心所感動,命令誇娥氏的兩個兒子背起這兩座大山,壹座放在朔方東部,壹座放在雍州南面)。
(三)異體字
(1)狹義的異體字指讀音相同,意義相同,而形體不同的文字。(2)廣義的異體字除包括狹義的異體字外,還包括文獻中通用的假借字和古今字。(本文討論的是狹義的異體字)壹般寫為“*”同“*”如《左傳?宮之奇諫假道》“文倦於事,憒於憂,而性?愚,沈於國家之事,開罪於先生”中的“?,同‘懦’,懦弱”(我被瑣事搞得精疲力竭,被憂慮攪得心煩意亂;加之我懦弱無能整天埋在國家大事之中,以致怠慢了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