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散文·論語·宰我問》原文鑒賞
宰我問①:“三年之喪②,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為禮,禮必壞③;三年不為樂,樂必崩④。舊谷既沒,新谷既升,鉆燧改火⑤,期可已矣。”
子曰:“食夫稻⑥,衣夫錦,於女安乎⑦?”
曰:“安。”
“女安,則為之!夫君子之居喪,食旨不甘⑧,聞樂不樂,居處不安⑨,故不為也。今女安,則為之!”
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予也有三年之愛於其父母乎!”
註釋 ①宰我:名予,字子我,孔子學生。 ②三年之喪:三年的守孝期。古人禮俗,父母死後,規定子女要守孝三年。 ③壞:毀壞,廢棄。 ④崩:倒塌,引申為丟失,失傳。 ⑤鉆燧改火:古人鉆木以取火,被鉆之木,四季不同,馬融引《周書·月令》雲:“春取榆柳之火,夏取棗杏之火,季夏取桑柘之火,秋取柞鞧之火,冬取槐檀之火”,壹年壹輪回。“鉆燧改火”即指此。 ⑥食夫稻:古代北方以小米為主糧,稻為珍品,所以此處以“稻”與“錦”對文,極言吃穿之豪奢。 ⑦女:同“汝”。 ⑧旨:美味。 ⑨居處:平日的居住生活。因為古代孝子守孝期間要住臨時用草木搭成的兇廬,睡用蒿草編成的墊子,用土塊當枕頭,所謂“居倚廬,寢苫枕塊”。所以說“居處不安”。
今譯 宰我問孔子說:“父母死了,要守孝三年,這個期限也太長了。君子三年中不司禮儀,禮儀壹定會遭廢棄;三年不演奏音樂,音樂也壹定會失傳。陳谷子已經吃完,新谷子也已登場,用於打火的燧木又經過了壹個輪回,整整壹年就可以了吧。”孔子說:“父母死了,不到三年,妳就吃那白米飯,穿那花緞衣,妳心裏能安嗎?”宰我說:“安。”孔子著急地說:“妳安,妳就那樣幹吧。君子在守孝期間,吃美味不覺得甘甜,聽音樂不覺得快樂,住在家裏不覺得舒適,所以才不這樣幹。現在妳既然心安,就照那樣幹好了。”宰我退了出來。孔子說:“宰子真是不仁呀!兒女生下來,三年之後才能完全脫離父母的懷抱。為父母守孝三年,這是天下統壹的守孝期限。宰予不是也有從他父母那裏得到三年懷抱的愛護嗎?”
集評 清·於光華《論語集益》:“又嚴又婉,無限低徊。不甘、不樂、不安,隨處皆然,偶就食、聞、居指之。”“仁與安字相應。”“予也句,非詰問語,是喚醒語,正打動心裏,有無限淒惋意,宜玩‘乎’字。”
總案 本文見於《論語·陽貨》,記述的主要內容是孔子和弟子宰我關於“三年之喪”的討論和爭論。父母死後,子女要守孝三年,在孔子看來,這是為人子者所必須做到的,是不言而喻的天下通則。它不但是培養理想人格的必修課,也是實現修、齊、治、平遠大抱負的起點。不僅如此,孔子還為“三年之喪”找出了心理上的依據,即“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合情而又合理。但是,孔子這壹倫理原則卻遭到了弟子宰我的抵抗,“舊谷既沒,新谷既升,鉆燧改火,期可已矣”,同樣是合情而又合理的。師徒相爭,難定壹尊,最終只好以心理感覺來決定取舍,“今女安,則為之”。但事情並沒有完結,等宰我退出以後,孔子又發了壹通議論,其中主要是針對宰我人格的批評。事後論人,是孔子論人的壹種獨特方式,也是《論語》中壹種特殊的論述方式。由此也使人們看到了孔子壹種獨特的待人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