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采用史學編纂體例是紀傳體
紀傳體,東亞史書的壹種形式,以為人物立傳記(皇帝的傳記稱“紀”,壹般人的稱“傳”,特殊情形的人物稱“載記”,記載制度、風俗、經濟等稱“誌”,以表格排列歷史大事稱“表”)的方式記敘史實。
司馬遷的《史記》是中國第壹部紀傳體史書(以前的史書多以編年體記述),中國的官方正史“二十四史”及其他史書,都依照《史記》體例,以紀傳體編纂而成。而日本的《大日本史》也是以紀傳體寫成的。
我國傳統史書的壹種體裁,以人物傳記為中心敘述史實。紀是帝王本紀,列在全書前面,傳是其他人物的列傳,始於漢代司馬遷所著的《史記》。
擴展資料
二十四史的發展:
三國時期社會上已有“三史”之稱。“三史”通常是指《史記》、《漢書》和東漢劉珍等寫的《東觀漢記》。《後漢書》出現後,取代了《東觀漢記》,列為“三史”之壹。“三史”加上《三國誌》,稱為“前四史”。
歷史上還有“十史”之稱,它是記載三國、晉朝、南朝宋、南朝齊、南朝梁、南朝陳、北魏、北齊、北周、隋朝十個王朝的史書的合稱。後來又出現了“十三代史”。“十三代史”包括了《史記》、《漢書》、《後漢書》和“十史”。
到了宋代,在“十三史”的基礎上,加入《南史》、《北史》、《新唐書》、《新五代史》,形成了“十七史”。
明代又增以《宋史》、《遼史》、《金史》、《元史》,合稱“二十壹史”。
清朝乾隆初年,刊行《明史》,加先前各史,總名“二十二史”。後來又增加了《舊唐書》,成為“二十三史”。後來從《永樂大典》中輯錄出來的《舊五代史》也被列入正史,經乾隆皇帝欽定,合稱“欽定二十四史”。
乾隆四年至四十九年武英殿刻印的《欽定二十四史》,是中國古代正史最完整的壹次大規模匯刻。
1920年,柯劭忞撰《新元史》脫稿,民國十年(1921年)大總統徐世昌以《新元史》為“正史”,與“二十四史”合稱“二十五史”。但也有人不將新元史列入,而改將《清史稿》列為二十五史之壹。或者,如果將兩書都列入正史,則形成了“二十六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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