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辨別真假,明辨是非
這兩種情況在古代書畫中經常遇到:壹是有些作品的作者有自己的頭銜或印章;第二,有些作品沒有印章。從古書畫的評價來看,前者是明辨真偽,後者是明辨是非。兩者是有區別的。沒有印章的字畫在流通過程中,要由後人判斷是某代人或某個人所作。這些評價有的是正確的,有的是錯誤的,正確的當然可信,錯誤的則不然。所以我們需要區分這些評價是真是假。這叫明辨是非。有些沒有評價過,還要重新鑒定評價,但只有是的問題,沒有不是的問題,即便如此,也屬於明辨是非的範疇。
以上是壹般情況,也有壹些特殊情況。第壹種情況,雖然沒有蓋章,但還是有真偽之分的。主要是指元代以前人們模仿字、畫、染制作的假古董。比如五代曹中原、邱含、左立的幾尊所謂“菩薩”、“水官像”,從日本人的《雙來閣賞析》中影印而來,很可能是晚清人在粵外制造的贗品。這幅畫還模仿了宋徽宗和趙霽的瘦金體的標題,說是有人寫的。對於這類假古董,主要是從古董制作方面來鑒別造假的本質。所以,雖然沒有蓋章,但還是壹個辨別真偽的問題。關於趙霽的稱號,有壹個是非問題。
第二種情況,雖然有記錄,但這是個是非問題。主要是指古代模仿的壹些作品,大部分是書法。那時候只是為了廣為流傳而復制,並不是為了造假。比如唐代的《萬歲抄王帖》,就是原背景破損殘缺的地方,用墨汁線圈標明,可見並非有意偽造。對於這種東西,我們只需要知道它真的是仿唐朝就可以了。至於原底的真偽,那就是另壹回事了。所以雖然是付款人的法書,但還是壹個明明白白的斷代問題。
第三種情況是在壹件事情中,辨別真假夾雜著辨別是非。如題劉公權書的舊卷《蘭亭集序》本身就是唐人真本,被後人武斷地歸類為柳筆,題跋、收藏印章也有真假。遇到這種情況要具體分析,不能籠統的說是真是假,或者不是。
以上說明,“辨別真假”並不是壹件容易的事情。我們需要壹步壹步積累經驗,有豐富的辨別古書畫的經驗,這樣才能更有把握。
2.真實性和利弊
在鑒定古書畫的真偽和斷代時,是否應該從藝術角度進行區分,衡量其藝術水平?就鑒定工作本身而言,首先要從作品的藝術形式和技法入手,比如用筆、用墨、用色、構圖(構圖)等等,別無他法。但那些大師所作的書畫,在藝術手法和筆墨技巧上,確實優於壹般的畫家。偽造者無法復制。有些書畫家生活了很久,藝術技巧和水平也在不斷發展。所以從藝術技巧的角度判斷真偽,壹定要根據壹個畫家作品的藝術發展來定幾個標準,而不是籠統地拘泥於壹個標準。否則不成熟的早期作品會被視為贗品。
作品質量的標準是壹個很難解釋清楚的問題。世俗的人往往停留在“工作”和“笨拙”的判斷層面,認為“工作能力”永遠高人壹等,“笨手笨腳”就應該低人壹等。繪畫寫實,技巧性強,可以說是作品。但註重真實,缺乏藝術原創,只是標本掛圖;熟練到油腔滑調的地步,卻轉到了反面,變得庸俗惡心。字寫得穩是書法的基本條件,但雖硬也不能稱之為漂亮的“書法書”。對於古代的“文人畫”,不能單方面講對象是否寫實,描寫是否細致。他們傾向於追求愚蠢的興趣,而不是擅長他們的工作。書法也是如此。這些問題非常復雜,很難用抽象的術語解釋清楚。要得到正確的判斷,只有在大量的作品中反復閱讀,才能逐漸熟悉它們,獲得清晰的認識和理解。
再者,鑒定和欣賞是兩回事,絕不能把好壞和真假劃等號。簡單地認為好的是真的,壞的是假的,就會犯錯誤。比如清朝的王逸,早中期就有很多對宋元的模仿。當時他的畫技已經相當高了,對宋元的摹仿也不壹定在宋元之下。如果不去研究他的仿制品是否像那些被模仿的作品,僅僅從畫的好、技藝高這幾個方面來看,難免會認為是宋元原作。還有壹些藝術大師,由於偶然的原因,遇到不利的客觀條件,比如紙筆工具不好,或者寫作時精神疲勞,興趣缺缺等。,並不能維持它們原來的水平;但是,這種下降絕不會離原來的水平太遠,或者只是局部的缺陷。當我們碰到這樣的作品,壹定要從各個方面仔細觀察研究,找出原因,做出正確的判斷,否則很容易被誤認為是贗品。還有壹些社會知名人士的作品,他們並不是著名的書畫家,藝術水平也不高。他們的作品可能有文物價值,但在藝術上並不重要,也有壹些畫家不擅長寫字,書法往往很差。等等,不能只從藝術功過來判斷它的真偽。但也要防止過分寬大,處處留情。如果碑文是名家作品,只有壹小部分比較好,而大部分是無用的,把它當成原作也是不對的。其實太嚴太寬都是因為腦子裏沒有正確的標準和模式。這樣就無法產生對真偽和對錯的正確判斷。確定古書畫的大敵是偏袒和狡猾。如果只憑自己的主觀標準,喜歡的就是好的,不喜歡的就是壞的。用這種態度去辨別真偽,很難得出正確的結論。沒有正確的鑒定結論,國家的文物就會流失,甚至到了無法挽回的程度。因此,在鑒別古代書畫時,壹定要防止過寬過嚴、偏向邪惡的現象。
書畫鑒定雖然有以上兩個方面,但辨別真偽是非是第壹關。評價壹件作品的藝術水平、精細程度、美善程度當然是鑒定工作的壹部分,但與第壹項內容相比,它處於從屬地位,所以這裏強調的是“辨別真偽、明辨是非”,而不是書畫的精細程度和好壞程度。在鑒別的範疇裏,我覺得真偽第壹,優劣第二。批判利弊是在判斷真偽之後,而不是在判斷之前,也就是說,不知道字畫本身的真偽,就不可能知道利弊。
歷代書畫都有贗品,歷史悠久。據北宋米芾的《書史·畫史》記載,他的前代著名書畫家的作品中幾乎都有偽作,而且數量相當多。比如李成偽造的作品多達300件,他感嘆沒有謊言。這些記錄只有米菲看到。事實上,他們並不局限於這個數字。這些贗品對字畫的真偽造成了混亂,應該對字畫進行鑒定,去偽存真。說明書畫鑒定的歷史是隨著書畫偽造的歷史而相應發展的。
在舊社會,大多數古代書畫被封建帝王、官僚、地主和資產階級占有。他們通常從個人愛好出發,有些人甚至把古書畫作為個人爭奪實力和財富的工具。因此,他們對古書畫的評價有時不能從客觀實際出發,不能得出科學的結論。雖然在各種書畫鑒定和評論的作品中有很多可供我們借鑒的經驗和資料。但這些經驗和資料大多是零散的,其中往往有許多謬誤和不準確之處。由於階級和時代的限制,在中國封建社會,沒有人寫過系統全面的書畫鑒定專著。
傳統的鑒定方法主要以印章、銘文、描述、其他文字、年月、禁忌、書法作為書畫鑒定的主要依據。這種鑒定方法的缺點是拋棄了書畫本身,而主要是利用書畫的外圍,迫使書畫本身處於被動地位。我從來沒有意識到,這種方法的依據只是旁證,片面,而且很危險。所以,這種鑒定方法,不僅解決不了矛盾,反而會引起更嚴重的矛盾,最後導致以假亂真、以假亂真的後果。結論是,書畫不是認識論的。事實上,旁證的力量對字畫本身的真偽並不起到決定性的作用。因為它和書畫的關系貨幣壹樣,只是從屬於書畫,只能起到書畫的輔助作用。而且有時候不管用甚至適得其反。它只有在對書畫本身進行具體分析後,才能知道在其具體範圍內能否發揮作用,以及發揮作用的程度。所以,書畫本身就是鑒定的主體,是最確切的依據,只有這個依據是獨立的,才有可能利用壹切旁證。否則這些旁證,就算再可愛,都是帶刺的玫瑰。把書畫的客觀條件和書畫的外部條件統壹起來,然後用唯物辯證法的觀點去分析研究,這就是本書要闡述的古代書畫鑒定的理論和方法。
鑒定古書畫,必須利用物與物之間的對比,主要是通過對物的目測,即觀察和鑒定某壹類作品的藝術表現特征、書畫人物的時代風格和書畫家的個人風格。但目測要有個前提,就是壹個人或者壹個時代的作品看多了,可以實物對比,才能達到目的,否則就沒什麽可做的了。所以往往需要結合文獻和資料來彌補“養眼”的不足。當壹個畫家有很多傳世作品,能夠進行充分的比較時,確實能解決問題。明清作品傳世作品多,不具備對比條件也沒關系。在比較條件不足時,考試也可能起主導作用。而考證則是靠目測來判斷哪些書畫是臨摹、臨抄,或者是沒有參照物的假臨摹。在此基礎上可以進壹步修改和探索,達到更全面的認識和理解,否則修改無濟於事。因此,考試僅次於目測。實際上,目測和檢查是相輔相成的。兩者缺壹不可。為了考試和復習,大部分都要翻文獻。但別忘了文獻本身也會有錯誤,謹防上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