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魯迅先生有七份遺囑中的第七份。
其他七份遺囑:
1.絕不接受任何人的壹分錢作為喪葬費,除了老朋友的;
第二,趕緊埋了;
第三,不做紀念的事情;
第四,忘了我,管好自己的生活。如果沒有,那真的是傻子;
5.子子孫孫長大了,如果沒有才華,可以找些小事過日子,千萬不要當空頭文學家或藝術家;
6.不要把別人對妳的承諾當真。
擴展數據
魯迅(1881 9月25日-1936 10 10月19),原名周章壽,後改名周樹人,原名玉山,後改為育才,就讀於仙臺醫學院。“魯迅”是他在1918發表《狂人日記》時用的筆名,也是他影響最大的筆名,浙江紹興人。著名作家、思想家、革命民主戰士,五四新文化運動的重要參與者,中國現代文學的奠基人。毛澤東曾評論說:“魯迅的方向就是中華民族新文化的方向。”
魯迅在文學創作、文學批評、思想研究、文學史研究、翻譯、藝術理論介紹、基礎科學介紹和古籍整理研究等諸多領域都做出了巨大貢獻。他對“五四”以後中國社會思想文化的發展產生了巨大的影響,在世界文壇上,尤其是在韓國和日本思想文化領域享有盛譽。他被譽為“20世紀在東亞文化版圖上占據最大版圖的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