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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個案例的六個來源

焦寺安邑對陳超的判斷:亦稱六派六教。因此,依據這壹解釋,神聖宗教的產生被分為六種情況,即:

①因緣,稱為小乘薩波多。

(2)假名教派,稱小乘部。

(3)不真,即大乘說壹切法都是虛幻。

(4)真教派,說壹切法都是真空。

⑸往往,真理恒沙立功常恒義。

[6]指明法界自在,緣起明確,德用圓通,即華嚴法。

據《華··張角》記載,大雁寺有四大宗教,即

①因緣,稱小乘薩波等部。

(2)假名教派,即所謂的石成經部等。

(3)不真實教派,指各部皆般若,即空理,諸法皆不真實。

(4)真宗是指涅槃、佛法、中華等。,要懂佛法,懂道理。安易確立的六例中,前兩例與譚銀的因緣、化名相同;幻宗、真宗及其幻宗;元宗以其真宗劃分,真宗與自道五教中的達摩宗相同;長宗和所有老師建立的通貴師道壹樣。

按照《法華宣儀》卷十(上),佛陀三藏和光通學士作出了四個判斷,即

(1)因緣指六因四因。

(2)假名派,指三假論。

(3)宗族與品質三論

(4)恒教指涅槃、華嚴等。

安瑜說自己收入不全,所以創造了六宗真宗和圓宗。易派。指象數、泛禪、事故、老莊宗、儒學和歷史。壹指占蔔、災難吉祥、占蔔、舊莊宗、儒學和歷史。壹般認為,前三種情況屬於象數學派。後三個教派是理性主義者。案與案之間沒有絕對的界限,每案代表壹項任務的易學觀點可以滲透或借鑒。比如王弼是老莊宗,但他借用了儒家學者鄭玄的“六日七分”理論。朱說《易》具有儒家理學思想,並重視河洛典籍、丹爐養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