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箸的名稱,並非保持到底,明代發生了變化。明陸容《菽園雜記》雲:吳俗舟人諱說,「住」與「箸」諧音,故改「箸為快兒」。因為吳中船民和漁民特別忌諱「箸」,他們最怕船「住」,船停住了,行船者也就沒生意,他們更怕船「蛀」,木船「蛀」了漏水如何捕魚。在這種迷信諧音的思想指導下,故見了「箸」反其道叫「快子」,以圖吉利。明人李豫亨在《推蓬寤語》中說得更明白:「世有諱惡字而呼為美字者,如立箸諱滯,呼為快子。今因流傳已久,至有士大夫間亦呼箸為快子者,忘其始也。」;雖然明代已有人稱「箸」為「快」,但清康熙並不承認民間將快加了竹字頭的「筷」字。這可以從《康熙字典》中僅收錄「箸」而不收「筷」得到證明。但皇帝也難以抵擋民間怕犯忌,喜口彩的潮流。在《紅樓夢》四十回,在賈母宴請劉姥姥壹段中曹雪芹三處稱「箸」,兩次呼「筋」,而四次直接寫明「筷子」。
當今社會,筷子的稱呼己習以為常,但專家學者在書法、詩詞作品和文章中依然稱筷子為箸或筋,並沒有如《推蓬寤語》所言「忘其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