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開具與開據兩者在含義上不同:開具是動詞,寫出,開列(多指內容分項的單據、信件等意思)。 現代用語多指開具發票,開具票據,也就是開的意思。開據是指開出依據,如“開據證明”。兩者的出處不同:開具出自於 明 張居正 《陳六事疏》:“凡京官及外官,三、六年考滿,毋得概引復職,濫給恩典,須明白開具‘稱職’、‘平常’、‘不稱職’以為殿最。”白話譯文:凡是京城的和京城外的官吏,三年或六年考試合格,禁止直接官復原職,虛假的給恩典,需要明白的開列‘稱職’、‘平常’、‘不稱職’的自上而下的等級排列。開據出自於現代教育家葉聖陶《文心》十六:“試想,寫信不成個樣子,抄寫壹篇文稿糊塗到教人讀不下去,開據帳單又出了多處的錯誤,那關系的重大豈是從前人抄錯了書、臨不像碑帖所能比擬的?”兩者使用上不同:開具僅僅是壹種行為,至於開具的內容並沒有進行規定,因此可以得出結論開具在使用上與開據相比較而言是寬松的,沒有大的硬性規定,讓開具使用的範圍較為廣;開據就是開具票據或單據,是需要進行提供相應的實物票據來證明。如果缺乏票據的話,會導致某行為沒有保障,從而會造成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