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占奎/陜西省考古研究所
誇父逐日這則神話,為世人所熟知。然而,對於這則神話的解釋卻紛繁多樣。或謂誇父似乎真的與太陽賽跑並且進入太陽;或謂誇父乃蟾蜍,代表月亮。誇父逐日實即日月運行;或謂所逐之日乃所謂妖日,即太空物體如流星等落入大氣層中產生的火花。這些說法可能均未逮及該神話的真實含義。另有壹說認為誇父逐日是古人觀察日影變化以定時節的反映(鄭文《從我國古代神話探索天文學的起源》),但持此說者未加詳辨。今不揣疏陋,試辨析如下:
《山海經·海外北經》說:“誇父與日逐走,入日。渴欲得飲,飲於河渭。河渭不足,北飲大澤,未至,道渴而死。棄其杖,化為鄧林。”此外,還有略異於此的說法,下文將隨時引入討論。
先說“與日逐走”。李善註《文選·西京賦》、《鸚鵡賦》及張協《七命》引此經並作“與日競走”。阮籍《懷詩》引作“與日競逐”。前人大多謂誇父與太陽競相奔走。袁珂先生亦謂:“想去追趕太陽,與太陽賽跑。”這種解釋恐怕忽視了“逐日”的另壹種表達:逐日景。《山海經·大荒北經》作:“欲逐日景,逮之於禺谷”。《列子·湯問》作:“欲逐日影,逐之於禺谷之際。”這是正確理解此則神話的壹個關鍵。景,《說文解字》謂:日光也。景即影,上引《列子》中景徑作影,即壹佳證。逐日影當即古人觀察日影長短以測定時節與方位的方法。《考工記·匠人》雲:“置槷以懸,?以景”。鄭玄註:“故書槷或作弋。……玄謂槷,古文?,假借字”。賈公彥認為槷即柱,取柱之景。《周髀算經》雲:“日中,立桿測影”《周官·馮相氏》:“冬夏致日,春秋致月,以辨四時之敘。”鄭氏註:“以其景知氣至不。春秋冬夏氣皆至,則四時之氣正矣。”據宋鎮豪先生考證,甲骨文之?字,即晝字。其字形為壹手持竿,直立,下為壹日字,日字周圍有象征日影的符號。此字本義即立竿測影。簡言之,逐日即觀察日影以定時節。
其次,關於“入日”。這是認識該神話的又壹關鍵。前人多據字面意義提出不同解釋,故爾將入日解釋成進入太陽,大概這太荒誕不經,故又解作“及於日將入也”(郭璞說)。袁珂先生從之。其實這種認識與神話本義相悖不協。雖然神話本來就未免荒誕,但即使如此,這種解釋也不通。既然誇父已經進入太陽,又何來“不量力”之嘰嘲呢?又何來“飲於河渭”、“北走大澤”之舉呢?其它對“入日”的解釋,或謂太陽從東方升起,月亮好像被融化了,消失在西方天際,與字面意思相去甚遠。或謂“入日”是誇父到了殞星墜落地面後形成的大圓坑,雖想法新奇,但難以讓人信服。或謂“入日”是追測日影壹直到日落時候,近是。我以為,“入日”就是古時的“入日”祭祀,這從典籍及甲骨文中可得到很好的證據。
《尚書·堯典》:“分命和仲,宅西,曰昧谷,寅餞納日,平秩西成,宵中星虛,以殷仲秋”。“納日”,即“入日”。《史記·五帝本紀》正作“入日”。納日即“以殷仲秋”的祭禮,同時還有觀察秋分時節日影長短的實際意義。《五帝本紀》作“以正仲秋”,即此義。商代甲骨文中有不少“出日”與“入日”(或連言“出入日”)的記載。據宋鎮豪先生的考證,有以下數事與本文密切相關:(1) 甲骨文的出日、入日與《堯典》的“寅賓出日”和仲秋“寅餞納日”意義壹致,是祭日出與日入的祭儀,同時,它已類似於後代登臺 日的祭祀,是測日影序四時和四方的行為,帶有測度日影的早期天文學性質;(2) 商代“出日”與“入日”,有其比較固定的日期與地點。通常在春秋季的相關月份內舉行。有壹例蔔辭說“出日”在禺地,與《堯典》東方禺夷相同。
《左傳·襄公九年》:“古之火正,……與出內火”。火正職掌觀察火星的偕日入與偕日出,以確定時節,故後文又雲:“陶唐氏之火正閼伯居商丘,祀大火,而火紀時也。”“出內火”顯然不能解作從大火星中出來或進入大火星。以此例之,“入日”自然也不能解作進入太陽,而是觀察太陽之“入”。
由上觀之,“入日”可解作“入日”(納日)這種帶有祭禮色彩的壹種觀察日落以定時節的活動。這不但與逐日景的行為相壹致,還與“禺谷”這壹地名相合諧。
第三,關於“禺谷”。《大荒北經》及《列子·湯問》均言及誇父在禺谷的活動。“禺谷”,當依前人說,即虞淵,日所入處也。《楚辭·離騷》:“望崦嵫而勿迫”,王逸註:崦嵫,日所入也,下有蒙水,中有虞淵。值得註意的是,禺谷當是古人舉行“入日”祭祀之地,故爾也被認為是太陽落山之地。禺谷與《堯典》之昧谷關系非常密切,可由以下三事證之。其壹,禺谷是行“入日”祭禮之地。誇父逐日這則神話說誇父逐日影於禺谷,入日。《堯典》說:“分命和仲,宅西,曰昧谷。寅餞納日,平秩西成,宵中,星虛,以殷仲秋”,知昧谷是“納日”之地。昧谷或作卯谷、蒙谷、柳谷,音同字異。《尚書大傳·虞傳》雲:“秋祀柳谷”,註雲:“八月西巡狩,祭柳谷之星於華山也”(參見孫星衍《尚書今古文註疏》)。其二,由此還可知昧谷地在(或近)華山,而誇父之山亦這壹地域。《中山經》:“又西九十裏曰誇父之山……其北有林焉,名曰桃林……湖水出焉,而北流註於河”。郭璞註:“宏農縣閿鄉南谷中是也”。《水經註·河水》:湖水出桃林塞之誇父山。郝懿行認為,誇父之山,壹名秦山,與太華相連,在今河南靈寶縣東南。又:這則神話講到河渭二水,河渭交匯處正是華山之所在。其三,昧,《孔氏傳註》以為武內反,則其音與禺相近,禺音與務同。《左傳·襄公十壹年》公叔務人,《禮記·檀弓》作公叔禺人。武、務同在明紐,可以相通。禺谷與昧谷在地望、功用與音理上的密切關系,當非偶然。
第四,關於“飲於河渭”。前人多據字面釋成飲渭河與黃河之水。但也可以從古人祭祀方面來理解。殷墟甲方骨文中可見商人行“出日”、“入日”禮時有犧牲和酒祭。如《屯南》890:“癸未貞,甲申酒出入日,歲三牛”。由此,似可以推測,飲於河渭雲雲,太抵是“入日”祭祀中向河、渭二水所行之飲酒儀式,或在河、渭交匯處進行“飲”這種活動。《管子·幼官》(本當作玄宮)雲:在不同時節分別“飲於青後之井”、“飲於赤後之井”、“飲於黑後之井”,此數“飲”字,其義雖不可確知,然其為與古代定時節、導農事相關的壹種禮儀性行為當無疑義。誇父之飲,當與此相同或相近。古人也許還借助水中落日之情形來觀察,聯系下文印第安人利用湖邊清晰的地平線以觀日月的情形,也許能給人以啟示。
第五,關於“杖”。前人對誇父所棄之杖未作深究,視作壹般的手杖。但是,此杖當別有深意。事實上,我正是讀到壹篇介紹印第安人“歷杖”的文章後,聯想到誇父之杖當是歷杖,才萌生了這篇文章的猜測。在北美印第安人當中,發現了所謂“歷杖”(calender stick,也可譯作歷桿、歷棒、歷枝等等),上面刻有表示新月、滿月及殘月和每天的符號。民族學記錄提供了三則很有意思的參考資料。第壹則說,十九世紀生活在新墨西哥的農業民族Zuni人中,有“日官”(Sunpriest,也可直譯作太陽祭師),他是部落首領,且負有觀察太陽以授民時的責任,持有歷杖。值得註意的是,他觀察的是日影與壹條直線的重合狀況。從壹座山向東延伸、與壹座太陽獨立石(Sun monolith)和立在園內的壹根柱子連成壹體,組成這條直線。從十九世紀的壹則日記中可以讀到有關這裏的大祭師(Master Priest)手持歷杖的描述。第二則也說到壹個部落酋長持有歷杖。第三則說的是,在加拿大的Onatrio省,有壹名幸存的薩滿。他回憶他的祖父被稱作“持歷杖行走者”(He who walks with a calender stick)。他祖父過去常站在湖邊壹個特定地點觀察日月的升起。
我註意到以下三事:
歷杖。這三則記錄均說到部落酋長持有歷杖。這與《堯典》“天生歷數在爾(指舜--筆者)躬”,真是異曲同工,與誇父手持杖也是壹致的。甲骨文中的史字,為壹手持“中”有人認為“中”即觀察日影的棍棒,不無道理。史官源於日官,殆無疑問,司馬遷為太史,他追溯其祖先到司天地的重黎即可為證。測日影時,竿子(杖)是不可缺少的。正如歷杖之於印第安日官,杖也應視作誇父身份的象征。
2 這些歷杖的持有者,同時也是薩滿或祭師,這與前考“入日”是壹種祭祀活動相合拍。3觀察日影選定地點且有選定的地理參照物,與中國古時在禺谷(昧谷)進行“入日”
活動相壹致,那麽,華山、河、渭二水也當與地理參照物相關。
第六,關於“化為鄧林”(或作“桃林”)。我冒昧猜測,“桃林”或是調歷之訛傳。《史記·歷書》:“蓋黃帝考定星歷……”,《索隱》雲:《系本》及《律歷誌》:容成綜此六術而著調歷。據傳調歷是壹種很古老的歷法。調與桃,歷與林音極近,或訛。神話傳承過程中發生訛變從而附會出與原義風馬牛不相及的說法,並非罕見。
大凡古代神話,不管怎樣神乎其神,總有其世俗的實在內容與背景。誇父逐日這則神話的最後釋通,應賴於其世俗內容與背景的揭示。從上述考證與推測可知,這則神話應是遠古時代立杖測影、在禺谷進行“入日”祭祀活動的反映。誇父應是壹位族團首領,也是日官,他應負有敬順天時以授民政的職責。這壹考證庶幾接近其原本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