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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陰比事的古籍簡介

桂萬榮,史書無傳,因此很難查考他的生平事跡。據他在《棠陰比事後序》中所署的職銜,是“朝散大夫、新除直寶章閣、知常德府”,時間是南宋理宗端平元年,即公元1234年。成書的時間,據他在《棠陰比事序》中說,是“歲在重光協洽”,這是指辛未之歲,也就是南宋寧宗嘉定四年,即公元1211年。《前序》《後序》的書寫時間相隔24年之久。至於桂氏的其他方面,我們就所知甚少了。

關於《棠陰比事》的命名,“棠陰”即“棠蔭”,系取自《詩經·召南·甘棠》。其詩三章,每章三句,是壹首贊美召伯聽訟的詩。甘棠,即杜梨,又名棠梨,葉圓而有尖,花呈水紅色,果實扁圓而小,累累枝頭,味酸甜。因為甘棠枝幹高大,所以古代常在社前種植,稱為社木。古代的社,是聽訟斷案的場所,也是敬奉大地之神與五谷之神的地方,因此又稱社稷。傳說召伯曾在社前的甘棠樹蔭之下聽訟斷案,公正無私,人們愛戴他,便唱這首《甘棠》,表示要愛護社前的樹木,用來寄托對召伯的懷念。“比事”二字,據桂氏在《序》中說,是“比事屬詞”的意思,也就是排比事類,連綴文辭的意思。《棠陰比事》中,反映偵破智慧的案例十分突出,如《彥超虛盜》《道讓詐囚》《柳設榜牒》《楊津獲絹》《裴命急吐》等。 明吳訥刪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