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民在農民起義的幫助下開始了他的職業生涯,並意識到平民的力量完全可以決定壹個君主的命運。為了避免重蹈覆轍,他從貞觀初年就開始註意處理與民眾的關系。李世民引用古人的話說:“船不如君,水不如李殊。水能載舟,亦能覆舟。”(“貞觀政治家?論諫王侯,“國以民為本”,人民的擁護是國家存亡的關鍵。為了實現“和平與安寧”,我們必須減少復雜性,首先拯救人民,“安居樂業”,讓他們“有自己的事業”。李世民實行“節稅”和“以民為本”的政策,試圖減輕徭役和稅收的負擔,使普通百姓能夠生存。他說:“治國如種樹。根不搖,枝葉繁茂。如果能清廉,百姓怎麽會不安!”(“貞觀政治家?政體》)只有“徭役不旺,歲歲有余”,人民才能幸福,國家才有和平的基礎。他從歷史的教訓中認識到,“從奢侈中獲利”是危險的基礎。為此,貞觀之初,他采取了壹系列厲行節約、限制奢侈的措施,如停止各方朝貢珍貴奇貨,限制宮殿建設,打破重葬舊俗,規定葬制從簡等。如有違反,將依法入罪。在他的影響下,當時有許多重要的官員,他們普遍提倡節儉的生活和簡樸的作風。與此同時,李世民更加意識到人民的疾苦,並采取了壹些相應的“體恤”措施。這些都是服務於他“心安理得,國泰民安”的總的指導思想。
第二,“擇人為官”,“有才則同”。
李世民在這方面的作為比歷代帝王更為突出和罕見。他強調“為政重要,得人難,用非才也難。”今天的任命必須基於美德和知識。”(“貞觀政治家?崇儒)他真能“拔人而不私黨,負人而盡其才。”(《舊唐書》?唐太宗紀)早在統壹戰爭時期,就註意廣納賢才。在擊敗壹個武裝組織後,方“首先接受了這些角色,並向幕府表達了他的感激之情。和他在雅典的顧問,都與潛在的申傑,各盡所能。”(《舊唐書》?方傳)武德四年(公元621年),當時還是秦王的說“他浸淫於海,卻在宮西開館,延攬四面八方的文才”,如杜如晦、方,“並以其文館官、學士,分作三份,留宿壹宿,提供珍饈佳肴,厚贈。天下之人忙其事,必去圖書館,邀諸學者共商文學著作,或夜為壹夜。”(《資治通鑒》(卷189),武德四年十月)。貞觀年間的文武大臣包括早年追隨他的秦政府幕僚方、杜如晦、無忌,以及他的政敵李的舊部、王、韋庭。還有岑文本、戴舟、張等。以及李、秦、、等將領。,誰是農民。既有出身貴族的李靖,也有出身貧寒的尉遲敬德、肖恩、馬周和劉悅。此外,還有齊赫利、阿什娜舍等。李世民不和他們談家庭,不管私人關系,也不避仇。無論之前還是之後,他都是任人唯賢的。只要他真的有才能,忠於唐朝,就可以委以重任。為了選拔人才,他還建立了較為完備的制度,如通過科舉制度將選拔人才的權力集中於中央,以廣納賢才,擴大統治基礎。據史書記載,李世民“嘗私運,見新進士綴後出,喜曰‘天下英雄盡入虎口’...所以有詩說:唐太宗真是謀之已久,得之功臣。”(“唐嫣嫣?李世民也是知人善任,了解公務員的優缺點,能夠揚長避短,做到各得其所,各盡其能。方和杜如晦的任命就說明了這壹點。他“總是說,‘除非天黑,否則妳無法做出決定。’“如果為時已晚,他會使用淩軒的策略。"(《資治通鑒》卷193,貞觀三年三月)因此,李世民任命他們為大臣、仆從(即宰相),* * *掌管國家大事,發揮個人長處,集中大家的智慧,把事情辦得更好。李世民還非常重視官員的任命,尤其是地方官員。他曾說:“我壹想到天下事,就沒有壹夜好眠。我總是專註於治民之本,不關註歷史。所以我在屏幕上記下自己的名字,躺在右邊,就能得到形狀,不想被拋棄。"(《新唐書》?李世民還規定,所有的縣令應由五名或更多的中央官員推薦,而國務秘書則由皇帝親自挑選和任命。他這樣做,是因為他意識到:“古人雲,君王為官壹定要選對人,不能出錯。我今天的所作所為被全世界所觀察;妳說壹句話,全世界都會聽到。用對人,勸善者;誤用惡人,壞人競爭。獎勵妳的工作,失敗的人將退休;懲罰他們的罪惡,害怕邪惡的人。所以獎懲不能輕做,用人要慎重。”(“貞觀政治家?選官》)
第三,“打開坦率說話的門路”,傾聽可輔導的。
李世民知道,單靠壹個人是不可能治理國家的,沒有忠臣和賢臣的幫助,也不可能獲得內心的平靜。因此,他非常重視“可諫”和“納賢”,這是帝王所不能及的。他非常贊同魏徵的“凡事聽之則明,聽之則暗”的觀點,並且深知“知主則思短而利善,藏主則永遠愚”(《貞觀顯貴?求教的道理。他說:“要看自己,就要照鏡子;主欲知,必依忠臣。主若自以為是,臣若不正,欲避危反敗,如何得之?”“君子必須忠臣,輔佐臣,才能太平。”(“貞觀政治家?因此,李世民把楊迪的拒諫作為壹種警示,並特別強調了文官的諫阻要求。他曾多次說過:“每次想起來,要想長期做君主,做大臣,國家就不會有危險,君主就要違背。”(“貞觀政治家?還好,“)”今天的安全都是我的功勞。.....但是,眼觀六路,耳聽八方,送到妳們這壹代,就是正義是壹體的,我們要齊心協力,有什麽不對,但是我們也可以什麽都不說。君臣多疑,不能盡忠,真是國家之大害。””公等,卻能直話進諫,利政教,最後不是做鬼臉,而是怪罪。我更服從法律,而不是在法律來臨時做出決定。大眾覺得這是小事,也就沒說什麽。壹切大事都是從小事開始的,不管小事,大事就不可挽回了,社會就危險了。”(“貞觀政治家?政權》)李世民在貞觀初期基本上能夠做到言行壹致。在他的倡導下,早期的勸諫貞觀和納諫蔚然成風。比如的停封禪的建議,張的停修洛陽宮的建議,戴周的設倉建議,李白藥的停裂土分封的建議,都被采納。就納賢與納諫而言,李世民與魏徵的關系是典型的。李的部下建議李除掉秦王。玄武門之變後,李世民召見魏徵,問他:“妳為什麽疏遠我哥哥?”魏徵面無懼色,鎮定自若地回答說:“如果王子早點說,今天就不會有災難了。”李世民沒有生氣,也沒有處罰,而是“改之為禮,引之為詹士主簿”。原因是他“強調自己的才能”。(《資治通鑒》卷191,6月9日,武德)他曾這樣評價魏徵和他與魏徵的關系,說:“魏徵的過去確實是我的敵人,但他全心全意地做了他所做的,他已經足夠好了。我可以用它,為什麽羞愧古烈姆?不允許我做錯事,所以我很看重。”例如,魏徵曾對李世民說:“人們說陛下要在南山招財,但壹切都是嚴格完成的,但他不能。為什麽?”唐太宗笑答:“我起初確有此意,又怕生氣,故充耳不聞。”還有壹次,李世民“養了壹只好鷂,自臂而來,他看見了利維並把它藏在了懷裏;吟誦已久,鷂死於懷中。”(《資治通鑒》(卷193,貞觀二年十月)有時候李世民會控制不住自己。他在壹次罷工後來到皇宮,憤怒地說:“妳必須殺死這個田舍翁。”長孫皇後問殺誰?李世民說,殺了魏徵!因為他“每次都羞辱我。”長孫皇後回到後宮,重新穿上禮服去見李瑟娥世民。他驚訝地問為什麽,長孫皇後說:“聽說主明,臣直;今日魏,礙於陛下的諒解,不敢向我道喜!這句恭維話把李世民的憤怒變成了喜悅。(《資治通鑒》卷194,貞觀三月六日)總之,李世民“把自己比作金子”,魏徵“是個好工人”。魏徵也“喜歡做每壹個知己的主人,並盡力而為”。僅貞觀初年,魏徵就提出了200多條建議,全部被李世民采納。所以李世民說:“貞觀以前,淩軒的功績,自從我平定天下,處理艱難險阻之後,就喪失了。貞觀之後,他壹心為我,報效國家,造福人民,成為今天的成就,為世人所稱,卻只有魏徵。"魏徵死時,李世民"親自吊唁",對朝臣說:"夫君可以以銅為鏡打扮自己;以史為鑒,可以知興亡;以人為鏡,可以知得失。這三面鏡子我壹直留著,以防路過。現在魏徵死了,他死在壹面鏡子裏!”(“貞觀政治家?納賢》)
第四,李世民非常重視法律的制定和實施。
從安定國家的需要出發,李世民確定了在立法上力求寬泛和簡單的原則。他說:“國家法律法規要簡單,不能壹罪作幾條。既然格式多,官員也記不全,更奸詐。”(“貞觀政治家?立法既要繁就簡,又要有重有輕,即“死者不可再生,法事從寬從簡。”(“貞觀政治家?刑法)他特別強調,法律壹旦制定,就要穩中求進,不能“改”,不能“詔令不可輕發”。"如果詔令的格式不經常固定,人們就會感到困惑和奸詐."我們應該謹慎對待立法或修改法律,不應該輕易改變法令。在這壹思想的指導下,李世民即位後,戊己、方等人修訂了《武德法》,並於貞觀十壹年頒布了《貞觀法》,同時編刪了大量的法令、表格、表格作為該法的補充。* * *“律五百,刑名二十,比隋律少九十二,比潮人少七十壹。凡截煩化淡者,所向無敵。”(《子鑒?唐紀十世),尤其是對死刑。當初曾“議絞刑屬五十條,免死刑,斷其右趾”,後又將斷趾法改為流放,並刪除了“兄弟坐怕死”的方法。這樣,與以前的死刑規定相比,幾乎減少了壹半。總之,從立法的基本傾向來看,是爭取寬大的,在壹定程度上克服了隋末嚴刑峻法的弊端,對減輕勞動人民遭受司法鎮壓的痛苦有壹定的積極作用,對後來的封建立法也有直接影響。”“貞觀之治”是法制得到很好實施的時代。這種局面的形成與李世民“遵條定罪”和“慎刑慎殺”的法律思想是分不開的。他說:“古代帝王以仁義治國,國家才得以延續。法治者雖存壹時之弊,亦促其敗亡。”“為國之道,必須關愛仁義?天生安靜。”(“貞觀政治家?仁義》)靠嚴刑峻法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只有推行仁義政策,盡壹切努力體恤刑罰,慎殺,才能使百姓逐漸知恥,官民為法,盜賊日漸減少。對執法人員來說,重要的是嚴格依法辦事。案件能否依法判決,絕不是小事,它關系到國家的存亡。李世民對朝臣們說,“我們不能總是決定法律之類的事情,但公眾認為這是小事,就不玩了。凡事以小見大,這是危險的盡頭。”(《子·同治鑒?唐紀X)他鼓勵他的臣下敢於對皇帝的不服從提出抗議,而不應該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君臣能依法審罪,才能做到“免於不義”。因此,李世民可以尊重法律的嚴肅性和相對獨立性,即使這會損害其自身的權威。如果有“大選舉”,他命令那些“欺騙假秩資本”的人投降或被處死。詐騙分子被查出後,大理邵青代州“依法截流”。李世民認為這違背了他的諾言。戴周說:“佛法,國家,因此,在世界上傳播極大的信任;當時,說話的人很生氣。陛下對王朝很生氣,但他答應要殺了它。因為他知道這是不可能的,他把它訴諸法律。這就是忍小怒,守大信。聽了這話,李世民收回了他的命令,說:“我失去了我的法律。如果妳能改正,我還擔心什麽?”(“貞觀政治家?公平”)
第五,恢復和發展經濟。
李世民意識到“國以民為本,民以食為天,這樣才不會耽誤時間。壹個失去時間的丈夫,可以用簡單安靜的方式聽出來。”“國以民為本,民以食為天。莊稼不種,那萬億就不歸國家了。”(“貞觀政治家?因此,他從“國以民為本”的思想出發,在推行均田制的同時,采取了“以農為本”、“不搶農時”、“與民同息”、“輕佻寬厚”的政策。為了“不搶農時”,李世民實行“租平制”,用平役代替勞役,以盡量減少徭役的征收。為鼓勵墾荒,規定歸國流亡農民可以減免賦稅,設立義務倉庫,並對困難者給予壹定的糧食救濟;為促進人口增殖,增加勞動力,規定男女青年適時結婚,鼓勵寡婦再嫁,釋放宮女自由成家,用“禦寶”贖回農民因饑荒而出賣的孩子和突厥掠奪的人口;為了發展生產,修建了壹些水利工程。這些都對當時社會經濟的迅速恢復和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此外,在軍事、外交、民族關系,特別是文化建設方面也取得了許多成就。唐朝是當時世界上所有人都期待的強大帝國。當然,李世民是壹個封建皇帝,這不可避免地有他的局限性和缺陷。本文不是對李世民的全面評價,而是對“貞觀之治”的描述,可供後人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