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思想的精髓是:“誠”。
“誠”將天道、人道及天人合壹思想完美地集合在壹起,《中庸》原文中,對於“誠”的解釋有以下7種。
1、誠者,天之道也;
2、誠之者,人之道也;
3、誠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從容中道,聖人也;
4、誠之者,擇善而固執之者也;
5、誠者,自成也;
6、誠者,物之始終,不誠無物;
7、誠者,非自成而已也。
從字面上講,誠就是要人們“誠信、真實”,從倫理上講,誠是壹個道德範疇,強調為人處世時忠厚講信用,不欺騙他人,最終達到天人合壹的境界。那麽人如何才能達到誠的境界呢?孔子的回答是人必須修身、知人、行五道、三德。由此推展開來,提出修身、治國、平天下的九種常行大綱及其效用方法。
這九項工作是:修養自身,尊重賢人,愛護親族,敬重大臣,體恤眾臣,愛護百姓,勸勉各種工匠,優待遠方來的客人,安撫諸侯。具體而言,要內心虔誠,外表端莊整潔,不符合禮儀的事情不要去做,這就是用來修身的方法;摒棄讒佞小人的壞話,疏遠女色,輕視財物,珍視品德,這是勸勉賢人的好方法;尊崇他們的地位,豐厚他們的俸祿,用同壹好惡標準以示公正無私,這是勸勉親人的好方法。
給大臣們多設屬官,讓他們指揮辦事,使得他們有精力思考國家大事,這才是撫慰大臣的方法;對待群臣要有忠信,並以厚祿供養他們,這是勸勉士人為國效力的好方法;征役百姓要適時、賦稅征收要減輕,這是關懷勸勉百姓努力生產的好方法;每天視察工匠的工作情況,每月考察他們的成就,發放的錢糧工資要與他們的勞動功效相稱,這是勸勉工匠努力工作的好方法。
對遠方的客人要熱情迎接,盛情款待,熱情相送,對有才能的人要給予獎勵,要同情和容納才能不足的人,這是用來安撫遠方藩國和商旅賓客的方法。延續絕嗣的家族,復興被滅亡的國家,整頓混亂的秩序,支持弱小,讓諸侯的朝聘按時進行,薄收他們的貢賦,豐厚天子的賞賜,這是安撫諸侯、使天下畏服的好方法。
做好這九項工作,事實上也就處理調節好了九種人際關系。調節這九種人際關系是使天下國家達到太平、合理的重要保證。而這壹切都可以歸結到壹個“誠”字上,就是要真誠專壹。
對於個人而言,修身在於至誠。修身並不是壹個人抱經苦讀、冥思苦想。首先,從修身的步驟來看,思修身則要事親,要行孝悌禮儀,要事親則要求知人,要知人則需知天,天即自然之理。能知天,則知人;能知人,則能事親;能事親,則能修身。可見,修身須從明辨善惡始,事無巨細,要做到有節制,隨時處中,知行合壹,推己及人並將善行發揮到極致。
中庸之道所真正推崇的,絕不是浮誇淺薄的處世之道,相反,卻是更理性、更睿智的哲理——以誠立身,誠化天下,無論在任何年代,這對於社會的發展、人的自我實現而言都具有深刻的啟示和意義。
擴展資料:
“中庸之道”是壹種利益平衡的智慧,強調通過利益平衡來達到司法公正。清代法官認為審判的方法是“平此兩造”,即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利益,如此才能實現司法公正。
中庸之道”作為壹種“平衡術”,不僅指利益的平衡,還包括審判依據之間的平衡。中國古代儒家化的法官審理案件時註意尋求“情理”與法律之間的平衡。何謂“情理”?按照日本學者滋賀秀三的說法,情理就是人們的公平正義觀。
情與理在本質上是相通的,但也有細微的區別,“理”更抽象壹些,指道德原理、道德原則;“情”更具體壹些,更感性壹些,指道德規範、道德情感。中國古代法官以“情法允協”作為審判的基本原則,實際上是指情法兼顧、情法平衡。《名公書判清明集》稱法官審判就是“酌情用法,以平其事”,“酌情用法”就是平衡情理與法律,這樣有助於當事人雙方的利益平衡。
中國古代的儒家與古希臘思想家亞裏士多德都講“中庸之道”,中庸之道是壹種尋求平衡的方法,它可以適用於各領域。在司法層面上,它既是壹種平衡不同利益的方法,也是壹種平衡不同審判依據的方法。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中庸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