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樣本正確反映總體情況,對總體情況應有明確規定;總體中的所有觀察單位必須是同質的;在抽樣過程中,必須遵守隨機化原則;應有足夠數量的樣本觀察單位。
1.作為樣本印刷的書籍。清代顧與李良年書:“妳若遲到,《日之氣》已刻成樣書,特送妳壹本。”
2.印刷書籍的印刷本或出版物的產品設計用於廣告或征求意見。
延伸資料出版管理條例第十條國務院出版行政部門應當制定全國出版單位的總量、結構和布局規劃,指導和協調出版產業和出版事業的發展。
第十壹條設立出版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有出版單位的名稱、章程;
(二)有符合國務院出版行政部門規定的主辦單位及其主管部門;
(三)有確定的業務範圍;
(四)有30萬元以上的註冊資本和固定的工作場所;
(五)有適應業務範圍需要的組織機構和符合國家規定資格條件的編輯出版專業人員;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審批設立出版單位,除符合前款所列條件外,還應當符合國家關於出版單位總量、結構和布局的規劃。
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出版管理條例(2016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