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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17 14:30:25
徐南洲
我國古代兵書中最早的戰爭記載,當推神農伐斧遂。
這次戰爭見於銀雀山漢墓竹簡《孫臏兵法.見威王》和《戰國策.秦策》。據記載:孫臏為了說服齊威王用兵,列舉了許多古代戰例,首先就談及“神戎戰斧遂”。蘇秦說秦惠王連橫,同樣以“神農伐斧遂”作為最古老的戰爭講述。《孫臏兵法》的註者稱:“神戎,即神農。斧遂或作補遂”,認為孫臏和蘇秦講的是壹回事。可見這次戰爭並非壹家之說,而且在戰國,至遲在秦漢時候已由口頭流傳進而載人簡冊。
然而兩文所載,除寥寥五字外,都無下文。現僅以有限的文獻資料,對此次戰爭的起因、結局和意義作些初步的探討。
神農和斧遂的社會性質
神戎在傳說中有四種涵義:人名、氏族或部落名、朝代名、指整個農業社會而言。①
從傳說中看神農氏並不是固定的,不論是神農氏這個稱號,還是他的活動都是發展的。起初,最先發明原始農業的人被稱為神農,以後神農所在的氏族部落也被稱為神農氏。後來,鄰近的民族部落學會掌握了種植農作物以後,也由牧業進而為農業氏族部落,而被稱為神農氏族,或者神農民族的子孫繁衍,分離出去組成的新氏族,也襲用神農的稱號。到了最後,凡是以農業為生的氏族部落,都通稱為神農氏。所以,古籍中所記載的神農氏的活動範圍相當廣闊。例如:《帝王世紀)“炎帝,神農氏,姜姓也……長於姜水”,姜水為渭河支流,在今岐山以東;《大清(乾隆)壹統誌》引《荊州記》與《據地誌》稱,神農氏興於今湖北隨縣以北的厲山(又稱烈山);《帝王世紀》稱,炎帝神農氏崩葬於長沙, 《世本》稱葬於茶陵;《管子》:“神農作,樹五谷淇山之陽。”據《大清(乾隆)壹統誌》說,淇山在河南輝縣西北: 《帝王世紀》稱炎帝神農氏“初都陳(今河南淮陽),又徙魯。”《路史.後紀三》註引《都國誌》等書稱: “神農初都陳,後別營曲阜。”《呂氏春秋.用
① 其壹,指人名,如毛白虎通令:“古之人皆食禽獸肉。至於神戎,因天之時,分地之利,制來相,教民農作,神而化之,使民立之,故謂之神戎也。”又如《春秋左傳》:“神戎生三展而能盲,五日而能行。七朝而漁具。三歲而知稱符、般戲之事。”其二,指民族或部落名。如《帝王世紀》: “炎帝,神戎氏,姜性也。”炎帝是人名。為神戎氏族的壹員,則神戎氏當為姜姓氏族中的壹個民族。其三,指整個原始農業社會而言。如《易.系辭》:“包犧氏沒,神戎氏俗”,又曰:“取犧牲以亢包廚,放號目包犧年”。用禽獸肉為主食的叫包犧氏,以農作物為主食的則稱神戎氏,說明包犧、神戎是兩個時代的代名詞。其四,指朝代名。《呂氏春秋.棋勢令》:“神戎十七世有天下,與天下同之也。”《史記。五帝本紀》曰:“符輔之時,神戎氏世表。諸侯相侵錢,暴虐百姓,而神戎氏弗能動。”用這種改朝換代的帝王觀點去解釋原始社會的現象,古籍中為數甚多,也不奇怪,因為任何作家總離不開自己時代的政治觀念和社會思想意識的影響。
民》:“夙沙氏,自攻其君,而歸神農。”據《說文》說:“古者宿(鳳同音字)沙初作煮海鹽。”這個煮鹽的手工業氏族在今山東臨淄地區。
《淮南子.主術訓》稱神農“其地南至交趾,北至幽都,東至湯谷,西至三危。”這種種傳說,比春秋各國疆域的總和還大,顯然這不符合中國古代社會的實際。
斧和遂為兩個地名。以壹個字命名是古代氏族部族的特點。正如神戎氏本名歷山氏,也可單稱“厲”。堯興於陶後也單稱“唐”壹樣。又如前面所說神戎氏建都之淮陽。古時也單稱壹個“陳”字。斧和遂這兩個氏族部落就因其居住之地而得名。
斧,在今山東定陶縣境內,春秋時名釜丘,又稱陶丘民。釜、斧古音都在五部。從斧字的意義看,大概斧民族善於打制石器斧,或者也長於冶燒陶器。石斧不但能砍伐樹木和當武器使用,也是打制石鋤、石鏡等石具的工具,有如現代的工作母機壹樣,所以用斧名其地名和族名。
遂,在今山東肥城與寧陽縣之間,又名炫,或隧。三字為古今字。這裏的氏族大概是魯西南壹帶最初使用石器挖掘黃土、造穴而居的民族,或擅長於打擊石頭取火,與斧氏族同樣是具有傳統技藝的工巧之族。斧和遂並肩作戰,可見其關系密切,也可能是同壹部落的兩個氏族。後來,他們又同樣地由遊牧為生轉而兼作石器,成為半牧半工的氏族部落,這是由他們的生存環境決定的。
都於陳的神戎部落,因農業生產的發展,日益需要數量多、質量好的石器農具,而他們本身卻難以制作高質量的石器。壹則缺乏堅質石料,二則沒有較高的工巧技能。現在看來極其簡陋的石器工具,當時卻是“尖端”產品。為此,他們不得不用自己的壹部分農產品去換取斧、遂氏族的石器和陶器之類的東西。這種農業生產發展的需要,不僅促進了斧、遂地方的石器工業的興起,而且神戎氏族部落與斧、遂氏族部落的交易關系也日益頻繁,形成了互相依賴的密切關系。
戰爭的起因和結局
有聯系也就有矛盾。神戎和斧、遂的戰爭也就植根於雙方的聯系之中。可以作這樣幾種推斷:
(1)神戎氏生產力低下,有時沒有多余的農產品可供交換。《文子》描述神戎社會“丈夫丁壯不耕,天下有受其機者;婦女當年不織,天下有受其宗者。故其耕不強者無以養生,其織不力者無以衣形”。這種情況對外交換當然不會很多,而斧、遂氏族以嫻熟的技巧、辛勤的勞作制造出來的手工產品換不到農產品,轆轆饑腸迫使他們有時采取搶奪的辦法,取得神戎氏的農產品。加之,他們本是牧獵氏族,剽悍勇猛,又有銳利的石制武器可恃,容易挑起戰爭。
也可能起初只是少數人的零星劫掠,得手以後,嘗到甜頭,逐步形成規模較大的持續性的掠奪,以至於於掠奪成性。正如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中所說:“他們是野蠻人,進行掠奪,在他們看來是比進行創造的勞動更容易甚至更榮譽的事情。”神戎氏族經常遭受到斧、遂的掠奪,必然要進行反擊,因而釀成戰爭。《漢書.食貨誌》稱:“神戎之款日,有石城十仍,楊池百步,帶甲十萬,而無票不能守也。”這種堅甲危城的描述,未必符合神戎社會的情況,但卻反映了原始農業部落重視組織防禦戰,以對付遊獵部落的掠奪,則是可信的。遊牧部落掠奪農業部落的事,中國歷史上屢見不鮮,雖然原因不盡相同。
(2)斧、遂氏族部落也可能經常以擡高石器價格的做法,換取更多的農產品,進行不公乎的交易,致使神戎氏部落無法忍受,雙方發生爭鬥,因而形成戰爭。
(3)神戎氏為了發展生產,企圖擁有自己的石器工業而出兵征服斧、遂,爆發了戰爭。
(4)神戎氏到泰山地區去建立自己的工業基地,途中遇到斧、遂的襲擊,因而交戰。
《路史.後紀三》說:神戎氏是因為“補、遂不供,乃伐補、遂,而萬國定。”《說文》:“洪,戰票也”這不能算是戰爭的起因,沒有說明斧、遂為什麽不害怕。顯然是神戎對他們采用了威脅手段,而斧、遂不畏強暴,奮起反抗。如果是這種情況,戰爭的起因就是上述(3)、(4)兩種。但也可能是(1)、(2)兩種原因,由於斧、遂偷襲或強取神戎氏的農產品,神戎氏對之發出警告,斧、遂不聽,引起戰端。不論是上述何種原因,神戎氏先采取了威脅手段是無疑的,企圖嚇唬對方,不戰而勝;終於遭到了斧、遂的反抗,這也是無疑的。
戰爭的結果,神戎氏取得了勝利,不然他就無法“徙魯”、“別營曲阜”、“萬國”更無法而定。同時,蘇秦稱“神農伐補遂”,用壹伐字已帶有神戎獲勝的意思。《釋名》曰:“伐,豁也。所向莫敢當前,豁然破散也。”蘇秦與孫臏不同,他是外交家,很講究遣詞用字,絕非信口言“伐”。是根據他所知道的戰爭結果而說的。再者,神農獲勝的條件遠過於斧、遂。第壹,神戎氏族部落有比較充足的糧食供應,斧、遂無法相比,長期餓著肚子作戰,雖有“不供”的精神,也必然會失敗。第二,神戎氏族部落人數眾多,有足夠的兵員補充,他之所以事先要提出威脅或警告,也是自恃其人多勢眾。而作為手工業部落的斧、遂,盡管石制武器比較精良,但武器並非決定戰爭勝敗的唯壹因素,也終會因寡不敵眾而失敗。
戰爭的特點和意義
失敗之後的斧、遂氏族部落,是被屠殺滅種,淪為奴隸,還是有其他前途,這是值得考察的。
《春秋左傳.莊公十三年》經曰:“春,齊候、宋人、陳人、蔡人、邾人會於北杏。夏六月,齊人滅遂。”傳曰:“會於北杏以平米亂,遂人不至。夏,齊人滅遂而戍之。”說明:遂到春秋時還以獨立小國的姿態而存在,而且對於當時勢力強大的齊桓公竟然不予理睬,不派人前去捧場,過去那種“不供”的氏族自尊心,這時也還不曾泯滅。雖然不久遂國便被齊桓公滅掉,但反抗的浪潮未息,不然為什麽齊國還要派兵去“戍之”呢?顯然,原始社會的炎帝神戎氏不曾像階級社會中的齊桓公那樣,對斧、遂采取滅國、鎮壓的手段。
再者,煮海為鹽的夙沙氏,距斧、遂不遠,最了解戰敗後的斧、遂的情況,如果神戎氏奴役或者屠殺了斧、遂人民,夙沙氏之民是不會“目攻其主,而歸神戎”的。
《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壹書說:原始社會中的氏族、部落制度是十分單純質樸的,人與人之間“大家都是平等、自由的,包括婦女在內。他們還不曾有奴隸,奴役異族部落的事情照例也是沒有的。當易洛魁人在1651年前後征服伊利亞部落和‘中立民族’的時候,他們曾建議這兩個部落作為完全平等的成員加入到他們的聯盟;只是在被征服者拒絕了這個建議之後,才被驅逐出自己所居住的地區”。恩格斯這段論述說明,原始社會的戰爭有它不同於階級社會的特點。據此,我們可以推斷,戰敗的斧遂也曾以“平等”成員的資格加入到神戎部落中去。從神戎來說,石料產地和工藝技巧都已獲得,目的已達,更何所求。按理,原始戰爭也應有它獨特的戰略戰術,因史料缺乏,無從考察。但神戎進攻的路線可作如此設想:即從豫東平原出發,渡過降水,先同斧作戰,得勝後再沿古大野洋向東北續進,渡過江水再同遂作戰,然後南下定居曲阜。
這次戰爭不僅反映了原始農業社會已經發生了農業與手工業的分工,而且還反映了二者既是互相結合,又存在壹定的矛盾;這種矛盾反映在人與人、氏族部落與氏族部落之間的關系上,就爆發了神農與斧遂的戰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