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古代兵器之壹,素有“百兵之君”的美稱。 產生在商代,較短,呈柳葉或銳三角形,初為銅制。 春秋戰國,為步戰主要兵器,不斷加長。湖北江陵望山壹號楚墓中出土的越王勾踐劍全長有 55.7厘米。 漢武帝時,有超過3尺,劍刃由兩度弧曲而伸,成平直,劍鋒的夾角由銳加大。 東漢,逐漸退出了戰爭舞臺,為佩帶儀仗或習武強身自衛。 漢代後銅劍漸被鋼鐵劍替代,並趨於定型,即劍身中有脊,兩側有刃,前有劍尖,中有劍首,後有莖,莖端設環處稱鐔,此外尚有劍鞘、劍穗等附屬飾物。 隋唐,佩劍盛行。《隋書·禮儀誌》載:“壹品,玉器劍,佩山玄玉。二品,金裝劍,佩水蒼玉。三品及開國子男,五等散(散)品名號侯雖四、五品,並銀裝劍,佩水蒼玉,侍中已下,通直郎已上,陪位則象劍。帶直劍者,入宗廟及升殿,若在仗內,皆解劍。壹品及散(散)郡公,開國公侯伯,皆雙佩。二品、三品及開國子男,五等散(散)品號侯,皆只佩。綬亦如之。” 唐代最盛,被文人墨客視為飾物,抒以淩雲壯誌或表現尚武英姿。 後劍與道教接上不解之緣,成了道士們手中的法器之壹。 劍,古之聖品也,至尊至貴,人神鹹崇。乃短兵之祖,近搏之器,以道藝精深,遂入玄傳奇。實則因其攜之輕便,佩之神采,用之迅捷,故歷朝王公帝候,文士俠客,商賈庶民,莫不以持之為榮。劍與藝,自古常縱橫沙場,稱霸武林,立身立國,行仁仗義,故流傳至今,仍為世人喜愛,亦以其光榮歷史,深植人心,斯可歷傳不衰。 劍創始自軒轅黃帝時代。據黃帝本紀雲:「帝采首山之銅鑄劍,以天文古字銘之」;又據管子地數篇雲:「昔葛天盧之山發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為劍鎧」。以上兩說,似黃帝與蚩尤,均己制劍為兵。 據以上所述,無論劍之創始人為誰,其出生於黃帝時代,可無置疑。黃帝於民元前四六壹五年﹝公元前二七0四年﹞建廟,國號有熊氏,當時尚系初入青銅器時期,但由此推知,劍之出世極為古遠,歷史悠久,故後人稱之「短兵之袓」,確可當之無愧。 自黃帝至東周,大多以銅鑄劍,劍質頗佳,煉制技術亦逐漸進步。春秋戰國之時,並定劍制,詳言制劍之法。周禮考工記雲:「 周官桃氏為劍,臘廣二寸有半,兩從半之,以其臘廣為之。莖圓長倍之。中其莖,役其後,身甚五其莖,重九鏘﹝按:周禮六兩半為壹鏘﹞,謂之上制,上土服之。身長四其莖,重七鏘,謂之中制,中士服之。身長三其莖,重五鏘,下士服之 」。又考古記雲:「劍,古器名,兩刃而有脊,自背至刃,謂之臘,或謂之鍔﹝即劍身﹞。背刃以下,與柄分隔青,謂之首﹝即劍盤﹞,首以下把握之處曰莖﹝即劍柄﹞,莖端旋環曰鐸」。 由上文可知,劍為具有鋒刃之尖長兵器,而其大小長短,端視人體為標準,是以須量人而定。鄭鍔更於劍有所詳解,謂「人之形貌大小長短不壹也,制劍以供其服,非直以觀美,要使各適其用而已。故為三等之制,以待三等之士,俾隨宜而自便焉。劍之莖其長五寸,劍身若五倍長其莖,則三尺也,重九鏘,則重三斤十二兩也,其長之極,重之至也,故謂上制。唯士之長而有力者,然後能勝之,故上士服之。劍身四其莖,莖之長則二尺五寸也,重七鏘,則二斤十四兩也,長短輕重得中焉,故謂之中制。唯人之得中者所宜服,故中士服之。若劍身止三其莖,則二尺耳,重止五鏘,則二斤壹兩三分之中耳,輕而且短,故謂之下制。士之形短而力微者,可以服焉」。 上述劍制,大抵沿用於遠古,歷代仍多變更,自秦至宋,改易尤鉅。鄭鍔雲:「若以秦漢之劍與宋時之劍比較,則宋時長劍有二十壹寸三分,漢時長劍僅十七寸九分。宋時短劍十五寸二分,漢時短劍僅十寸五分,故宋時之劍較漢時之劍長,且品質更優」。言雖如此,當有所據,然亦未便茍同。蓋以劍之用途,雖非專供殺戮,亦為文士之飾品,然究仍以防身拒敵為主,如劍長則運用不便,劍短則難期致遠,短者輕而不易擊堅,長者重而揮動遲緩,二者均非劍制所宜。證以古籍有言:「漢高祖仗三尺劍而得天下」,則漢代劍長不及兩尺之說諒有所誤。若綜合劍史所記,大抵古劍之長,由壹尺三寸至四尺多不等,其重量則為二至三斤,正符因人設制,應屬可信。 劍既亦為仕宦書生所同好,於是流為藝品,始則於劍身之上雕銘刻畫,繼則於劍柄上美化其型,附加蕙飾,進而於劍鞘上鍍金嵌玉,各其匠心,歷代相傅,靡有不然。 劍是短兵的壹種,脫胎於矛形刺兵及短匕首,始原於殷商以前,形極為短小,僅有短平莖,而無管筒。古人用此劍插腰,可割可刺,抵禦匪寇與野獸。到了周代,尤其是春秋、戰國時期,已成為主要短兵器,士類必有之佩備。連馮諼與漢初的韓信,雖然貧至無食,也仍然隨身攜帶。著名的有幹將、莫邪、龍泉、太阿、純鈞、湛盧、魚腸、巨闕等。春秋時的龍泉劍,仍有壹只藏於故宮,至今仍很鋒利,證明我國在劍的制造和使用上,有著很悠久的歷史。 《初學記·武部·劍》:「其後楚有龍泉,秦有太阿、工 ,吳有幹將、鏌耶、屬鏤,越有純鉤、湛盧、豪曹、魚腸、巨闕諸劍。」 《管子》曰:「昔葛天盧之山,發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為劍鎧,此劍之始也。」 《吳越春秋·勾踐陰謀外傳》:「越王乃使使聘之,問以劍戟之術。處女將北見於王,道逢壹翁,自稱袁公,問於處女:『吾聞子善劍,願壹見之。』女曰:『妾不敢有所隱,惟公試之。』於是袁公即執林於竹,竹枝上頡橋未墮地,女即捷末,袁公則飛上樹,變為白猿,遂別去。見越王,越王問曰:『夫劍之道則如之何?』女曰:『妾生深林之中,長於無人之野,無道不習。不達諸侯,竊好擊之道,誦之不休。妾非受於人也,而忽自有之。』越王曰:『其道如何?』女曰:『其道甚微而易,其意甚幽而深。道有門戶,亦有陰陽,開門閉戶,陰衰陽興。凡手戰之道,內實精神,外示安儀,見之似好婦,奪之似懼虎。布形候氣,與神俱往。杳之若日,偏如騰兔,追形逐影,光若仿佛。呼吸往來,不及法禁。縱橫逆順,直復不聞。斯道者,壹人當百,百人當萬。王欲試之,其驗即見。』越王即加女號,號曰『越女』。」(其言妙契精微,深得劍術之要。所謂「門戶陰陽」,即鬥劍時進退縱橫之法。而「內實精神,外示安儀」,則是描述鬥劍時精神貫註,從容不迫,觀變進招的形態。) 金庸更將此段傳奇,寫進了他的武俠小說《越女劍》中,將劍道的至高境界,作了非常深入的刻劃與探討。 在劍的演練中,壹般分為「站劍」和「行劍」兩種。「站劍」壹般指動作迅速敏捷,靜止動作沈穩,富雕塑性。而「行劍」則相對顯得停頓較少,動作連續不斷,均勻而有軔性。同時劍還有長穗、短穗之刀,穗又稱穗袍,它的作用是舞動以惑敵,演練時顯得龍飛鳳舞,形象優美。尤其長穗,隨劍飄舞,更顯神妙。 練劍要求身與劍合,劍與神合。《綠水亭雜識四》中說:劍「鋒鍔如槊刃,而以身為之柄,微州目連猷人之身法,輕如猿鳥,即劍法也。」這裏說的「以身為柄」,就是說以身領劍,這是練劍之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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