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等性不同:
佛與神有本質上的區別在於“佛”的平等性與“神”的權威性。
眾生與佛都是平等的,沒有差別。佛教是不承認“神”的權威,佛教將“神”認知為生存在法界中的三善道眾生,稍比人道多壹點殊勝而已,也具有人道不可思議的神通,通常樂受多於苦受。
2、地位不同:
西方“神”的概念是:“自有,永有。”、“全知,全能。”、“萬物之創造者。”,神與人是“能造”與“被造”的關系,人永遠是神的子民。
佛:梵語譯意是“覺者”之意,即自覺,覺他,覺萬法。這個覺自性的醒悟,是擺脫五蘊,萬法等壹切生滅法,直接引導至不生不滅的“實相”。即“人人皆可作佛。”“壹切眾生本來成佛。”“壹切眾生皆有如來智慧德相。”
3、生死不同:
東西方宗教中的“神”都有壹個***同的特點,即是不死。所不同的是,壹個是“自有,永有”,壹個是人可以修成。
佛認為福報享盡時,仍會墮落輪回。所以即是神,也有生滅。生滅之根本即為因緣果報,緣生緣滅本屬幻化,常受到自身因緣牽制未得解脫,因此不得自在。
擴展資料:
佛陀:
亦譯作“佛馱”、“浮陀”、“浮屠”、“浮圖”等。意譯為“覺者”、“知者”、“智者”、“覺”。覺有三義:自覺、覺他(開導眾生覺悟)、覺行圓滿(徹底的覺悟,究竟圓滿),是佛教修行的最高果位。
凡夫缺此三項,聲聞、緣覺缺後二項,菩薩缺最後壹項,只有佛才三項俱全。小乘佛教講的“佛”壹般是用作對佛祖釋迦牟尼的尊稱。大乘佛教除指釋迦牟尼外,還泛指壹切覺行圓滿者。宣稱三世十方,到處有佛,其數如恒河沙數。
如過去有七佛、燃燈佛;未來有彌勒佛;東方有阿閦佛、藥師佛;西方有阿彌陀佛,信仰面很大的還有毗盧遮那佛(大日佛)等。從佛身說,佛有三身:既法身佛、報身佛、應身佛。但,佛陀,這個詞還有更深的含義。
如果壹定要對“佛陀”這個詞下壹個定義的話,那就是擁有“四身五智”的無上智慧者。佛陀包含了“斷”、“證”、“功德”、“四身”、“五智”。
鳳凰網-“佛陀”與“神靈”究竟有什麽本質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