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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開講》——元代易學要籍舉例

①《易纂言》十二卷,元吳澄撰。《通誌堂經解》本。

此書采用南宋呂祖謙所定《古周易》本經傳次序,每卦先列卦變主爻,每爻先列變爻,次列象占;《十翼》亦各分章數。訓解闡說之文,各附經傳句下。又有音釋考證,經則附每卦之末,傳則附每章之末。全書纂釋《易》旨,頗取漢魏易家象數之學,於宋元易著中為獨具特色。

《四庫全書總目》指出:“澄於諸經,好臆為點竄。惟此書所改則有根據者為多”, “皆援引古義,具有源流,不比師心變亂。其余亦多依傍胡瑗、程子、朱子諸說;澄所自為改正者,不過數條而已。惟以《系辭傳》中說上下經十六卦十八爻之文定為錯簡,移置於《文言傳》中,則悍然臆斷,不可以為訓矣。然其解釋經義,詞簡理明,融貫舊聞,亦頗賅洽,在元人說《易》諸家,固終為巨擘焉。”

②《周易集說》四十卷,元俞琰撰。《通誌堂經解》本。

亦稱《俞氏易集說》。俞氏曾裒集歷代易家之說為《大易會要》壹百三十卷,後乃掇其精華以成是書,前後歷三十多年而四易其稿。其初宗主程頤、朱熹之說,後於程、朱之外自出新義,頗有創獲精審之處。

《四庫全書總目》指出:俞氏立說,雖有離奇怪異者,“然其覃精研思,積三四十年,實有冥心獨造,發前人所未發者,固不可廢也。據琰自作《後序》,尚有《讀易舉要》、《讀易須知》、《易圖纂要》、《易經考證》、《易傳考證》、《六十四卦圖》、《古占法》、《卦爻象占分類》、《易圖合璧連珠》、《易外別傳》諸書。今惟《易外別傳》有本單行,《讀易舉要》、《易圖纂要》見《永樂大典》,余皆未見。《序》稱諸篇皆舊所作,將毀之而兒輩以為可惜,又略加改竄而存於後。則舊刻本附此數書,今佚之矣。”

③《易本義附錄纂疏》十五卷,元胡壹桂撰。《通誌堂經解》本。

此書闡解《易》義,以朱熹《周易本義》為宗,取朱熹《文集》、《朱子語類》中涉及於《易》者作為附錄,並取諸家易說有合於《本義》者纂釋疏通之,故名其書曰《易本義附錄纂疏》。

《四庫全書總目》指出:“其去取別裁,惟以朱子為斷。《元史》稱其受《易》源流出於朱子,殆以《啟蒙翼傳》及是書歟?陳櫟稱壹桂此書於楊萬裏《易傳》無半字及之。今檢其所引,櫟說信然。蓋宋末元初講學者門戶最嚴,而新安諸儒於授受源流辨別尤甚。萬裏《易傳》雖遠宗程子,而早工吟詠,與範成大、陸遊齊名,不甚以講學為事。故雖嘗薦朱子拒韓侂胄,而慶元黨禁獨不列名。壹桂蓋以詞人擯之,未必盡以其書也。”

④《周易本義通釋》十二卷,元胡炳文撰。《通誌堂經解》本。

此書據朱熹《周易本義》,折衷是正,並采錄諸家易說,相互發明。《自序》稱,其書初名《周易本義精義》,後病其繁冗,刪而約之,改名《通釋》。

《四庫全書總目》指出:“(胡氏)所著《雲峰集》中,有《與吳澄書》曰:‘《本義通釋》,郭文卿守浮梁時為刊其半,出之太早,今悔之無及也。刊本今以呈似,中有謬戾,閣下削之繩之,幸甚。’雲雲。考炳文生於宋理宗淳祐十年,其與澄書時稱年七十,則當在延祐七年庚申,在作《序》之後三年,其所悔者改正與否,則不可考矣。

王懋竑《白田雜著》曰:‘今刻雲峰《本義通釋》,上下經解極詳,以《大全》本考之,增多者十之三四;《彖傳》以後,語皆與《大全》同,無增多者。疑《通釋》自《彖傳》後已失去,後人鈔集《大全》所載以續之耳。又《大全序例》,謂胡氏《通釋》既輒變古《易》,又於今《易》不免離析先後。考今刻乃壹依古《易》,此不可曉。或者今刻非原本歟?’雲雲。

案此本前有明潘旦《序》,稱書經兵災,多至亡佚,其九世孫珙及弟玠募遺書,得上下經而闕《十翼》,及復匯蒐諸集中以補之。然則今本《十翼》,乃珙、玠所裒錄,非炳文之舊。懋竑蓋未見旦《序》,故有此疑。惟《大全》稱炳文輒變古《易》,又離析今文之先後,則《彖傳》、《象傳》必附經文之中,何以解《傳》者佚而解經者不佚?又何以珙、玠所得舊本上下經文釐然完具而不參以《彖傳》、《象傳》?此則誠不可曉。然《大全》為胡廣等龐雜割裂之書,所言亦不盡可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