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雄是“古象雄佛”的發源地。饒鑫米沃,古象雄親王,來佛(釋迦牟尼佛上輩子“白帝”的師父),為救眾生,慈悲宣講“古象雄佛教”永中本教。
事實上,雍中本撰寫的《甘珠爾》是所有藏族歷史、宗教、文化的起源和源頭,是研究藏族古代文明的極其珍貴的資料,也是任何藏族文化研究者都無法繞開的重要領域。
今天,藏族的許多習俗和生活方式也是從熊雄時代流傳下來的,如轉神山、拜神湖、插風馬旗、插彩經旗、刻石刻經、放瑪尼堆、占蔔占蔔算命等,都反映了這壹宗教的遺風。
擴展數據:
壹.理論
藏傳佛教教義的特點是:學大乘小乘並重,揭示和修煉秘密,見行並重,吸收了苯教的壹些特點。傳承不同,儀式復雜,形象多樣,是藏傳佛教區別於漢傳佛教的顯著特征。憲宗說,中宗是四宗中最發達的:部、經、唯識、中宗。
龍樹系列的論述是以“聚六理於正理”為理論核心的。經過宗喀巴的倡導,《入中論》應該算是最受推崇的,成為該派的代表作。《論今觀之莊嚴》和《論入華》兩本書沒有中文譯本,而龍樹的《論大智慧》也沒有藏文譯本,這成為藏傳佛教與漢傳佛教的重要區別之壹。
西藏密教壹般分為本部、旅部、瑜伽部、無上瑜伽部四個部分,大部分教派以無上瑜伽部教授為主要修行方法。
第二,繼承
藏傳佛教有兩種傳承方式:師徒制,如馬寧派、噶舉派、噶當派。還有家族傳承方式,比如薩迦派,基本采用以坤氏為基礎的家族傳承方式。但最有特色的還是活佛轉世制度。
“政教合壹”是喇嘛教的另壹大特色。歷史上,藏傳佛教的大部分派別都是與壹定的政治勢力(包括地方勢力集團或家族勢力)相結合,形成政教合壹的體系,宗教依政治而行,政治站在宗教壹邊,相互依存。
這壹制度在西藏赤祖德贊普時期就已成型,在薩迦派時期正式確立,之後不斷完善,在格魯派接管西藏地方政教大權後達到頂峰。65438年至0959年西藏民主改革期間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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