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結鬟式
這類發型,皆是結鬟而成,有的聳立頭頂,有的傾向兩側,有的平展,有的垂掛,婦女自身頭發有限,往往加上‘假發”,首飾,巍峨華麗。據記載:相傳漢武帝時,瑤池王母來會,諸仙女之發髻皆異人間,高環巍峨,帝令官妃仿效,因此號為“高鬟望仙髻”①,再飾有各種珠寶,金簪風釵或步搖,就更華麗高貴。這種高環發型有壹至九鬟,是最尊貴的發式,多用來表示神話中之仙女,皇後貴妃與貴女流的發型(從八十七神仙圖卷與永樂宮壁畫的玉女等發式亦可見證)。未出室的少女也可采用,但裝飾不宜過分華麗,這種發式秦漢兩代及秦以前各代頗為盛行,漢以後各代多崇為仙女發型,名流仕女也有采用。
其形式有高鬟,有乎鬟,有垂鬟,有在頭頂,有在兩側,鬟數也可隨意結紮而定,變化很多,可靈活運用。
2.擰旋式
這是漢代末期始創的壹種發式,據記載為甄後所刨,後相互崇向而流行。這種發式的編法是將頭發分成幾股,象擰麻花似地把發蟠曲扭轉而纏盤在頭上。據記載甄後入魏宮時,宮中有壹綠蛇,甄後每日梳妝時,此蛇則盤纏成形,甄後仿效而梳成為髻,每天皆因蛇形變化而梳髻不同,因而號為“靈蛇髻”①。
這種發型靈活生動又饒有風韻,為神女與未出室的名貴女流所好用。這種發式變化的形式很多,可擰可盤,旋扭於頭頂、頭側,頭前,變化生動舒美,在古代仕女畫中尤為多見。造型時可靈活運用。
3.盤疊式
這種發式在唐代的繪畫、雕塑與墓壁畫皆可見到,唐武則天的孫女永泰公主李惠仙的墓壁畫中,有很多盤疊的螺髻。據記載;唐長安的婦女好梳盤桓髻(即螺髻).回,其形高聳而不走落,號為螺髻。在長安風靡壹時,這種“螺髻”主要以盤疊形式作成,其法是將頭發用絲線分股攏結系起,然後采用編、盤、疊等手法,把發髻盤疊成螺狀,放置在頭頂或兩側或前額與腦後,也可隨意盤疊各種形式。
這種發型秀麗而富有裝飾性,在王漁洋之詩贊有“青螺如髻秀堪餐”,按盤疊之方法,可作出各式各樣的螺謦。在造型中可靈活運用。
4.反綰式
這類發式據段成式之《髻鬟品》中記有魏武帝宮中的宮妃梳反綰臀的記載,隋唐這種發式也甚為流行①,在《妝臺記》中記有“唐武德中梳半翻髻,反綰髻,分髫臀”。反綰是將頭發攏高翻綰而成,也屬於高髻的發式,其制法是將頭發往後攏結,用絲線結紮,再分若幹股,翻綰出各種式樣。有的梳編成驚鳥雙翼欲展的樣子,稱為“警鵠髻”,也有梳編成單刀或雙刀的樣子,稱為“翻刀髻”,也有將多股的頭發翻綰成花式,稱為“百花”。其形式與手法甚多,皆靠攏結翻綰或反綰而成。
這種發型多為宮妃、名貴女流所好用,未出室的少女常在反綰的髻下留壹發尾,使之垂在肩後,稱為“燕尾,亦稱“分髫髻”。歷代的稱呼雖不相同,但其基本發式是相似的,在造型時,可靈活變化與參考。
5.結椎式
這類發式在古代婦女的發型中,最為普遍,采用最廣,歷代都有采用,延續最長,從商周、秦漢、隋唐、宋、元、明、清等歷代皆沿用。只是發型的高、平,低,及結椎在前、中、左右、後等變化不同而已。這種發式的梳編法,是將頭發攏結在頭頂或頭側,或前額與腦後,在紮束後挽結成椎,用簪或釵貫住,可盤卷成壹椎、二椎至三椎,使之聳豎於頭頂或兩側。據記載:梁翼之妻孫壽將結椎置於頭側,並使其下墮,稱為“墮馬髻”,亦稱‘梁氏新妝’,曾風行壹時,趙合德入宮時將發卷高為椎,稱為“新興髻”。梁鴻之妻孟光好梳“椎臀”。①這些發式皆是結椎式的變化,掌握其梳編法,就可變化或創制各式各樣的椎髻,在造型時可靈活運 用。各式椎髻多為已婚少婦所用。
6.對稱式
這類發式從秦漢壹直沿用下來,歷代皆有采用,其典型的發式是“雙丫髻”與“卯發”,“雙丫髻”主要是宮廷侍女、侍婢丫環的發式,據傳秦始皇令宮廷侍女梳雙丫髻,穿背子與衫,歷代沿繼襲用,壹直至清代仍是不變。這種發式是將頭發從頂中分兩大股,往兩側乎梳,並系結於兩側,再挽結成兩大髻,使其對稱放置在兩側。也可對稱結鬟,使之垂下,為民間少女所好用。
“丱發”
這是壹種童發,男女皆可通用,因其形似“丱”,故稱丱發”,其形制是將發分成兩大股,對稱系結成二椎,放置在左右兩側的頭頂上,並在髻中引出壹小綹尾發使其自然垂下,最長可至肩,為歷代童發的主要發型。
蟬鬢、博鬢,這兩種不是發型,但是各種發型必需配備的兩種鬢式。
蟬鬢,據記載是魏文帝曹丕的宮人莫瓊樹所制①,它是兩鬢的裝飾,將兩鬢梳得很薄而透明,形如蟬翼,故稱“蟬鬢’,古詩中形容婦女經常有“雲鬟霧鬢”之句,薄而透明的蟬鬢與厚而高實的發式結合與對比,使婦女的發型富於變化而別致。
博鬢,歷代僻L儀典0,《輿服誌》皆規定宮中的後妃要博鬢,品貴夫人也須博鬢,博鬢即以鬢掩耳,或往後攏掩半耳,是壹種禮儀的鬢式。
婦女最常見的發型,按其梳編規律分為以上六大類,在造型時,可依據各類的梳編法,采用髻、鬟,盤,綰、疊,擰,結等等手法,梳編出更多的發式,並根據朝代、身分、年齡,個性崇好等結合而運用,就能創制較好的婦女發式。
唐代婦女發式多姿多態。唐段成式在《髻鬟品》中寫道:“高祖宮中有半翻髻、反綰髻、樂遊髻。明皇帝宮中,雙環望仙髻、回鶻髻、貴妃作愁來髻。貞元中有歸順髻,又有鬧掃妝髻。長安城中有盤桓髻、驚鵠髻,又拋家髻及倭墮髻”。另外在《妝臺記》,以及《新唐書》、《中華古今註》等書中,也有對唐代婦女發髻式樣的記述。文物考古工作者曾分別在唐代墓葬出土的陶俑,以及石槨線雕、壁畫中見到壹些如古籍中描述的發髻式樣,但都沒有我發現的西安東郊唐長安平康坊、西郊醴泉坊三彩窯出土陶俑發式實物這麽集中和多樣。現將我發現和收藏的唐長安三彩窯陶仕女俑及其發式分別予以介紹,以便從唐代婦女多姿的發式這壹側面窺探唐代社會的興旺和開放程度。
公元1368年,名太祖朱元璋在應天稱帝,立國號明。明朝建國後,采取了壹系列講求實效的措施,以利恢復生產。由於生產力獲得了提高,市場進壹步擴大,新型工業不斷湧現,壹些工業城於是隨之形成,統壹後的多民族國家進壹步鞏固。明從蒙古族統治的元朝奪取政權後,註重對不符合漢族習俗的禮儀進行了整治,多采用和恢復了唐宋時期的制度和習俗。從所收集的資料看,明代婦女的發式,雖不及唐宋時期豐富多樣,但也具有其本時代的壹些特色。
明初基本承襲了宋元的發式,待嘉靖以後婦女的發式起了明顯的變化,“桃心髻”是當時較時興的發式,婦女的發髻梳理成扁圓形,再在髻頂飾以花朵。以後又演變為金銀絲挽結,且將發髻梳高。髻頂亦裝飾珠玉寶翠等。“桃花髻”的變形發式,花樣繁多,諸如“桃尖頂髻”、“鵝膽心髻”及仿漢代的“墮馬髻”等。
雙螺髻:明代雙螺髻,其狀類似於春秋戰國時期的螺髻。時稱“把子”,是江南女子偏愛的壹種簡便大方的發式,尤其是丫環梳理此髻者較多,其髻式豐富、多變,且流行於民間女子。
假髻:又稱鬏髻,為明代宮中侍女、婦人所仲愛。當時有“宮女多高髻,民間喜低髻”之說。此類假髻形式大多仿古,制法為先用鐵絲編圈,再盤織上頭發即成為壹種待用的妝飾物。明末清初特別時興,在壹些首飾店鋪,還有現成的假髻出售。
頭箍:又名“額帕”。明代無論老婦、小女都非常盛行。壹說頭箍是從原“包頭”演變而來,最初以粽絲編結而成為網住頭發而已,初時尚寬而後行窄,其實用性為束發用,並兼之裝飾性,取窄小壹條紮在額眉之上。此裝飾物自明代始有。
牡丹頭:高髻的壹種,蘇州流行此式,後逐漸傳到北方。尤侗詩:“聞說江南高壹尺,六宮爭學牡丹頭。”人說其重者幾至不能舉首,形容其發式高大,實際約七寸,鬢蓬松而髻光潤,髻後施雙綹發尾。此種發式,壹般均充假發加以襯墊。
明代宮女髻發式、戴蓮花冠、簪花
清朝發型解析
清代的祖先,為原先居住在中國東北部的滿族。明末農民起義此起彼伏,滿族貴族乘虛而入,於1644年在北京建立清王朝,自此至1911年清滅,這 237年間,清王朝經歷了三個階段。前期是壹個統壹的多民族國家,並獲得了鞏固,中期社會經濟進壹步發展,資本主義開始萌芽,末期步入封建社會制度的衰落和瓦解。
清統治者在關內建立政權以後,強令漢族遵循滿族習俗,剃發留辮是其中之壹。清初婦女發式及妝飾還各自保留本民族的特點,以後逐步發生了明顯的變化。發髻上的裝飾物,不用金銀,而多用珠翠,這是崇禎年間的特點。中期崇尚高髻,如模仿滿族宮女的發式,是將頭發均分成兩把,謂“叉子頭”,在腦後垂下的壹綹發尾,修剪成兩個尖角,稱“燕尾”。此後又流行平頭,謂之“平三套”或“蘇州撅”。此髻老少皆宜,壹改高髻風俗。頭發裝飾亦有特色,“冠子”即是壹例,老年婦女多好之。還有“壹字頭”豪華奢侈,高如牌樓,皇室偏愛的大拉翅即是其中最著名的壹支。
高髻:清代高髻都以假發摻和襯墊梳理而成,如康熙、乾隆年間流行的牡丹頭、荷花頭、缽盂頭即屬此類。其樣式豪華,高高聳立達七寸余,猶如盛開的牡丹、荷花。腦後梳理成扁平的三層盤狀,並以簪或釵相固定,髻後作燕尾狀,缽盂頭則形如覆盂,因此類髻發梳理繁雜,故待到清末剪發風盛行時,就逐漸趨於淘汰了。
大拉翅:又名“旗髻”,是清代滿族女子最具特色的、集發式造型與妝飾於壹體的著名發式。其梳理方式特別繁復,是受漢族婦女“如意頭”影響而演變而成的,為清宮廷貴婦所鐘愛。
冠子、纂:清代老年婦女多在髻上加罩壹硬紙和黑色綢緞制成的飾物,繡以吉祥紋樣、壽字等,用簪扡於髻上。中年婦女則多戴用鬃麻編成、再裱以綢緞的 “纂”,然後飾以鮮花等,更顯其秀美與華麗之色。纂的形狀象壹只鞋幫,僅有二壁,以後又演變為不直接用纂,謂之“真纂”,實際就是在頭上盤壹元髻而已。
婦人之愛妝飾,自古而然。
由常識而論,美容既費錢財,又耗時光,非二者兼備,不能細心刻化。
我國古代女子妝飾,登峰造極者當首推唐代。而唐代之代表,當首推皇室。當時女子妝飾,必創始於宮廷,而民間效之;流播所及,北裏群花之官妓女子又效之。但娼妓對於唇、眉、面、發的化妝術,在繼承壹般化妝的特點中,比較更為革新。茲分述如下:
壹、發式 古代女子發式的美醜,與容貌的姣好大有關系。前人贊美女子的語言,有“秀發如雲”、“長發委地”;發式也呈諸多名目,分曰“高髻”“墮馬髻”兩大類。前者取向上的形式,高如聳立之層雲,我們從影視中看唐代宮女或更看公主們的頭飾便知。後者向下低垂,三、四十年代的上海灘最時髦的女性大多如此。
二、眉 有個成語叫“眉目傳情”,可知眉與目的同等重要,也是女子面部美不可缺少的壹部分。漢代張敞畫眉是有名的故事,這位擔任過京城長官的男子就曾為他的市長夫人描畫眉毛。這件事在當時傳為美談,還居然寫進了《漢書·張敞傳》。
眉毛的化妝也是兩種。壹種細而長,壹種寬而廣。具體畫法當然有些講究,總之要好看才是。據說有所謂“西蜀十眉圖”。
三、唇 唐有烏膏註唇的風尚。白樂天《時事妝》詩:“烏膏註唇唇似泥。”《唐書·五行誌》:“元和之末,奇異化妝流行,不施朱粉,唯以烏膏註唇。”
《清異錄》說:“僖、昭時,唐代都中倡家,竟尚妝唇,婦女以此分妍否(美醜)。其點註之工,名字差繁,其略有胭脂暈品、石榴嬌、大紅春、小紅春、嫩吳香、半邊嬌、萬全紅、聖檀心、露珠兒、內家圓、天工巧、落兒殷、淡淡心、朱龍格、雙唐媚、花奴樣子。”可見唐末倡家唇的化妝術,非同壹般。
風氣所及,又反過來影響主流社會。至後來,良家婦女漸漸有效仿娼妓妝飾的習慣,為正統人家所鄙夷不屑。
《敘小誌》說:“唐崔樞夫人治家整肅,不許群妾作時世妝。”對流行的娼家時髦妝飾是厭惡禁止的。但除非運用權力嚴令約束,否則這種幹預往往收效甚微。
明談遷《棗林雜俎》引安陽人“張氏風範”說:“弘治、正德初,良家妝飾,恥類娼妓。自劉長史更仰心效之,漸漸因襲,士大夫不能止。近時冶容猶勝於妓,不能辨焉。風俗之衰也。”嘆息歸嘆息,流風之不可遏制,卻是無可奈何的事實。
引文中“近時冶容猶勝於妓,不能辨焉”,則女性之妝飾,在明代中後期已比妓女更勝壹籌。具體情形,不妨看今日某些演藝明星及時裝模特,便可略知壹二。
其實元、明兩朝,對娼妓、樂人的服色,有著特別的規定。
據《元典章》:“至元五年中書省劄,娼妓穿皂衫,戴角巾兒,娼妓家長並親屬男子,裹青頭巾。”《元史·輿服誌》說:“仁宗延佑元年定服色等第(等級)詔:娼家出入,只服皂褙子,不得乘坐車馬。”
《明史·輿服誌》也有類似規定:“教坊司冠服,洪武三年定。……樂妓明角冠皂褙子,不許與民妻同……教坊司伶人常服綠色巾,以別士庶之服。”但從實際操作看,恐怕不免形同虛文吧。
以妓女的職業特點,當是賣笑為生,想要博取嫖客好感,妝飾是不能不刻意追求的。這刻意追求的結果,便是拿了小腳去迎合心理變態的嫖客。
娼妓裹足之風,宋、元以後最盛。古代女子施朱敷粉外,又塗額之黃,畫眉以黛,大抵註重唇妝、眉妝、額妝、面妝,及鬟髻妝。以“纏足”為壹般婦女妝飾品的,則自宋以後,卻有可征。《侯鯖錄》說:“京師婦女妝飾與腳,皆天下所不及。”《輟耕錄》說:“元豐(宋神宗年號)以前猶少裹足,宋末遂以大腳為恥。”
凡事形成風氣,便不可療救了。
娼妓裹足,大約亦始於宋代。作俑者良家,而娼妓仿效。《藝林伐山》說:“諺言杭州腳者,行都妓女,皆穿窄襪弓鞋如良人。”這就是明白的證據。
元代伊世珍《瑯環記》說:“吾聞聖人立女而使之不輕舉也,是以裹其足。所居不過閨閣之內,欲出則有帷車之載,是以無事於足也。”
中國專有壹類爛汙文人,憑此卑劣心腸立身處世,將原本醜陋之舉,附會為經典學說聖人理論。這位伊世珍便是代表。
且看另壹位元代文人的說法。白珽湛《淵靜語》說:“伊川六代孫(程)淮鹹淳間為安慶倅。明道年五十四卒,二子相繼早逝,無後。淮之族尚繁衍,居池陽。婦人不纏足,不貫耳,至今守之。”蓋當時纏足已成天經地義,伊川族人中的女性不肯隨俗,白珽湛所以特別記錄這壹樁事實。白氏提及的這位伊川先生許多人未必知道,但影響中國近千年的“女子餓死事小,失節事大”這類封建禮教,就是這位伊川先生創立的道統思想,俗稱程朱理學的代表人物程頤,與朱熹齊名。
伊川先生要別人家的女子中規中矩,即使做了寡婦也不得改嫁,可他家的女性卻拒不纏足,其兄程明道的兩個兒子相繼早逝,兒媳也曾改嫁他人。這答案說來只有兩種,要麽是我們把聖人的理論理解錯了,要麽是聖人的理論只合要求別人,自己則可以例外。但凡讀懂了這點,妳就是聖人,愚民政策對妳無用。
中國的事情就很古怪,照理美容是能增加女人魅力的手段,無可指責。問題在於居然無聊到拿了腳來痛下功夫,實在無法理喻。當初是良家女仿效宮廷,繼而娼妓門中也興起纏足之風,因為嫖客喜歡。
其間更有政治的壓力參與其中,明沈德符《野獲篇》說:“明時浙東丐戶,男不許讀書,女不許裹足。”是裹足成為貴族婦人專有妝飾品,賤民階級女子,則政府以法令禁止。如是壹來,纏足便成為壹種地位,壹種身份,壹種不可或缺的光榮。導致民間女子,便要競相追逐,哪怕窮得癟著肚子,也要品嘗貴族階級的虛榮。嫖客花錢買笑,雖說不能企盼宮女接待,卻可以讓妓女也學宮女姿態。政治的壓力反而促成社會的廣泛響應,法律遂成空文而無法貫徹。
市場需求使妓女纏足比民間女子表現積極,而且越小越受歡迎。歷史上有位叫楊鐵崖的著名嫖客,《輟耕錄》上說他“耽好聲色,每於筵間,見歌兒舞女有纏足纖小者,則脫其鞋襪,盞以行酒,謂之金蓮杯”。
金蓮杯這樣的醜行並非楊鐵崖首創,宋代便已有之,至明代更大行其道。徐紈《本事詩》說:“何元朗至閶門攜榼(酒器)夜集,元朗袖中帶南院妓女王賽玉鞋壹只,醉中出以行酒,蓋王足甚小。禮部諸公亦嘗以金蓮為戲。王鳳洲樂甚,次日即以扇書長歌雲:‘手持此物行客酒,欲客齒頰生蓮花。’元朗擊節嘆賞,壹時傳為佳話。”兩嫖客因金蓮而互為知音。又唐子畏《詠纖足排歌》雲:“第壹嬌娃,金蓮最佳,看鳳頭壹對堪誇。新荷脫瓣,月生芽,尖瘦幫柔繡滿花。從別後,不見他。雙鳧何日再交加,腰邊摟,肩上架,背兒擎住手兒拿。”照此看來,小腳對於性交亦有特別快感,無怪乎壹般坊間妓女,大家都裹三寸金蓮,以為獻媚嫖客的工具。有足稍長大者,則被譏誚為“大腳”,文人墨客中的嫖妓者,就要形諸筆墨寫詩嘲諷。妳叫當時娼妓,為博得嫖客歡心,如何不以纏小腳為推銷自己的妝飾品。
中國的文人嫖客,實在要對折磨女人的纏足歷史,負相當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