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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那些學術流派除了儒家還有哪些?

中國傳統學術流派分類

1. 司馬遷《史記》引述了司馬談(司馬遷之父)對學術流派的見解,他把先秦以來的學派總歸納為六家,即:陰陽學說、儒家學派、墨家、法家、名家、道家。

2. 班固在《漢書》中則把先秦以來的學派歸納為十家,即:儒家、道家、陰陽家、法家、名家、墨家、縱橫家、雜家、農家、小說家。

儒家: 四書,五經,十三經

道家: 老子 《道德經》 《南華經》

法家: 《商君書》 《韓非子》

墨家: 《墨子》

從“孔門四科”到“儒學四門”——對中國傳統學術分類的壹種簡略考察

“分”、”“別”等觀念,是原始社會後期人類在生產活動中逐漸產生的,是隨著社會分工的出現而自然產生的重要觀念。按照許慎《說文解字》解釋,“分,別也。從八刀。”分,指分別。而“八”的原義,指“別”。[1]這是中國古代對“分”之理解。在“學在官府”、“學術專守”的殷周時代,中國已經出現了明確的學術分工與學科分類。作為“古代道術之總匯”的六藝(《詩》、《書》、《禮》、《樂》、《易》、《春秋》),既是當時流行的六種重要典籍,又是官府職掌的六種專門知識門類。但值得註意的是,除了作為六種學術門類的“六藝”外,在春秋時期還出現了為後世儒家所稱道的“孔門四科”。考察先秦儒家“孔門四科”到清代“儒學四門”的演變,可以窺出中國固有學術門類演化的具體情景。

《論語·八佾》曰:“為力不同科,古之道也。”這是先秦較早出現“科”名的文字。關於“孔門四科”之內容,有兩種說法,壹是《論語·述而》載曰:“子以四教:文、行、忠、信。”因此後世有人遂認為孔門四科指“文、行、忠、信”四個方面;二是更多的後世學者將德行、政事、文學、言語,視為“孔門四科”,其基本依據,便是《論語·先進》上有這樣的記載:“德行:顏淵、閔子騫、冉伯牛、仲弓;言語:宰我、子貢;政事:冉有、季路;文學:子遊、子夏。”這就是說,孔門弟子根據其學業特長分為德行、言語、政事、文學四科。先秦時期除了作為最早學術分類的“六藝”外,似乎還存在著“孔門四科”這樣的分科性學術門類。

除了《論語》上所載的孔門分為德行、言語、政事、文學四科之外,《孔子家語》也盡列孔門弟子,並將通六藝之七十弟子以專長分為四科,從中旁證孔子確有“四科”設教之事。如以德行聞名的有顏回:“回以德行著名”,此外還有閔損、冉耕、冉雍等;以言語科聞名的有宰予:“有口才,以言語著名”,此外還有子貢等;以政事科聞名的子有:“有才藝,以政事著名”,此外還有子路:“有勇力才藝,以政事著名。”以文學科聞名的有言偃(子遊),“特習於禮,以文學著名。”蔔商(子夏),“習於《詩》,能誦其義,以文學著名。”[2]

司馬遷在《史記·仲尼弟子列傳》中,對孔門四科也作了詳細記述:“孔子曰:‘受業身通者七十有七人’,皆異能之士也。德行:顏淵,閔子騫,冄伯牛,仲弓。政事:冄有,季路。言語:宰我,子貢。文學:子遊,子夏。師也辟,參也魯,柴也愚,由也喭,回也屢空。賜不受命而貨殖焉,億則屢中。”[3]將孔門弟子按照德行、政事、言語、文學進行類分,反映了孔門四種學術科目的狀況。司馬遷的這段記載,是對“孔門四科”最有權威的闡釋。

對於“孔門四科”間的關系,近代學者錢穆曰:“孔子門下有德行、言語、政事、文學四科。言語如今言外交,外交政事屬政治科,文學則如今人在書本上傳授知識。但孔門所授,乃有最高的人生大道德行壹科。子夏列文學科,孔子教之曰:‘汝為君子儒,毋為小人儒。’則治文學科者,仍必上通於德行。子路長治軍,冉有擅理財,公西華熟嫻外交禮節,各就其才性所近,可以各專壹業。但冉有為季孫氏家宰,為之理財,使季孫氏富於周公,此已違背了政治大道。孔子告其們人曰:‘冉有非吾徒,小子鳴鼓而攻之可也。’但季孫氏也只能用冉有代他理財,若要用冉有來幫他弒君,冉有也不為。所以冉有還得算是孔門之徒,還得列於政事科。至於德行壹科,尤是孔門之最高科。如顏淵,用之則行,舍之則藏,學了滿身本領,若使違離於道,寧肯藏而不用。可見在孔門教義中,道義遠重於職業。”[4]因此,如果說《詩》、《書》、《禮》、《樂》、《易》、《春秋》等“六藝”是孔子教授門徒的六種典籍的話,那麽德行、政事、文學、言語等所謂“四科”,便是孔子教授門徒的四種學術科目。

但值得指出的是,盡管“孔門四科”被清儒引申為後來的義理、經濟、考據和詞章四科之學,但在先秦及秦漢時代,它並未引起儒者的過分重視。只是到了隋唐時代,有人開始註意到“孔門四科”。唐人白居易曰:“孔門之徒三千,其賢者列為四科。《毛詩》之篇三百,其要者分為六義。六義者:壹曰風,二曰賦,三曰比,四曰興,五曰雅,六曰頌。此六義之數也。四科者:壹曰德行,二曰言語,三曰政事,四曰文學。此四科之目也。在四科內,列十哲名:德行科,則有顏淵、閔子騫、冉伯牛、仲弓。言語科,則有宰我、子貢。政事科,則有冉有、季路。文學科,則有子遊、子夏。此十哲之名也。四科六義之名教,今已區別;四科六義之旨意,今合辨明。請以法師本教佛法中比方,即言下曉然可見。何者?即如《毛詩》有六義,亦猶佛法之義例,有十二部分也。佛經千萬卷,其義例不出十二部中。《毛詩》三百篇,其旨要亦不出六義內。故以六義,可比十二部經。又如孔門之有四科,亦猶釋門之有六度。六度者,六波羅密……夫儒門、釋教,雖名數則有異同;約義立宗,彼此亦無差別。所謂同出而異名,殊途而同歸者也。”[5]

從這段文字可知,白居易發掘並重視“孔門四科”,顯然是由於佛、道興起,為了與佛法及佛經義例對抗而引發的。同時,白氏受佛教啟發,將“孔門四科”及孔門弟子與佛家經典及門徒相類比,其主旨在於說明儒、釋“同出而異名,殊途而同歸”。

更值得註意的是,漢代以後,“科”並未成為學術“類名”被廣泛使用,而是作為官吏考試的科目加以運用。所以,與近代意義上的學術分科不同,中國古代的“科”名及“分科”,多指官吏考試的科目。為了弄清中西學術對“分科”概念的差異,有必要對作為中國考試制度意義上的“科”及“科目”加以系統考察。

如前所述,“科”名在先秦開始出現,到秦漢時代,“科”之概念作為“類名”已經普遍使用。但此時所謂的“科”,主要指考試制度上的“科目”。《漢書·儒林傳》曰:漢平帝時“歲課甲科四十人為郎中,乙科二十人為太子舍人,丙科四十人補文學掌故”。此處所謂“甲科”、“乙科”及“丙科”,是選拔官吏的科目。班固《兩都賦》言:“總禮官之甲科,群百郡之廉孝。”李賢註曰:“有博士掌試策,考其優劣,為甲乙之科”。[6]此處所謂“甲乙之科”,也是指選拔官吏的考試科目,說明漢代已經有了設“科”選官之制。

漢武帝元光元年(前134年)“初令郡國舉孝廉各壹人”,將“孝廉科”變為常科。隨後,又陸續開設茂才、明經等常科及明法、尤異、治劇、兵法、陰陽災異、童子舉等眾多名目的特科。壹般認為,漢武帝開始立五經博士,“開弟子員,設科射策,勸以官祿”[7],逐漸建立了科舉制度。所謂科舉制度,是指采取分科考試辦法,按照不同的科目通過考試來選取人才、選拔官吏的制度。西漢時舉士以舉孝廉,東漢時更多采用察舉。據《後漢書》載,東漢順帝時,“試明經下第補弟子,增甲乙之科員各十人”[8]。因此,中國分科觀念主要不是在學術分類上使用,而是運用在科舉考試中,特指考試科目。換言之,“分科”壹詞聯用,是指考試門類的分門別類,非近代意義上的學術分科。漢代考試制度實行後確立的主要科目,如茂才、明經、明法等眾多科目,無論是常科還是特科,均非近代意義上的學術分科。“分科”之概念沒有在學術分類上普遍使用,而是在考試制度中得到發揮。

近人陳熾指出:“科目之興,壹千有余歲矣。”[9]科舉制度源於漢代,到隋唐時代基本確立。開皇18年(598年)隋文帝命“京官無品以上、總管、刺史,以誌行修謹、清平幹濟二科舉人”,[10]隨後又“詔諸郡學業該通,才藝優恰”等四科舉人。據《舊唐書·薛登傳》載:大業3年(607年),“煬帝嗣興,又變前法,置進士等科”。唐代科目設置承襲了漢代察舉制的科目體系,均設常科和制科。“其科之目,有秀才、有明經、有俊士、有進士、有明法、有明字、有明算、有壹史、有三史、有開元禮、有道舉、有童子。而明經之別,有五經,有三經,有二經,有學究壹經,有三禮,有三傳,有史科。此皆歲舉之常任也,”[11]在這12科中,秀才、明經、進士、明法、明字、明算等科最為重要。唐開制舉科目竟達63科,分為文、武、吏治、長才、不遇、儒學、賢良忠直等7類[12],表明其時科舉考試“科目”分類之細密。

宋代科舉,略仿如唐制,分進士、明經等科。據載:“今進士之科,大為時所進用,其選也殊,其待也厚。進士之學者,經、史、子、集也;有司之取者,詩、賦、策、論也。”[13]宋代科舉分常科與特科,常科有進士、九經、五經、開元禮(通禮科)。三史、三禮、三傳、學究、明法等文科及武科。進士科為最重要的科目,九經、五經等明經諸科地位較低。宋仁宗天聖7年(1029年)2月,盛度上書設置“天聖十科”:“賢良方正能吉言極諫科、博通墳典明於教化科、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科、詳明吏理可使從政科、識洞韜略運籌帷幄科、軍謀宏遠材任邊寄科,凡六藝待京朝之被舉及起應選者。又制書判拔萃科以待選人。又制高蹈丘園科、沈淪草澤科、茂材異等科,以待布衣之被舉者。”[14]後去掉書判拔萃科,為天聖九科。

司馬光在元佑元年主政後,提出“十科舉士”建議:“壹曰行義純固可為師表科(有官無官人皆可舉);二曰節操方正可備獻納科(舉有官人);三曰智勇過人可備將帥科(舉文武有官人,此科亦許鈐轄已上武臣舉);四曰公正聰明可備監司科(舉知州以上資序人);無曰經術精通可備講讀科(有官無官人皆可舉);六曰學問該博可備顧問科(有官無官人皆可舉);七曰文章典麗可備著述科(有官無官人皆可舉);八曰善聽獄訟盡公得實科(舉有官人);九曰善治財賦公私俱便科(舉有官人);十曰練習法令能斷請讞科(舉有官人)。”[15]這種“分科取士”之法,特別為晚清學界推崇,成為中國學人接受近代西方“分科設學”觀念的基礎。

由此可見,孔門雖分為德行、政事、文學、言語等所謂“四科”,但在很長時間內並沒有成為類分學術的標準,而僅僅是官吏科舉考試的科目。據筆者考證,“分科”壹詞聯用,見於《宋史》:“自經、賦分科,聲律日盛……二十七年,詔復行兼經,如十三年之制。內第壹場大小經義各減壹道,如治《二禮》文義優長,許侵用諸經分數,時號為四科。”[16]北宋時,隨著書院制度的興起,私人講學之風再起,孔子“分科授徒”做法引起了壹些學者重視,並加以效仿,出現了“分科授學”的現象。因此,“分科”壹詞,多數情況下是指分設考試科目,但宋元以後也指書院教學的科目門類。關於這壹點,通過分析宋代胡瑗分齋教學情況可略約而知。據史料記載:胡氏教授門徒,采取了分科教學的方法,分經義與治事兩齋。“經義則選擇其心性疏通,有器局,可任大事者,實之講明《六經》。”治事齋專門培養治術人才:“壹人各治壹事,又兼攝壹事(或專或兼,各因其所長而教之)。儒治民以安其生,講武以禦其寇,堰水以利田,算歷以明數是也。”[17]

既然“科”名早已存在,孔門已經分為德行、政事、文學、言語等所謂“四科”,那麽這種學術分科難道在後來就沒有得到發展嗎?筆者認為,先秦時期已經蘊含的以學科為類分標準的學術分科,盡管始終沒有能夠發展為近代意義上的學術分科,但並不意味著分科性質的學術在中國沒有得到發展。從“孔門四科”演化到“儒學四門”,便證明中國學術門類也是隨著中國學術的發展而逐步演化的。筆者認為,隨著學術的演化和分類的細密,到明清時代,開始由考試科目或書院講授科目,逐漸向近代意義上的學科演化,逐漸形成了所謂“儒學四門”——義理之學、考據之學、詞章之學與經世之學。

在西漢經學研究中,開始出現經學的三個分支科目:章句、義理和訓詁。所謂章句,即章節和句讀,此種學問在先秦時期萌芽,到漢代成學。徐防曰:“《詩》、《書》、《禮》、《樂》,定自孔子;發明章句,始於子夏。其後諸家分析,各有異說。漢承亂秦,經典廢絕,本文略存,或無章句。”[18]章句之學是在搜集、整理失散的經籍過程中興起的。《新唐書》曰:“自六藝焚於秦,師傳之道中絕,而簡編訛缺,學者莫得其本真,於是諸儒章句之學興。”[19]《易》有施、孟、梁丘章句,《書》有歐陽、大小夏侯章句。所謂訓詁,即是解釋字詞的本意。許慎《說文解字·序》曰:“蓋文字者,經藝之本。”郭璞《爾雅·序》言:“夫《爾雅》者,所以通訓詁之指歸。”因此,在經學研究中,逐漸發展為包括研究字體、音韻、訓義在內的訓詁學,稱“小學”(附屬於經學)。劉歆在《七略》中的六藝略,專門列有“小學”類目,說明它在西漢時已經成學。班固《漢誌》也將“小學”列為經學中的壹個類目,並收錄10家45部典籍。

所謂“義理”,是指經籍包含的意義和道理。《禮記·禮器》曰:“義理,理之文也。”以《春秋》公羊學為代表的西漢今文經學,註重探索經籍的“微言大義”,形成後世“公羊學”;漢代古文經學雖註重訓詁考據,但並未忽視六經的“義理”。據《漢書·劉歆傳》載:“初,《左氏傳》多古字古言,學者傳訓故而已。及歆治《左傳》,引傳文以解經,轉相發明,由是章句義理備焉。”[20]這說明到劉歆時,經學研究的三種學問基本成形。

經學研究出現章句、義理和訓詁三門分支學科,是中國學術發展的反映,但漢代時並沒有將這三種學問與“孔門四科”聯系起來。到北宋時,逐漸出現所謂文章之學、訓詁之學與義理之學的分野。程頤曰:“古之學者壹,今之學者三,異端不與焉。壹曰文章之學,二曰訓詁之學,三曰儒者之學。欲學道,舍儒者之學不可。”他所謂的訓詁之學,即是漢代經學;文章之學,即是唐代文學,儒者之學即是宋代“義理之學”。因此,程氏又說:“今之學者有三弊:壹溺於文章,二牽於訓詁,三惑於異端。茍無此三者,則將何歸?必趨於道矣。”[21]所以,他所推崇的是研討六經之大“道”的學問,即“義理之學”。

“義理之學”的名稱,出自《資治通鑒長編》:“今歲南省所取知名舉人,士皆趨義理之學,機為美事。”[22]張載亦曰:“義理之學,亦須深沈方有造,非淺易輕浮之可得也。”[23]這是宋代學者著作中較早提及“義理之學”者。義理之學主要是從治學方法上立名,偏重於從總體上探究儒家經典的內容和精神實質;訓詁之學註重對經典字句進行解釋和考訂;性理之學關註經典的道德性命。“經濟之學”在宋代也成為壹門與經史之學相應的學術門類。清人陸心源在《臨川集書後》說:“三代而下,有經濟之學,有經術之學,有文章之學,得其壹皆可以為儒。意之所偏喜,力之所偏註,時之所偏重,甚者互相非笑,蓋學之不明也久矣。自漢至宋千有余年,能合經濟、經術、文章而壹者,代不數人,荊國王文公其壹焉。”[24]這裏雖不敢斷定宋代已經分為經濟之學、經術之學、文章之學三門,但至少可以證明到清初時,“經濟之學”作為壹門學問已為學者認可。

明清以後,作為經學研究的四種分支,義理之學、考據之學、經濟之學與文章之學的名稱,逐漸為學者通用。戴震、章學誠等人均將中國學術門類分為三種,即義理之學、考據之學和詞章之學。桐城派代表人物姚鼐說:“余嘗論學問之事有三端焉:曰義理也,考證也,文章也。”[25]而嘉道之際“經濟之學”驟然興起,與義理、考據、詞章之學壹起,構成了所謂“儒學四門”。姚鼐的侄孫姚瑩認為:學問“要端有四,曰義理也,經濟也,文章也,多聞也。”[26]明確在中國學術門類中增加了“經濟之學”。

阮元在界定考證之學與“經濟之學”時說:“稽古之學,必確得古人之義例,執其正,窮其變,而後其說之也不誣。政事之學,必審知利弊之所從生,與後日所終極,而立之法,使其弊不勝利,可持久不變。蓋未有不精於稽古而能精於政事者也。”[27]此處所謂“稽古之學”,就是考據學;所謂“政事之學”,即經世之學。

到了道、鹹之際,“經濟之學”與義理之學、考據之學、詞章之學並列成為中國傳統學術的四大門類。明確將“孔門四科”與“儒學四門”聯系起來的,是晚清大儒曾國藩。他說:“為學之術有四:曰義理,曰考據,曰辭章,曰經濟。義理者,在孔門為德行之科,今世目為宋學者也。考據者,在孔門為文學之科,今世目為漢學者也。辭章者,在孔門為言語之科,從古藝文及今世制義詩賦皆是也。經濟者,在孔門為政事之科,前代典禮、政書,及當世掌故皆是也。”[28]從這段文字可以清楚地看出,曾氏已經將“經濟之學”視為中國重要的學術門類了。

正因如此,在總結中國傳統學術時,曾國藩按照這種學術分科來看待歷代學術大師。他說:“至若葛、陸、範、馬,在聖門則以德行而兼政事也;周、程、張、朱,在聖門則德行之科也,皆義理也;韓、柳、歐、曾、李、杜、蘇、黃,在聖門則言語之科也,所謂詞章者也;許、鄭、杜、馬、顧、秦、姚、王,在聖門則文學之科也。顧、秦於杜、馬為近,姚、王於許、鄭為近,皆考據也。”[29]在曾氏看來,孔門德行之科,極為後來的義理之學,宋儒周、程、張、朱之學,即為義理之學;孔門言語之科,即為後來詞章之學,唐宋時代的韓、柳、歐、曾、李、杜、蘇所謂八大家者,屬於詞章之學;孔門文學之科,即後來的考據之學,漢代以後的許、鄭、杜、馬、顧、秦、姚、王等大家,屬於考據之學。

這樣,“孔門四科”發展到清代,已經形成“儒學四門”,並且得到了晚清學人的普遍認同。康有為在《長興學記》中,將所傳授的學問也分為四種:壹曰義理之學,二曰經世之學,三曰考據之學,四曰詞章之學,並認為中國學術不出此四科:“周人有‘六藝’之學,為公學;有專官之學,為私學,皆經世之學也。漢人皆經學,六朝、隋、唐人多詞學,宋、明人多義理學,國朝人多考據學,要不出此四者。”[30]

可見,從“孔門四科”到“儒學四門”,表明中國傳統學術開始向近代分科性的學術門類演化著。但值得指出的是,“儒學四門”仍然不是以研究對象為標準劃分的,而是以研究方法、研究視角及研究門徑進行分類的,與近代意義上的“學科”還是有很大區別的。嚴格意義上說,“儒學四門”是指研究學問的四種途徑,非指近代意義上的學科。近人郭嵩燾曰:“自乾隆盛時表章《六籍》,老師大儒,承風興起,為實事求是之學。其間專門名家言考據者又約有三途:曰訓詁,研審文字,辨析毫芒;曰考證,循求典冊,窮極流別;曰讎校,搜羅古籍,參差離合。三者同源異用,而各極其能。”[31]

此處所謂“考據者又約有三途”,將“儒學四門”的性質作了清楚界定。

作者簡介左玉河(1964年——),男,歷史學博士,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所副研究員,文化室副主任,兼中國現代文化學會副秘書長,主要從事中國近代思想文化史研究。

[1] 許慎撰、段玉裁註:《說文解字註》,第48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 [2] 《孔子家語·七十弟子》,《百子全書》刊印本,嶽麓書社1993年版。 [3] 《史記·仲尼弟子列傳》,中華書局標點本。 [4] 錢穆:《中國歷史上的傳統教育》,《國史新論》,第224頁,三聯書店2001年版。 [5] 白居易:《三教論衡》,《白居易集》卷六十八,中華書局1979年版。 [6] 《漢書·班固傳》,中華書局標點本。 [7] 《漢書·儒林傳贊》,中華書局標點本。 [8] 《後漢書·儒林列傳》,中華書局標點本。 [9] 《陳熾集》,第79頁,中華書局1997年版。 [10] 《隋書·高祖紀》,中華書局標點本。 [11] 《新唐書·選舉誌上》,中華書局標點本。 [12] 《唐會要》卷七十六《制科舉》。 [13] 《資治通鑒長編》,真宗鹹平5年河陽節度判官張知白上疏。 [14] 《宋史·選舉誌二》,中華書局標點本。 [15] 《全宋文》卷1206,《乞以史科舉士劄子》。 [16] 《宋史·選舉二》,中華書局標點本。 [17] 黃宗羲:《宋元學案·安定學案》,中華書局標點本。 [18] 範曄:《後漢書·徐防傳》,中華書局標點本。 [19] 《新唐書·藝文誌》,中華書局標點本。 [20] 《漢書·楚元王傳》,中華書局標點本。 [21] 《河南程氏遺書》,卷十八,《二程集》,第187頁,中華書局1981年版。 [22] 《資治通鑒長編》卷243,熙寧六年三月庚戍條。 [23] 張載:《經學理窟》,《張載集》,第273頁,中華書局1978年版。 [24] 陸心源:《臨川集書後》,《儀顧堂集》卷十壹。 [25] 姚鼐:《述庵文抄序》,《惜抱軒文集》卷四,同治丙寅(1865年)省心閣重刊本。 [26] 姚瑩:《與吳嶽卿書》,《近代中國史料叢刊續編》,第6輯。 [27] 阮元:《漢讀考周禮六卷序》,《研經室集》上冊,第241頁。中華書局1993年版。 [28] 《勸學篇示直隸士子》,《曾國藩全集·詩文》,第442頁,嶽麓書社1994年版。 [29] 曾國藩:《聖哲畫像記》,《曾國藩詩文集·文集》,上海啟智書局1934年版。 [30] 康有為:《長興學記》,第35頁,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 [31] 《王氏校定衢本〈郡齋讀書誌〉序》,《郭嵩燾詩文集》,第28頁,嶽麓書社198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