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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標點符號的用法

標點符號是輔助文字記錄語言的符號,是書面語的有機組成部分,用來表示停頓、語氣以及詞語的性質和作用。

常用的標點符號有16種,分點號和標號兩大類。

點號的作用在於點斷,主要表示說話時的停頓和語氣。點號又分為句末點號和句內點號。句末點號用在句末,有句號、問號、嘆號3種,表示句末的停頓,同時表示句子的語氣。句內點號用在句內,有逗號、頓號、分號、冒號4種,表示句內的各種不同性質的停頓。

標號的作用在於標明,主要標明語句的性質和作用。常用的標號有9種,即:引號、括號、破折號、省略號、著重號、連接號、間隔號、書名號和專名號。

用法說明

句號:句號的形式為“。”。句號還有壹種形式,即壹個小圓點“ . ”,壹般在科技文獻中使用。陳述句末尾的停頓,用句號。語氣舒緩的祈使句末尾,也用句號。

問號:問號的形式為“?”。疑問句末尾的停頓,用問號。反問句的末尾,也用問號。

嘆號:嘆號的形式為“!”。 感嘆句末尾的停頓,用嘆號。語氣強烈的反問句末尾,也用嘆號。

逗號:逗號的形式為“,”。 句子內部主語與謂語之間如需停頓,用逗號。句子內部動詞與賓語之間如需停頓,用逗號。句子內部狀語後邊如需停頓,用逗號。復句內各分句之間的停頓,除了有時要用分號外,都要用逗號。

頓號:頓號的形式為“、”。 句子內部並列詞語之間的停頓,用頓號。

分號:分號的形式為“;”。 復句內部並列分句之間的停頓,用分號。

非並列關系 (如轉折關系、因果關系等) 的多重復句,第壹層的前後兩部分之間,也用分號。分行列舉的各項之間,也可以用分號。

冒號:冒號的形式為 “:”。用在稱呼語後邊,表示提起下文。用在 “說、想、是、證明、宣布、指出、透露、例如、如下”等詞語後邊,表示提起下文。用在總說性話語的後邊,表示引起下文的分說。用在需要解釋的詞語後邊,表示引出解釋或說明。總括性話語的前邊,也可以用冒號,以總結上文。

引號:引號的形式為雙引號““””和單引號“‘’”。 行文中直接引用的話,用引號標示。需要著重論述的對象,用引號標示。具有特殊含義的詞語,也用引號標示。引號裏面還要用引號時,外面壹層用雙引號,裏面壹層用單引號。

括號:括號常用的形式是圓括號“()”。此外還有方括號“[ ]”、六角括號 “〔〕”和方頭括號“”。行文中註釋性的文字,用括號標明。註釋句子裏某些詞語的,括註緊貼在被註釋詞語之後;註釋整個句子的,括註放在句末標點之後。例如:

破折號:破折號的形式為“——”。 行文中解釋說明的語句,用破折號標明。話題突然轉變,用破折號標明。聲音延長,象聲詞後用破折號。事項列舉分承,各項之前用破折號。

省略號:省略號的形式為“……”,六個小圓點,占兩個字的位置。如果是整段文章或詩行的省略,可以使用十二個小圓點來表示。引文的省略,用省略號標明。列舉的省略,用省略號標明。說話斷斷續續,可以用省略號標示。

著重號:著重號的形式為“.”。要求讀者特別註意的字、詞、句,用著重號標明。

連接號:連接號的形式為 “-”,占壹個字的位置。連接號還有另外三種形式,即長橫“——” (占兩個字的位置)、半字線“ - ”(占半個字的位置) 和浪紋 “ ~ ”(占壹個字的位置)。兩個相關的名詞構成壹個意義單位,中間用連接號。相關的時間、地點或數目之間用連接號,表示起止。相關的字母、阿拉伯數字等之間,用連接號,表示產品型號。

間隔號:間隔號的形式為 “.”。外國人和某些少數民族人名內各部分的分界,用間隔號標示。書名與篇 (章、卷) 名之間的分界,用間隔號標示。

書名號:書名號的形式為雙書名號 “《》”和單書名號 “〈〉”。 書名、篇名、報紙名、刊物名等,用書名號標示。書名號裏邊還要用書名號時,外面壹層用雙書名號,裏邊壹層用單書名號。

專名號:專名號的形式為 “_____ ”。人名、地名、朝代名等專名下面,用專名號標示。專名號只用在古籍或某些文史著作裏面。為了跟專名號配合,這類著作裏的書名號可以用浪線 “ ”。

標點符號的位置

句號、問號、嘆號、逗號、頓號、分號和冒號壹般占壹個字的位置,居左偏下,不出現在壹行之首。

引號、括號、書名號的前壹半不出現在壹行之末,後壹半不出現在壹行之首。

破折號和省略號都占兩個字的位置,中間不能斷開。連接號和間隔號壹般占壹個字的位置。這四種符號上下居中。

著重號、專名號和浪線式書名號標在字的下邊,可以隨字移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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