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記憶遺產名錄,每兩年評選壹次,每個國家申報項目不能超過兩個。
世界記憶名錄,是指符合世界意義、經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記憶工程國際咨詢委員會確認而納入的文獻遺產項目。世界記憶文獻遺產是世界文化遺產保護項目的延伸,側重於文獻記錄,包括博物館、檔案館、圖書館等文化事業機構保存的任何介質的珍貴文件、手稿、口述歷史的記錄以及古籍善本等。
記憶文獻遺產反映了語言、民族和文化的多樣性,它是世界的壹面鏡子,同時也是世界的記憶。但是,這種記憶是脆弱的,每天都有僅存的重要記憶在消失。因此,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發起了世界記憶計劃,來防止集體記憶的喪失,並且呼籲保護寶貴的文化遺產和館藏文獻,並讓它們的價值在世界範圍內廣泛傳播。世界記憶名錄分為世界、地區和國家三級,申報文獻遺產根據其地域影響力,分別列為不同級別的名錄。
世界記憶名錄,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記憶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世界記憶計劃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於1992年啟動的壹個文獻保護項目。其目的是對世界範圍內正在逐漸老化、損毀、消失的文獻記錄,通過國際合作與使用最佳技術手段進行搶救,從而使人類的記憶更加完整。目前我國已經有十個項目入選,
世界記憶名錄,又稱世界文獻遺產或世界記憶遺產,是繼“世界文化遺產”和“世界自然遺產”之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於1992年啟動的壹個文獻檔案保護項目。
該名錄主要收錄具有世界意義的手稿、圖書館和檔案館保存的各種介質的珍貴檔案、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