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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王國到帝國——中國古代的起源

在文明起源的研究中,包括筆者在內的許多學者都把國家的出現視為史前社會的結束和文明社會的開始。[1]然而,最初的狀態是什麽樣的?中國古代如先秦時期,其國家形態發生了哪些變化?還需要進壹步調查。這種對早期國家形態及其演變的研究,實際上是在探索文明的社會結構和特征,因此它不僅是社會形態研究的壹個方面,也是文明史研究的重要組成部分。

說到中國古代國家的早期形態和演變,侯外廬先生是不可忽視的。目前,國內外學術界經常使用“城邦”的概念來研究文明的起源。在中國,這壹概念的最初提出和基於此的中國古代社會問題的考察,其實始於侯外廬先生1943年出版的《中國古典社會史》。雖然在今天看來,侯先生在書中把中國古代文明和國家出現的時間定在殷末周初,有待修正,但他以“城邦國家”為路徑研究古代文明和國家起源,並試圖探索中國古代國家形成的獨特方式的科學精神,至今仍有其啟蒙意義。後外廬先生之後,在日本,以宮崎石卷先生和別冢重樹先生為代表,開始使用“城邦”(日語中為“城邦”)的概念來理解商周至春秋初期的國家結構。宮崎先生還把古代世界史的發展路徑概括為:氏族制度——城邦——領土國家——大帝國。當然,在此之前,20世紀20年代,日本的中川昭二先生就提出了“城市和領土之國”的概念,認為“當時的國家”是“來自同壹祖先的群體,以各種城市和領土為基礎形成的社會生活”。在宮崎先生之後,有日本學者提出了“城邦”的概念,以取代“城邦”的提法。五

自20世紀50年代以來,日本中國古史學家經常用“城邦-領土國家-帝國”或“城邦-領土國家-帝國”的模式來討論中國從先秦到秦漢的國家形態演變,而中國學術界則主要討論如何從奴隸國家轉變為封建國家。近年來,壹些學者不再采用“五種生產方式”的模式。建議用另壹個框架來描述中國古代國家形態的演變。比如田長武先生提出把中國古代分為三段:大洪水時代、氏族國家時代和封建帝制或帝國時代。洪水時代主要討論人類起源的歷史,氏族國家時代主要討論中華文明起源和氏族城邦及相應氏族社會結構的演變歷史,封建君主或帝國時代主要討論中國社會兩千多年反復變遷的歷史。蘇先生提出了“古國—方國—帝國”的演化框架。也有學者用“早期國家”和“成熟國家”來區分夏商周時期和秦漢以後的國家形態。八

上述關於中國古代國家形態演變的框架,雖然每壹個都從不同側面概括了中國古代國家發展的壹些特征,但也並非沒有問題。比如日本的伊藤友二教授就曾用“從城邦國家到領土國家”的表述質疑過“從殷周至春秋戰國”的表述。伊藤先生指出,“從城邦到領土國家”這壹表述最初並不用於中國歷史,而是用於西亞、近東和中東文明史的研究。中原和茂先生在1914(巖波講座東方思想第五卷)寫的《西南亞的文化》壹書中使用了這種表述,但中原先生所說的城邦包括農村。伊藤先生認為,中國所謂的“城邦”與古希臘不同。不像希臘,不把單個城市作為壹個自我完整的生命體,但有點像西亞的兩河流域,城市把很多村莊和農田、牧場結合在壹起,形成壹個生命體。殷周時期,中心有安陽、鄭州商城等城市,盤龍城是較小的壹個。城市周邊叫卑鄙,是郊區的意思,壹般分為東、西、北、南。有多少個城市?當時“城”壹詞常用於城市和鄉村,指居住區。所以簡陋的城市應該叫村落,是在居民區周圍開墾土地的壹種形式。除了中心城市,大國的地方中心還有大邑,以大邑為中心有幾級。因此,這裏的城邦在某種程度上把廣泛的領域置於其控制之下。可見,“城邦”與“屬地國家”的區別不在於有沒有田地,而在於田地裏的農民是如何支配的,即國家支配農民的方式以及國家與農民的關系。“城邦”也是如此。先不說“城制”的“城”,可以指的是王都、王都下的地方中央聚落、將軍寨、方、諸侯的都城。簡而言之,在商周時期,尤其是在商朝,它是壹個非常寬泛的術語,主要是因為“城制國家”與“屬地國家”或“地域國家”的區別

田長武先生從先秦“氏族國家”到秦漢“帝國”的發展模式,其氏族國家觀在反映先秦國家氏族特征方面獨具特色。但商周時期的國家結構並不完全處於氏族國家的層面,在存在氏族國家的同時,中央王國或中央王朝與地方氏族、諸侯的關系也存在問題,所以從氏族國家到帝國的框架並不完善。蘇先生的“古國—方國—帝國”的模式框架在反映先秦國家演變的階段上是合理的,但“古國”和“方國”的用詞是不規範和主觀的。蘇先生對“古國”和“方國”的定義是:“古國是指部落之上的穩定、獨立的政治實體”,“即早期的城邦原始國家”,“五千年前紅山文化率先進入古國階段”“上古之後是方朝,中國古代發展到方朝大約是四千年前。與壹個原始的古國相比,方是壹個更加成熟、發達、先進的國家,夏、商、周是方的國王。.....所以,方的時代是大國的時代。它也為統壹帝國的出現做好了準備。然而,國方第壹次出現在夏天之前。江南的良渚文化和北方的夏家店文化是最典型的例子。10蘇先生的“古國”和“方國”的概念,似乎與人們通常使用的“古國”二字有著不同的含義。就約定俗成而言,“古國”壹般既可以指夏朝以前的古國,也可以指夏商以來的古國。所以“古國”這個詞本身並不能特指最初的原始國家。“國方”壹詞泛指夏商周時期各地的國家,是相對於中央王朝或中央王國而言的。在商朝取代夏朝之前,商朝是夏朝的國方,但夏朝滅亡之後,商朝就不能再稱為國方,而成為了中央王朝或者說取得正統地位的中央王國。周朝也是如此。商朝滅亡前,周是商朝的方國,可稱為“周代的方國”。商朝滅亡後,取代了商朝的正統地位,成為中央王國。因此,蘇先生的“國方”概念也不同於商周史家所用的“國方”。蘇先生的“古國”、“方國”這兩個詞很難理解,容易與壹般的“古國”、“方國”等概念混淆。另外,蘇先生說“方是比較成熟、發達、先進的國家,夏商周是方的王”,“方”是大國。但他也說,“國方第壹次出現在夏天之前。江南的良渚文化和北方的夏家店文化是最典型的例子。也就是說,在時間上,所謂“國方”階段,似乎是指夏商周以來的文明成熟階段,但並不局限於這壹階段,因為它“最早出現在夏之前”;在層次上,似乎以夏商周三國為代表,但並不局限於此,因為江南的良渚文化和北方的夏家店下層文化也是“最典型的例子”。這樣,我們就不知道所謂的“成熟”、“發達”、“先進”的標誌是什麽了。這似乎有點概念模糊和主觀。

排除上述理論的不足,吸收其合理成分,筆者認為,中國古代進入文明社會後的政治實體演變,更應該規範為:國家-王國-帝國的三個階段、三種形態。中國古代最早的國家(或者說初始國家)是壹個人口很少的小國,國家的進壹步發展是壹個王國。王國之後,通過威權中央集權走向帝國。

與壹個國家的史前“等級社會”(有人稱之為“酋長國”,作者稱之為“中央定居階段”)相比,11最顯著的區別在於強制性權威的出現,而壹個國家與壹個王國的區別在於王權的存在。王權是強制性權力經過壹個發展過程在國家中的體現,只有王權的出現才使權力體系真正呈金字塔形。在王國裏,國王處於權力的頂峰,國王和他的副手之間的區別是結構性和制度化的。從夏商周的情況來看,這種王權還是在家族或宗族範圍內世襲的。由於王權的世襲性、結構性和制度化,形成了王朝或王權的“正統”意識和“正統”觀。它的起源、歷史作用及其對春秋戰國時期諸侯國的影響值得研究。

中國最早的國家出現在夏朝之前,相當於考古學上的龍山時代。龍山時期,各地出現了大量的城址。根據最近山西襄汾縣陶寺遺址和河南新密市古城村龍山文化城址的發掘,城內發現不止壹處大型夯土建築遺址,尤其是陶寺遺址。城內不僅有大型城址和大型夯土建築遺址,還有大量能說明貧富兩極分化、等級和階層的墓葬資料,以及朱樹濤的著述和小類。我們知道,壹座巨大的城墻,需要大規模地組織動員大量勞動力,經過長時間的勞動才能建成;而城墻內的宮殿、寺廟等大型房屋建設也需要調動大量的人力物力。這壹切都說明背後有完善的社會協調控制機制來保障和運作。也就是說,龍山時代的城址及其大型建築並不是為該地區整個聚落群的人口而建,而是為貴族上層及其附屬人口而建,但他們卻有權調動和控制整個聚落群的勞動力。顯然這種控制有某種。這種強制力量結合起來,把當時的社會劃分為階級或等級而形成的社會形態,是不同於史前的“等級社會”或稱為“酋長”的社會形態的。根據作者對國家形成的兩個標誌——階級、等級或階級的存在和強制權力機構的建立的劃分,12龍山時期進入了類國家社會。

龍山時代之後是二裏頭文化時期,即夏朝。中國古代從夏朝開始進入王權、王權、王國階段,經過夏、商、周、春秋,屬於戰國時期王權向君主、王國向帝國的過渡時期。自秦漢以來,中國歷史進入了帝國時代。

在龍山時代,黃河和長江流域有許多國家,但不是壹個。他們分散在全國各地,呈現多州格局。這就是史書中提到的堯舜時期“諸民族”的情況。世界上國家那麽多,不用提了,但當時很多民族和小國交織在壹起,各自為政,應該是實際狀態。這種狀態與中華文明起源的多樣性和多中心性有關,而文明起源的多中心性又與中國史前文化的多樣性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