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聾為病證名。出《五十二病方·陰陽十壹脈灸經》。系指主觀感覺或客觀檢查均示聽力有不同程度障礙者。先天、後天、外感、內傷及老年等皆可致耳聾。卒然而聾者,謂之暴聾,多屬實證;聽力逐漸減退者,謂之久聾,多屬虛證。
耳鳴、耳聾都是聽覺異常的癥狀。以病人自覺耳內鳴響,如聞潮聲,或細或暴,妨礙聽覺的稱耳鳴;聽力減弱,妨礙交談,甚至聽覺喪失,不聞外聲,影響日常生活的稱為耳聾。癥狀輕者稱為重聽。在臨床上,耳鳴、耳聾常為某些疾病的癥候群之壹,若以耳鳴、耳聾為主要癥狀者,也可作為壹個疾病對待。耳鳴、耳聾兩癥常合並出現,因耳內鳴響而妨礙正常聽覺,以致聽力減退。耳聾又有自耳鳴發展而來,如《醫學入門》所說:“耳鳴乃是聾之漸也。”二者癥狀雖有不同,而發病機理則基本壹致。
除內傷所引起的耳鳴耳聾外,對於暴震,外傷、藥物損害、外瘍等引起的,亦可參照本條辨證原則處理。
現代醫學認為此耳鳴、耳聾多為年老、外傷、中耳炎、藥物中毒、腫瘤等各種因素所造成的聽覺器官病變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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