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
道教認為天地萬物以及人的處世都要按道行事,無論是天道和人道都是柔弱謙下,彼此相容而不害的,因此,學道者應該返本還元,避而不爭。
《道德經》述及“不爭”思想的地方很多。最後壹章的最後壹句曾經高度概括稱“天之道,利而不害;人之道,為而不爭。”“不爭”思想,是與“道”的“柔弱”的特性相聯系的。由於道是“柔弱”的,因而“道”也是謙下而不爭的。當然,“道”的不爭,並非是壹種消極逃避,百事退讓。因為,《道德經》還稱“以其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六十六章);“天之道,不爭而善勝,不言而善應,不召而自來,繟然而善謀”(七十三章)。由此可見,《道德經》中所說的“不爭”,是壹種“善勝”的“爭”,是“天下莫能與之爭”的符合天道之“爭”。另外,《道德經》還說到老子的“三寶”,即“壹曰慈,二曰儉,三曰不敢為天下先”(六十七章)。這裏的三寶,是針對社會存在的“仇恨”、“奢侈”和“爭名奪利”的現象而提出的個人道德規範,在治國之策上,他則要求“不尚賢,使民不爭”(三章),意思是不尊崇賢才高能,就可以讓民眾不爭奪功名。西漢時的《淮南子·兵略訓》稱“人有衣食之情,而物弗能足也,故群居雜處,分不均,求不淡,則爭。爭,則強脅弱而勇侵怯”。《詮言訓》還指出“善有章則士爭名,利有本則民爭功”。意思是世人相爭是具有深刻的社會原因的,或因物質財富不足,或因分配不平等,等等。不過在《原道訓》中仍然認為“達於道者,不以人易天”,就是說得道的人可以應付外界事物的變化,而內心之中卻不能失去按道行事的本性。又稱“以其無爭於萬物也,故莫敢與之爭”,則“天下歸之,好邪畏之”。
《通玄真經》
即《文子》 認為“好事者,未嘗不中;爭利者,未嘗不窮。善遊者溺,善騎者墮,各以所好,反自為禍”,認為過分的追求和爭奪,將適值其反,而遭到災禍。“得在時,不在爭;治在道,不在聖。土處下不爭高,故安而不危;水流下不爭疾,故去而不遲。是以聖人無執故無失,無為故無敗”。就是說地處於低下的位置不爭高勢,所以平安而無危險。水從高處向下流,不爭速度,然而流而不慢。人要有所得,主要是因為有得的時機,而不在人的爭利的願望。治理國家依靠的是道,而不在於是否是聖人。
《老子想爾註》
五鬥米道在《老子想爾註》中,繼承道家的“不爭”思想,稱“水善能柔弱,象道。去高就下,避實歸虛,常潤利萬物,終不爭,故欲令人法則之也”。人如果仿效水的不爭,“終不遇大害”。它認為“人”有二類,壹類是聖人,壹類是俗人,聖人要處柔弱,“不與俗人爭,有爭,避之高逝,俗人如何能與之***爭乎”?這裏的“聖人”與儒家的“聖人”不同,乃指學道之人。《老子想爾註》稱:“求長生者,不勞精思求財以養身,不以無功劫君取祿以榮身,不食五味以恣,衣弊履穿,不與俗爭,即為後其身也。”
《清靜經》
《清靜經》有“上士無爭,下士好爭”之語。杜光庭在為該經作註時認為“爭”是為了求得清靜。而上士和下士的“爭”又是不同的,其區別在於是否“執見”。上士“不執有見”所以“不著於耳目鼻口身意之病,亦不著於鹹苦辛甜之味,亦不著於宮商角徵羽之音”,如果“執見”,就是追求“耳目鼻口身意”的享受,就成為“下士好爭之理”。人只要能夠“不執”而“無爭”,就是“清靜”。杜光庭另在《道德真經廣聖義》中註解“三寶”時稱:“慈以法天,澤無不被也;儉以法地,大信不欺也;讓以法人,恭謙不爭也。此三者,理國之本,立身之基,寶而貴之,故曰三寶”,意思是慈、儉是天道的特性,而不爭是人道的特性,三者都是“道之用”也。金代的侯善淵認為“上士”知道天命,“處於無侶太空,天真妙道,寂然不動,無所爭訟”,因此,“靜室居閑坐,清空任便行”。而“下士好爭強”,“動生人我,競起是非,發於爭訟矣”。如果下士能“閉目凝神室,開睛混太陽。自然知古道,心地得清涼”。元代全真道士李道純在《清靜經》的註解中有明顯的三教融壹思想,認為“遵儒書不爭之言,行釋經無爭之行,此壹法出於無法,洞觀冥契,是名上士也。下士則不然。”下士好勝,自滿自見,做了壹點好事,就“矜伐”而“致爭”。李道純認為上士和下士的最大區別在於各有“照心”和“妄心”,要“常滅妄心,不滅照心”。所謂“妄心”就是“壹切不止之心”;“照心”即“壹切不動之心”。認為“妄想壹萌,邪正分;樞機壹發,榮辱判,可不勉哉。妄心不止,生種種差別因緣。至於涉穢途,觸禍機,落陰趣,未有不始於妄心也”;而“妄念始萌,不自知覺,神為心役,心為物牽,縱三屍之熾盛,為六欲之擾攘,豈得不著物耶。著物之故,貪求心生。既生貪求,即是煩惱”,“所以妄想之心,輪回之根本也。眾生所以不得真道者,為妄想心不滅,所以然也”。唐代道士王玄覽在《玄珠錄》中稱“上善若水,水性謙柔,不與物爭”,仍然承襲《道德經》的思想,同時,又對如何實現“不爭”,提出了“行者之用,處物無違,於中萬施,詳之以遇”的要求,即接觸事物要審慎,不可逾限。他認為:“智莫過實,行莫過力,則能互相優養,各得其全。若過則費而且傷,大者傷命,小者成災。”結果“違天背道,法所不容”。因此“不爭”就是要“適足”,這才是“用天之德”。金元全真道的壹些高道都將“不爭”作為全性保真的重要的行為規範。
王重陽的弟子劉處玄在他的《仙樂集》的《五言絕句頌》中,反復頌贊“不爭”,稱“善覺不爭空,忘塵見道功”,“大悟不爭空,至明萬事容”,“得道不爭空,混塵眾垢容”,“堅誌不爭空,真明萬慧通”,“世外不爭空,身青如萬松”,“無爭道性強,保命濁情忘。永免輪回苦,真歸蓬島鄉”等等。劉處玄還認為:“上士無爭,應物常平。不貪外寶,道合真靈。理明正教,敬信來聽。方圓隨順,救死哀生。有心忘世,無意生榮。六銖無賜,換卻偽形。完全功行,勝殢聲名。了真歸去,朝現三清。”他對於“不爭”的要求就是“應物常平”,同王玄覽的“於中萬施”壹脈相承,但是劉處玄從全真道的“絕欲”出發,進壹步提出“有心忘世,無意生榮”,只求“了真歸去,朝現三清”。
元以後的全真道士都以不爭名利同超脫生死相聯系,洞明子《西雲集》中有《示眾》詩,其中二首意在警戒世人“不爭”名利。壹曰:“日夜經營名利事,朝昏整頓幻軀身。直饒紫綬金華貴,爭及無名閑道人。”壹曰:“生死途中人度歲,輪回路上客流年。可憐錯把身心用,不學長生久視仙。”認為把身心耗費在“名利”和“幻軀”上,就脫離不了生死輪回的苦難。只有做個“無名閑道人”,才能“長生久視”,羽化登仙。道士姬誌真的《警世》詩說得更為透徹明白,詩道:“春去秋來不暫停,兩輪催促太無情。蝸牛角上爭名利,石火星中寄死生。閻老判句難抵當,酆都決去沒期程。有條坦坦分明道,爭奈迷人不肯行。”爭名爭利的人都是走向地獄的“迷人”。只有拋棄名利才能走上長生的“坦坦分明道”。
“不爭”在道教規戒中也成為道士的壹項行為規範。《老君二十七戒》,分道戒為上中下三行,要求行無為,行柔弱,行守雌勿先動,行知足等。每行各有九戒,明確規定:“戒勿與人爭,曲直得失,避之”。並且稱“九行”(二十七戒)備者神仙,六行(十八戒)備者壽,三行(九戒)備者增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