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商君書》,又稱《商子》。《漢書?藝文誌》記載《商君書》***有29篇,現在傳世的有26篇,其中兩篇有目無文。它跟《論語》的性質差不多:反映了商鞅的思想,但不是商鞅所作。已故的清華大學教授,先秦文化史研究和古籍校勘考據專家高亨先生認為至少有五篇不是他的,郭沫若幹脆就認為除《境內》篇外,其余均非商鞅所作。《商君書》裏那些法令性的東西,可能是他所作,但那都是平時工作必然形成的東西,還談不到要去編纂成書。有壹個很重要的證據就是,這本書的開篇《更法》,擡手就寫“孝公平畫”。孝公是嬴渠梁死後的謚號,也就是說這本書至少是成於孝公死後,而孝公死後的大部分時間,商鞅都在逃命,基本沒時間專門寫書。當然這類證據,書中還有很多,比如《錯法》、《徠民》,都是涉及商鞅死後的事,明顯不是商鞅所出。所以後來《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裏說這本書是“殆法家流,掇鞅余論,以成是編。”
和《論語》不同的是:《論語》自始至終都是語錄和對話,偶爾輔以敘事,而《商君書》更像是壹本文集,字數不多,但內容龐雜,既有宏觀的理論,也有細致的法令,而且書中的文體各式各樣。比如前面說的,開篇《更法》很有些《鹽鐵論》的風采,基本都在辯論;而《農戰》、《畫策》、《外內》又是壹種政論的格調;《墾令》、《戰法》、《境內》則更像是公開頒布的法規。再加上法家文章素來語言冷峻、簡約古奧,其思想和我們常接觸的儒家更是多有背道而馳,所以《商君書》實在難讀。想要磨練壹下毅力,推薦壹讀。
前面說了,《商君書》中有兩篇有目無文,就是《刑約》和《禦盜》。抱著獵奇的心理,我翻了各種資料,想壹探究竟,但終也究不深。最後我只得結合《商君書》的內容脈絡和商鞅的政治實踐,從字面上大體試著猜測了壹下這兩篇的主題,聊慰遺憾:
《刑約》應該是壹篇理論文章,“刑”當然就是指刑罰,法家強調重刑輕賞。《商君書》第四篇《去強》就說:“重罰輕賞,則上愛民,民死上;重賞輕罰,則上不愛民,民不死上”,他認為“王者刑九賞壹”,到了第五篇《說民》更是主張輕罪重罰。根據這個層層遞進的邏輯和商鞅的政治實踐,所以這裏的“約”字,大致有兩層意思:
第壹,約定。這個約定當然不存在平等關系,而是明確的意思:我制定了這些刑罰,我也跟大家說明白,那麽以後這些刑罰落實到具體人身上的時候,妳別說不知道怎麽回事。這裏有點兒“勿謂言之不預”的意思,重在震懾。從實踐的角度說呢,也符合商鞅的施政風格。法家儒家都追求入聖,期望每壹個人都按照聖人的標準來進行社會活動。但是在實現手段上:儒家看到樹長歪了,是把它扶直,壹直扶著它,讓它在生長過程中慢慢糾正。而商鞅這裏,則是直接把他心目中的聖人標準告訴大家,把好樹的標準告訴樹。以後如果哪棵樹長歪了,就直接壹刀把歪的地方砍掉。很痛快,“簡政”。
第二,簡約。既然要輕罪重刑,那麽輕刑就沒有必要存在了。反映在秦國的現實治理中,大家也能看到:《漢書·五行誌》記載“商君之法,棄灰於道者,黥”。就是往大街上亂扔垃圾,要在臉上刺字。
刺什麽字就不知道了,反正不能是“此處禁止倒垃圾,違者罰款”。亂扔垃圾,放現在多大點兒事兒啊!現在光天化日、眾目睽睽之下,馬路邊隨地小便都不新鮮了,頂多就算道德問題。道德問題和法律問題畢竟不是壹回事,解決道德問題需要靠教化,可商鞅用的是肉刑。不僅傷人肉體,還剝奪尊嚴。用法律嚴懲來實施道德的教化功能。這是什麽道理呢?這叫“刑用於將過”,《商君書?開塞第七》說:“刑加罪所終,則奸不去;賞施於民所義,則過不止。刑不能去奸而賞不能止過者,必亂。故王者刑用於將過,則大邪不生;賞施於告奸,細過不失,則國治”。這段話的意思就是把有犯罪思想和有犯罪行為等同起來,都予以法律制裁,以此來預防犯罪。看起來好像挺不錯,法律制裁取代道德的監督教育功能,好像是簡化了社會運行的環節,而具體實施起來,就不是那麽回事了!處罰“將過”實質就是按人們的思想定罪而不是按行為定罪,就是“誅心”。但是誰來誅心?不是大公無私的社會,而是具體的人。社會很抽象,人的欲望和行為卻很具體。誅心定罪就意味著對具體物證、人證的要求不再嚴格,即使妳沒有犯罪行為,也可以說妳有犯罪的想法,說妳有罪,妳就有罪。所以過分強調法律功能的“刑用於將過”理論,壹旦具體運行就意味著法制的崩潰,當然,也意味著官老爺面前出現了壹條便捷寬廣的致富路。
道德問題就要用肉刑,如果罪過再大點兒,也就可想而知了。至於什麽斬首、車裂、淩遲,就是根據人的罪行選個死法罷了。絞刑給留個全屍,都叫皇恩浩蕩。按照《商君書》的理論,這就叫“刑生力,力生強,強生威,威生德,德生於刑。”
這個其實咱們都不陌生——“嚴打”:1983年,壹對戀人拍個裸照,趕上嚴打,男的槍斃,女的坐牢。任何審判都強調“從嚴”、“從重”、“從快”。最後發現,打掉犯罪分子囂張氣焰的代價是壹大批冤假錯案、公報私仇和司法腐敗。只不過,咱們現在“嚴打”是階段性的,而商鞅這個“德生於刑”卻是長期堅持的。現在我們當然要說這種作風野蠻粗暴,但這都是符合當時的客觀條件——大爭之世,列國征伐,亂世就得用重典。而且歷史也明確告訴我們:壹旦大戰臨頭,往往都是冷酷戰勝溫良,野蠻戰勝文明。
再說《禦盜》,這很有可能是壹篇法令性、技術性的文章,“禦”字好理解,防備、約束等等吧。而這個“盜”字,恐怕不是指國內的小偷、強盜那麽簡單。我們可以想象壹下,在秦國當時那種政治環境中,彼此監視,家家連坐,亂扔垃圾都要被毀容。如此高的犯罪成本,可能有穩定的小偷、強盜嗎?所以這個“盜”字,我認為更多的是指地方上的世族、豪強,以及和他們有聯絡的他國間諜。這裏我用“間諜”這個詞可能容易引起誤會,這個所謂間諜幹的工作不僅僅是我們印象中的:搞點兒情報,刺殺個政要什麽的,那都是小事。最主要的策反邊境百姓,甚至是朝廷重臣,讓他們遷到間諜服務的國家。
在當時,關於“國”的觀念並不是像我們今天這樣博大。那時候的“國”其實就是以諸侯們的“家”為核心,然後聚合家臣之家,庶民小家湊在壹起,這就叫“國”。最明顯的就是韓趙魏三國,都是由家臣之家晉為諸侯,直接以姓為國號。所以在實行諸侯分封制的先秦時期,“愛家族”是絕對優先於“愛國”的。這壹點,直到今天我們仍然能夠看見:近幾年開始盛行修家譜,壹開始大家可能覺得這只是壹種文化傳承,但是這種東西壹旦修起來,就不是幾張紙那麽簡單。尤其是在聚族而居現象普遍的農村。壹本家譜在手,族中長輩就不再只是個家庭符號,而是具備了壹定政治力量的實力人物。
族長壹句話,往往比村長、書記還要好用,這是對農村基層黨組織的壹個潛在威脅和挑戰。2018年年底到現在開展的“掃黑”為什麽把重點放在農村?很簡單,當前以貿易戰、金融戰、地緣政治鬥爭為主要形式的中美鬥爭已經到了最緊張的時刻。在當下到了血拼最後壹口氣的時候,國家需要釋放“農村集體產權”這塊最後的壓倉儲備,和美國來壹場持久戰。這就意味著農村的土地制度和經營方式將有很大的改革。但是,農村問題是涉及社會穩定的根本問題,壹旦搞不好,就會直接危及黨的執政地位。為了防止改革過程中這些地頭蛇們乘機兼並土地,截留農民的利益,造成農村的不穩定,國家就先下手除掉他們。所以說本次“掃黑”從來就不是壹個單純的法律問題,而是直接關系國本的政治問題。
當然這是現代國家,尤其是我們的黨,組織建設直達基層,中央對基層有絕對的掌控力和動員能力。而在古代,面對這樣的情況,國君沒有太多的手段。國君壹旦引起本國百姓不滿,往往就會引發人民以家族為單位向外遷徙,甚至是家臣的大家族叛亂。人口是當時每壹個諸侯國都極其重視的財富,甚至高於土地,人口大量外遷絕對會導致國家衰落。在商鞅的眼裏,這些半獨立的,始終和國外間諜保持聯系的地方世族、豪強給邦國帶來的潛在威脅,不單純來自他們直接對抗政府施政的力量,僅僅就他們的大規模遷徙,就很容易以點帶面,動搖國本。所以《商君書·墾令第二》說:“無外交,則國安而不殆。”這裏的“外交”,不是之國家政府間的交往,而是指民眾的對外交流。所以這句話的第壹個含義就是指禁止民眾外遷,這也是削弱地方世族、豪強勢力的措施之壹。而要禁止民眾外遷的重要壹步,就是首先斬斷民眾與外國的聯系,防間、防諜,叫妳進得來,出不去。也就是說,《商君書》裏要“禦”的這個“盜”不僅是指 “盜情報”的,更主要是針對“盜民”之盜。
“盜民”之盜是指國外的,國內當然也有“盜”。這些“盜”除了零星幾個小毛賊,更多的就是指在朝野中壹切有能力阻礙商鞅施政的保守勢力。這股勢力不僅僅是在野的,在國內居無定所,到處沖州過府,有能力“犯禁”、“亂法”的文人、遊俠。他們雖然人多,力量總和很大,但是沒有組織。要“禦”他們,直接用明確的行政、司法手段就可以。這類人《商君書》很多地方都提到過。還有壹類人,對施政阻力更大,但是在《商君書》尚存的篇目中幾乎很少直接提到。那就是在第壹篇《更法》裏出現的,以甘龍、杜摯等人為代表的在朝中握有壹定權力,卻明確反對變法的政治人物,這其中還包括公子虔這類王族權貴。這些人都是原有體制的既得利益者,改革的第壹刀就是沖他們去的,所以他們是最有阻礙變法動機的壹幫人。要“禦”他們,單純依靠公開的法律手段恐怕不行,還需要些不好見光的政治手腕。
總的來說,這篇文章應該是對第七篇《開塞》的呼應。《開塞》是理論文章,主要分析政治統治面對的障礙、弊端起源,然後只在宏觀上論述了全面法治的必要,強調針對當下要用“刑九賞壹”來維護秩序,沒有很具體的說如何掃除這些弊端。有理論,就應該有措施。後來《韓非子》壹書中的《八奸》、《奸劫弒臣》、《五蠹》、《八說》很有可能就是結合這篇《禦盜》的深壹步研究。以上僅是猜測,算是拋磚引玉吧!歡迎批評。
其實無論是法家,還是孔孟儒家,我認為他們追求的目的是差不多的,只不過是兩條不同的路。這兩條路都經過了實踐的檢驗,有過成功,也有過失敗。它們的成敗取決於人能否根據自己所處的特定時期,從實際出發,及時調整。在《商君書》第七篇《開塞》裏就壹段比較詳細的闡述:當下,人類已經走過了遠古的愛親人、維護小集體的時代和中古的推崇賢人、標榜仁愛的時代,而進入了近世推崇權貴、尊重官吏的時代。既然世風有了變化,那麽組織管理理念也要變化。時代進步了,人變的精明圓滑不再淳樸了,那麽就只能用嚴刑峻法來管理。雖然酷烈,但是卻能夠震懾民眾不犯法,是對大多數人的秩序保障。這跟《商君書》第壹篇《更法》裏說的“法者,所以愛民也”的精神也是吻合的,所以商鞅思想強調“大仁不仁”。根據客觀實際調整管理模式,這就叫與時俱進,就是改革。
(本章結束,接下來將是商鞅的政治實踐《商鞅對庶民的勝利》敬請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