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袁。關於內蒙古黑老大郭全生被判無期,我個人認為是合理的。但為什麽這個眾所周知的犯人要被稱為“教父的黑老大”?以下是阿元的分析,供大家參考。
首先介紹壹下黑老大。他叫郭全生,男,1964 65438+2月31,內蒙古人,祖籍山西,外號“郭禿子”。他曾經是內蒙最大的黑社會頭目,因為他敢於比拼實力。
年輕時因為打架進了監獄。出獄後,郭全生不僅沒有悔改的意思,反而組織了壹個團夥參與其中。我在國企工作的時候,憑借口才壹路攀升。另外,我還想方設法巴結市委書記,甚至把國企當成自己的私有財產。
從那以後,國企的暴利讓他賺得盆滿缽滿,他的野心也隨著錢多了起來,員工也從幾十人上升到了上百人。黑社會組織有活動經費,郭全生本人也越來越囂張。通過攻擊他人、開設賭場、組織賣淫、行賄等方式擴大自己的權力,甚至連包頭市的標誌性建築萬豪國際大酒店也被他通過非法手段侵占。
郭全生本人之所以能這麽順利,最大的原因就是保護傘太多了。大多數官員都被他收買了。俗話說,即使有人報案,當地官員也會盡力駁回案件或找到替罪羊擺脫它。
正因為如此,郭全生在保護傘下更加無法無天。甚至當市長打電話來逮捕他的時候,他還公開稱妳是誰。
好在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郭全生最終落網,法院判了他無期徒刑,這意味著教父級的黑老大將在監獄裏度過余生。雖然無期徒刑的刑期很重,但是作為黑社會頭目,肯定有殺人罪。壹旦被查出應該判死刑,最後的結果是無期徒刑,對於內蒙古本地人來說可能是壹種遺憾。
雖然黑社會頭目已經落網,但那些曾經是郭全生保護傘的官員,也應該徹查,按照行賄罪、詐騙罪判刑。這種老鼠屎不應該存在於地方政府。如果敵國官員無所作為,當地民眾如何放松正義?既然是官員,就要有官員的風範,實事求是,依法將犯罪分子繩之以法,這才是應有的風氣,而不是收了壹點賄賂就包庇別人。
以上妳怎麽看?妳對郭全生的無期徒刑滿意嗎?如有不同意見或看法,請在評論區留言參與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