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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靈芝是什麽

太歲,又稱肉靈芝,為傳說中秦始皇苦苦找尋的長生不老之藥,李時珍在《本草綱目》中,也確有記載肉靈芝,並把它收入“菜”部“芝”類,可食用、入藥,奉為"本經上品",功效為 “久食,輕身不老,延年神仙”。據《神農本草經》記載:“肉靈芝,無毒、補中、益精氣、增智慧,治胸中結,久服輕身不老”。《山海經》稱之謂“視肉”“聚肉”“太歲”“封”,乃古代帝王養生佳肴。經中科院吳階平、石學敏院士等專家研究發現“肉靈芝”主要成分PQQ用於免疫力調整、癌癥等疑難雜癥治療效果明顯,冠有“生物和氏璧”之美稱。

在中國幾千年前的古籍《山海經》中就有關於太歲的記載。在《山海經》中太歲也被稱為“視肉”“聚肉”“肉芝”。妳看都帶個肉字,說明可以食用。據《山海經》記載,“視肉”最早是作為古代帝王生前喜歡食用的物品出現在古帝陵前的。具有“食之盡,尋復更生如故”“食壹片復壹片” 的特點,也就是說吃壹片,它自己可以再次生長。

古時候太歲被認為是長生不老的仙藥:據《史記·秦始皇本記》記載:秦始皇統壹六國後作為壹國之君的皇帝,聽說東方有壹種仙藥,食用以後能長生不老得道成仙,於是在秦二十八年親自率將東行尋找仙藥,他來到了山東省的瑯琊鎮,尋訪到了非常出名的方士名醫徐福,命為其尋找到長生不老的仙藥,並賜給徐福大量的人力、物力。徐福隨即率幾千名童男童女東行,來到了山東蓬萊尋找仙藥不成。於是徐福又修造船只率三千童男童女從浙江達蓬山東渡扶桑,到達了古代瀛洲、扶桑(即日本列島)壹帶繼續尋找仙藥。據說秦始皇讓徐福尋找的仙藥就是太歲——肉靈芝。

宣室記中也有記載:蘭陵人蕭某,讀書不行,修道也不行,轉而經商,小富,有壹天建宅動土,在院子裏挖到太歲,樣子像人手,肥厚且潤滑,色微紅,心中十分擔心,他曾聽說沖撞太歲會有災禍,但又聽說吃了太歲可以免除災禍。

於是他壯著膽子把太歲煮來吃了,因為味美,所以壹點也沒剩下,而後數年,他非但沒有遇到任何災禍,反而耳聰目明,長出了新的頭發,大有返老還童之勢。數年後偶遇壹道者,對他說:“您吃的是靈芝,與龜鶴齊年,但是不宜居住在塵俗之間,如果退隱山林,放棄人事紛爭,就可以成仙了。”

在《本草綱目》中李時珍把它叫做肉芝收入“菜”部“芝”類,與我們見到的靈芝,並稱為“本經上品”。《本草綱目》裏還列舉了幾部以“芝”為主的藥方,說明對壹些疑難病癥有著特殊療效,其***同的特點是:“久食,輕身不老,延年神仙。而且由於它具有自生自長的特點,顯得更加珍貴。所以歷代帝王都千方百計去尋找它,其中據說古代帝王將相尋找肉靈芝的故事,以秦始皇派遣徐福率領幾千名童男童女找藥最為著名。

《本草綱目》裏面曾經這句話說,就是肉汁狀如肉,那麽在這個裏面外形體現在好多的紋理上,和邊上壹些肌肉束的壹些結構上這個是符合的,《本草綱目》曾經對顏色記載,其中裏面有這麽壹句話,就是“黃者如紫金”,那麽這個也可以從表面的顏色上有可以體現出來,另外還有壹句話“動輒如尖兵”指的是內部結構,那這裏面斷層上我們可也可以看出非常白的壹些結構,這個也是符合《本草綱目》裏面的記載,另外《山海經》裏面的記載有這麽壹句話“與彼馬勃,頗相仿佛”。馬勃,是壹種面包型菌類物種。

太歲(又稱歲陰)是中國古代天文和占星中虛擬的壹顆與歲星(木星)相對並相反運行的星。爾後,演變成壹種神祇信仰。傳說太歲運行到哪,相應的方位下會出現壹塊肉狀物,是太歲星的化身,在此處動土,會驚動太歲,所以說“不能在太歲頭上動土”。

起源

戰國時代似乎有壹種“歲星紀年法”,就是用歲星在天上的位置來表示年度,壹年壹個辰,12年壹循環,而其用途在於古代的占星術推算。

起初,由於人們仰頭觀測天體運行時,所用來標明的地理方位,常常與生活中所習慣的方位顛倒。

歲星的運行會有誤差。歲星就是木星,木星每年走31度(1辰,木星回歸周期398.88日),11.86年繞天壹周。若以12年為單位,每86年就會差1個辰,稱為“歲星超辰”。這誤差很麻煩,會造成占星術不準確。

為了避免誤差,所以在戰國時代中晚期,占星家們設計了太歲這個完美的星體。太歲,是從歲星轉化來的虛擬星體,太歲被規定旋轉方向與五大行星壹樣,如此壹來,當人們使用太歲紀年時,太歲的方位移動方向,就與地理上的習慣(北上南下、左西右東)相符合了。另外又規定太歲每年行走30度(1辰),12年剛好繞天壹圈,所以可以更準確的用來紀年(後來演變為幹支紀年法,持續沿用至今),更重要的是這樣不會發生誤差。

《續文獻通考·郊社考 卷壹百九》:“太歲者,十二辰之神。木星壹歲行壹次,歷十二辰而壹周天,若步然也。自子至巳為陽,自午至亥為陰,所謂太歲十二神也。”古人將周天分成十二段,每段對應壹個地支,稱為壹次。而木星每十二年繞太陽壹周,大致上就是每歲行壹次。

信仰

太歲最早出現在《荀子·儒效》篇中,而避太歲的信仰則是從避歲星的占星術中分化出來的,兩種信仰在戰國時代常常混淆,壹直要到漢代以後才逐漸厘清。

古時候將太歲視為君王,東漢王充的《論衡》說:“太歲之意,猶長吏之心也。”南宋祝泌的《六壬大占》說:“帝王系命於太歲、後妃系命於歲之陰”在清代《協紀辯方書》得到壹個扼要的總結:“太歲,君象,其方固上吉之方,而非下民之所敢用。”太歲為貴神,其所在之向當然也是尊貴吉利的,但是黎民百姓卻因為太歲所在的方向太過於尊貴,反而必須避開,以符合上下尊卑的身分。

太歲並不是兇神,而是守護神,明代《三命通會》說:“真太歲,又名轉趾煞,要大運日主與太歲相和相順,其年則吉;若值刑沖破害,與太歲相戰克則兇。”與太歲相順則吉,相逆則兇。清末民初的命算大家袁樹珊(1881-?)說:“夫太歲,至尊,非煞也。”。

清代《協紀辨方書》也說:“《廣盛歷》曰:歲破者,太歲所沖之辰也,其地不可興造、移徙、嫁娶、遠行,犯者主損財物及害家長。惟戰伐向之吉。……按,歲破為最兇之神,而《廣盛歷》雲‘戰伐向之吉’者,蓋向歲破、即坐太歲而敵人乃居歲破之位也,然則乃是用太歲,非用歲破也。”只要坐太歲(亦即背對太歲),讓敵人面向太歲,那麽敵人就陷於“歲破”的大兇位,因此背太歲者吉,面太歲者兇,不言可喻。從以上的討論,只要依照“右背刑,左前德”的規則,就可以安處在吉位,壹旦不按此律,那麽在前、後、左、右排列組合後,漸漸由吉轉兇,而以“迎刑左德(背德面刑)”為最兇,但是後來太歲的吉神面向被忽略,成為了壹個兇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