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有不與同姓通婚的傳統。通常情況下,天皇至少需要三代人才能與他的宗族再次結婚。
有血緣關系的男女不得結婚。如果同姓不結婚。不娶同姓的本質就是不娶同家。所有同宗的親戚都不允許結婚。姓氏是血緣的象征,同姓更近,異姓更遠。不同姓結婚有利於後代繁衍,對當時或以後中國古代人口素質的提高有重要意義。不同姓結婚還有壹個政治目的,就是《禮記》中的“相濡以沫”。所謂“依附”,就是通過婚姻與相距甚遠的不同姓氏的貴族建立姻親關系;所謂“厚離”,就是嚴格意義上的不同於同宗,以防混亂。唐明路還禁止娶同宗無親屬的妃子為妻。按照明律,凡嫁同宗親戚、五服親戚之妻,皆在壹家,加重處罰。明清時期,禁止兄弟收弟媳,禁止兄弟收弟媳。元朝允許妻子出嫁。同父異母的兄弟和姐妹是不允許結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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