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業大學2022年大學生招生章程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更好地落實教育部“依法治校”的要求,進壹步規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以下簡稱招生工作),保障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以及《湖南工業大學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湖南工業大學,英文翻譯為湖南工業大學,國家標準代碼11535;辦學類型:公辦;學校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區泰山西路。
第三條學校主管部門:湖南省人民政府。學校是由原國家工商總局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綜合性大學。它位於“兩型社會”建設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湖南省株洲市。它已經有60多年的歷史了。2006年經教育部批準由株洲工學院升格為湖南工業大學,被教育部評為本科教學水平評估優秀高校。形成了本科、碩士、博士相結合的完整人才培養體系,有港澳臺學生、外國留學生。
第四條學校要全面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嚴格執行招生信息“十公開”制度,嚴格執行教育部“三十不準”招生禁令,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招生原則,為國家和學校選拔優秀人才。
第五條普通本科階段學校招生包括普通班、藝術班、體育班、湖南省公費高中、職業高中對口、高水平運動隊、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國家專項、地方專項、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新疆吐魯番對口定向、南疆單排及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香港中專文憑考試生、澳門保送生等本科階段農村高中教師培養。高校招生的對象是:普通高考學生。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學校設立由校長、分管副校長、紀委書記、相關部門負責人、學生代表和校外人員代表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貫徹教育部關於招生的方針政策,落實學校黨委和行政關於招生的決議,研究制定招生實施辦法。
第七條招生委員會由特殊類型專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辦公室(與招生就業指導辦公室合署辦公,由其行使職能,以下簡稱招辦)和監察室組成,分別負責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和督導工作。
招辦是學校招生委員會的常設機構,主要職責是:組織招生工作改革的調查研究;做好社會人才需求和培養的研判工作;根據學校發展規劃,制定招生工作計劃,按省、專業編制生源計劃;宣傳學校的辦學理念、辦學條件、學科特色和專業內涵的建設與發展;負責組織特殊工種專業入學考試;組織實施新生入學。
監察室負責監督招生考試政策法規的執行,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八條招辦根據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人才需求和學科發展,擬定年度招生計劃,經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或校長辦公會議(或黨委)審定後,報湖南省教育廳批準。
第九條招辦根據湖南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和國家及上級有關招生政策,分專業、分省份制定本校招生計劃,經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或校長辦公會議(或黨委)審定後,報湖南省教育廳批準。
第十條招生辦公室在規定時間內將經教育部門批準的生源計劃發送(送達)有關省(直轄市、自治區)高校招生辦公室,並向社會公布。
第十壹條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學校將招生計劃總額的1%作為預留計劃,用於調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考生源不平衡,解決錄取同分考生問題。
第四章招生工作人員
第十二條招生委員會選派能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招生政策法規的教師和幹部參與招生宣傳、考試和錄取工作。
第十三條招生工作人員必須參加招生辦公室組織的招生政策法規學習和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招生人員必須沒有直系親屬參加當年高考,報考我校。
第五章招生工作紀律
第十四條招生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不準”、“8項基本要求”等紀律要求,堅決執行教育部招生工作。“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招生規定,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弄虛作假,不得以任何方式影響或幹擾正常的招生秩序,不得協助或參與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組織的非法招生活動,不得索取或收受考生及家長的現金或有價證券,不得擅自。
第十五條招生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考試招生工作中尚未決定或公示的事項。
第六章入學考試和考試
第十六條除教育部明確規定外,所有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等學校全國統壹招生考試。
第十七條招生委員會組織高水平運動隊考生進行專業測試(全國統考項目除外)。
第七章入學規則
第十八條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劑比例。高水平運動隊調劑名單由學校根據考核情況提供給學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
第十九條除非另有規定,第壹選擇的候選人將被優先考慮。如第壹誌願未滿,則按剩余專業計劃招聘非第壹誌願考生。
第二十條學校部分專業試行大類招生,以當年公布的招生專業和計劃為準。
第二十壹條學校不設置專業誌願等級差,所有專業在錄取過程中采取“專業誌願優先”的方式錄取。所有文史類專業,同等條件下語文成績高者優先;語文成績相同,外語成績高者優先考慮;外語成績相同,數學成績高者優先考慮;理工科專業,同等條件下數學成績高者優先;數學成績相同,外語成績高者優先考慮;外語成績相同,漢語成績高者優先考慮。當考生專業誌願不能全部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根據考生成績(調劑考生的優先級低於其他考生)調劑到其他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予以辭退。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會計(ACCA創新實驗班)、金融工程(CFA創新實驗班)、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只收誌願,不招調劑考生。會計(ACCA創新實驗班):核心課程全英文授課,全英文考試。除正常學費外,ACCA課程費用收取65,438+0萬元/年;金融工程(CFA創新實驗班):核心課程全英文授課,全英文考試。大學前三年除了正常學費外,還收取CFA課程費65,438+06,000元/年。
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在招生計劃1:1範圍內按專業誌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二十二條藝術類考生專業考試成績以學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級招生考試部門組織的統考成績為準,校級聯考成績以省統考未涉及的專業為準。
報考包裝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陶瓷藝術設計、環境設計、服裝服飾設計、數字媒體藝術、音樂學、音樂學(非定向)、舞蹈表演、戲劇、影視文學、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的考生,按照“專業誌願優先”的原則,在學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取得文化和專業考試成績。根據學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具體投檔規則,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報考藝術設計、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考生,按照學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具體投檔規則進行調劑,按照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選拔。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招誌願,不接受調劑考生,優先錄取第壹次報考的考生。
報考美術院校陶瓷設計與工藝專業的考生,根據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具體填報規則進行選拔。
湖南省音樂學(師範)(免試)、音樂學(師範)(非定向)專業按湖南省規定錄取。
在錄取過程中,藝術類專業在同等條件下按語文、外語、數學成績順序錄取。
第二十三條高水平運動隊的專業測試成績和文化成績應符合國家和學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基本條件,還需參加學校專業測試(全國統考項目除外)並符合要求。高水平運動隊的錄取辦法按國家和學校有關政策執行。體育專業(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的錄取辦法按學生所在省相應專業的錄取原則執行。運動訓練、武術、民族傳統體育的錄取方式請參考當年的招生簡章。
內蒙古自治區以專業考試成績作為投檔錄取排名結果,按照“專業誌願清零”的規則選拔學生。
第二十四條除招生計劃另有規定外,往屆學生和新生同等對待,不限制男女比例。
第二十五條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市考生必須符合學校公布的專業選修科目範圍的要求。具體要求請參考考生所在省份教育考試院網站。
第二十六條原則上承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部門的政策和做法。在高考實際總成績和所報專業誌願的基礎上,按照“專業優先”的原則確定退檔人選。
第二十七條外語單科要求: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外語成績不低於60分,本專業合作辦學方為英語國家,不適合其他語種考生報考。其他語種考生報考並被錄取,不能按規定完成學業的,按學校學籍管理相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八條本科專業陶瓷藝術設計、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專科專業陶瓷設計與工藝、材料工程技術在醴陵教學校區教學。
第二十九條對考生身體健康的要求,除招生計劃中特別註明的專業外,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
第三十條新生入學後,學校在3個月內進行不同形式的復查。復試不合格者,將根據不同情況處理,直至取消資格。任何被發現作弊的人都將被取消資格。
第八章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三十壹條學校遵循屬地原則,按照湖南省物價局、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教育廳批準的收費標準收取費用。
第三十二條根據國家規定,學生需繳納學費、住宿費及其他相關費用(華僑、港澳臺學生費用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為確保每壹位學生不因經濟困難而輟學,學校建立了獎、助、貸、勤、免、補“六位壹體”的獎勵資助體系,幫助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三十四條學校大部分專業教授漢語和英語,不適合除英語以外的其他語種考生報考。其他語種考生報考並被錄取的,不能按規定完成學業者,按學校學籍管理規定處理。
補充條款
第三十五條我院招生咨詢電話為0731-22183300、22183311、22183355;本高校招生信息網網址:,電子郵箱:【郵箱?受保護】、紀檢監察舉報投訴電話:0731-22183091。
第三十六條本章程頒布後,如遇教育部及部分省份政策調整,學校將制定相應的招生政策並另行公布。
第三十七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學校以往關於招生的文件與章程的有關規定有抵觸的,以章程的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