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管子:戰國秦漢管仲故事之四大不可信
孔子曰:「 ”管仲相桓公,霸諸侯,壹匡天下,民到於今受其賜。微管仲,吾其被發左衽矣。”如果說齊桓公是春秋第壹霸,那麽管仲就是春秋第壹相。可見,管仲確實是春秋史上壹個關鍵人物,也正因如此,管仲成了壹個胡適所謂的「 ”箭垛式人物”。戰國秦漢學者抒發政治主張時,往往將壹些符合自己觀點的傳說,套在知名歷史人物身上。結果就是這些歷史人物像箭垛壹樣,被附會的事跡越來越多。 管仲 這樣的歷史人物很多,比如上古帝王有伏羲、黃帝、大禹,商周賢臣有伊尹、周公、呂尚。而管仲作為春秋第壹位名臣,也是大家樂於傳頌的對象。戰國時的齊國有著當時天下的文化中心——稷下學宮,稷下學宮的學者甚至專門編寫了壹部《管子》,這部書直到西漢都壹直有附益,可以說是壹部集體創作的托古改制作品。其中不少故事相當精彩,以致被後人耳熟能詳;也涉及壹些政治、法律、軍事史料,被學者廣泛運用研究春秋齊國史。 除了《管子》以外,記錄管仲的史書還有很多。其中比較系統的有《國語·齊語》《史記·管晏列傳》及新出的清華簡《管仲》,此外,《左傳》《論語》《戰國策》《韓非子》《說苑》《漢書》等也都零碎記錄了管仲的若幹言行。其中公認《左傳》是記錄春秋史最可靠翔實的著作,而其他史書在敘述春秋史時,多少存在壹些托古改制的成分。所以,我們要考察管仲的歷史,應該對戰國秦漢史料認真辨析,尤其要註意那些大家耳熟能詳的故事。 壹、管仲出身並非貧寒——《史記》不可信 《史記·管晏列傳》中借管仲之口講述他早年的經歷:「 ”吾始困時,嘗與鮑叔賈,分財利多自與,鮑叔不以我為貪,知我貧也。吾嘗為鮑叔謀事而更窮困,鮑叔不以我為愚,知時有利不利也。吾嘗三仕三見逐於君,鮑叔不以我為不肖,知我不遭時也。吾嘗三戰三走,鮑叔不以我為怯,知我有老母也。”管仲是潁上人,曾與鮑叔牙合夥做生意,分錢時每次給自己多分配,也曾多次被主君驅逐,還曾多次作戰都逃跑,可以說經歷非常坎坷了。 《戰國策》說「 ”管仲,其鄙人之賈人也,南陽之弊幽”,管仲是住在城外的商人,在南陽壹帶窮困潦倒。《管子·小匡》管仲自稱「 ”夷吾嘗為圉人矣”,還做過弼馬溫。《說苑·復恩》中管仲說「 ”吾嘗與鮑子負販於南陽,吾三辱於市,鮑子不以我為怯,知我之欲有所明也”,即他做生意還多次被羞辱。《說苑·尊賢》說「 ”管仲故成陰之狗盜也,天下之庸夫也”,原來他還偷過狗。《說苑·善說》說「 ”昔者管子說襄公,襄公不說”,原來管子還遊說過齊襄公。 以上關於管仲出身的諸多史料,總結起來無非就是說他出身貧寒,且事事不順。這些記載,其實很容易讓我們聯想到壹個人,他就是管仲齊國的前輩——姜太公呂尚。 同樣是《戰國策·秦策》,說呂尚是「 ”齊之逐夫,朝歌之廢屠,子良之逐臣,棘津之仇不庸”;同樣是《說苑·尊賢》說「 ”太公望,故老婦之出夫也,朝歌之屠佐也,棘津迎客之舍人也”。呂尚被悍婦逐出家門,在朝歌賣肉虧本,被子良氏所廢黜,連在棘津賣身都沒人要,這與管仲的出身是多麽相似!但我們也要註意,《秦策》中說出這些話的策士姚賈,本是壹個「 ”子監門子,梁之大盜,趙之逐臣”,為了遊說秦王政任用自己才說出這些典故。 其實姚賈不是在敘述歷史,而是在說明道理,特別是戰國這個貴族政治解體的時代,下層遊士為了能被君王看重,有意將壹些歷史名人塑造成出身低微,所以尚賢思想在諸子中非常流行。但是他們講述的這些史料,至少不會被所有人接受。比如孟子就說呂尚是「 ”天下之大老”,也說管仲「 ”舉於士”,那麽呂尚原本就是極有聲望的長者,而管仲也是從底層貴族中選 *** 的,並非貧困潦倒、黴氣沖天的小販。 除了與其他記載存在壹定矛盾,這類史料最大的不可信,就是以今度古,認為春秋與戰國的社會形態是壹致的,而春秋戰國之際恰恰是大變革時期。簡單來說,春秋以前的社會主體是氏族,因為鐵犁的普及與牛耕的推廣,戰國以後的個體家庭成為社會主體。只要把握了這壹條線索,就能註意到不少戰國以前的人物,對於其貧賤出身的敘述都缺乏可信度。當時個人與氏族是壹個整體,即使處於氏族中的底層家族,依然擁有***同的田產份地。 管仲當出身於齊國大族管氏。齊桓公的兄長齊襄公為大夫連稱、管至父所殺,證明齊國在管仲之前即存在管氏。《史記索隱》引《世本》說「 ”莊仲山產敬仲夷吾”,管仲的父親謚(莊)、字(仲)、名(山)齊全,明顯也是管氏貴族。春秋時期選官是「 ”世官世祿制”,即管氏族長壹方面統領自己壹族,另壹方面又臣屬於齊君,形成壹種「 ”復合君主制”模式。那麽管仲本身是齊國管氏的族眾,因為學識與能力得以擔任公子糾的師傅。 二、「 ”衡山之謀”源於漢代輕重學說——《管子》不可信 《管子》有壹篇《輕重》,講的是管仲在輔佐齊桓公後,用經濟手段打敗其他諸侯,幫助齊國稱霸。不少文章根據《輕重篇》的內容,歌頌管仲政治手段如何高明。那麽《管子·輕重篇》究竟講的是什麽故事呢? 《輕重》壹開始,管仲就對齊桓公介紹「 ”輕重之道”。所謂的輕重之道,即削弱大諸侯,扶植小諸侯,來復興天子的王道。然後齊桓公就問管子,如何對付魯國和梁國呢?管子的建議是,魯、梁兩國百姓以織綈為業,桓公就可以和百官帶頭穿綈衣,這樣壹來百姓也會模仿。而且還下令齊國不準織造,必須從魯、梁二國進口。這樣壹來,魯、梁二國壹見有利可圖,所以就都回去織造,而農業就給荒廢了。桓公采取管仲的策略,等到十三個月後,突然與兩國斷絕貿易;再過十個月,兩國百姓不斷陷入饑餓,而糧食卻不能很快種植出來。 這樣壹來,魯、梁兩國每石糧食價格上千,而齊國才十錢。於是魯、梁百姓逐漸投奔齊國,兩年後有流失了十分之六人口。再過了三年,兩國國君也只能歸順齊國了。打敗了魯、梁兩國後,管仲故技重施,用銅幣換取萊國、莒國的柴薪,然後又以此征服萊、莒兩國。之後又用黃金購買楚國的鹿,楚王都歸附了齊桓公。更絕的是,之後管仲又高價預定代國的白狐皮,代國人紛紛去山林捉狐貍,結果被離枝攻打,代王只能歸附齊國,這次連壹個子兒都沒花。 最後就是對付衡山國。這次管仲派人高價收購衡山國的兵器並轉手,借此將價格炒高。十個月後,燕、代兩國發現商機,也跟著去買;三個月後,秦國也跟著去買。衡山國君壹看天下瘋搶,直接下令價格提高至二十倍!結果就是百姓紛紛去鑄造兵器。這時齊桓公則派人向趙國高價收購糧食,於是各國又紛紛運糧來齊國售。等到衡山國兵器賣光,齊國又斷絕與他來往。這時魯國入侵衡山南部、齊國入侵北部,衡山君無力反抗,只能投降。 以上就是《管子·輕重篇》的大致內容。其中的疏漏是非常明顯的,那就是涉及的各諸侯國。其中魯(今山東曲阜)、萊(今山東萊蕪)、莒(今山東莒縣)與齊國(今山東臨淄)鄰近,看上去還算合理;秦(今陜西鳳翔)、楚(今湖北宜城)、燕(今北京房山)雖然較遠,至少還是明確存在的國家。但代、趙明顯是春秋戰國之際才有的國家。最不可信的則是衡山國(今安徽六安),其最早為秦末時項羽以秦衡山郡分封吳芮,西漢文帝、景帝也都相繼設立過。 《輕重篇》的不可信,古人早就註意過。明人王應麟《漢書·藝文誌考證》引三國傅玄《傅子》曰:「 ”《管子》書,過半是後之好事者所加,‘輕重’篇尤鄙俗。”宋人劉恕《資治通鑒外紀》亦引《傅子》曰:「 ”管仲之書,過半便是後之好事者所加,乃說管仲死後事。其‘輕重’篇尤復鄙俗。”近代學者王國維最早指出《輕重篇》作於漢代文景時期。馬非百作《管子輕重篇新詮》,對《輕重篇》文本研究最透徹,指出許多問題是西漢至新莽時代特有的。 另外,在《輕重篇》描繪的圖景裏,國家權力能夠直接延伸到個人,這也與春秋前期氏族社會不相符合。這樣大規模的貿易戰,如果真實存在,在《左傳》中完全沒有記載,同樣也是說不過去的。那麽真實情況就是,《輕重篇》是西漢文景之後的托古之作,而創作者明顯只是為了闡述其經濟思想,對於歷史史實不太關心甚至不太了解,所以才會編造出春秋齊國與戰國趙國、西漢衡山國之間的貿易戰。 三、齊桓公伐戎所救為南燕——《韓非子》不可信 齊桓公伐戎救燕,也是很經典的壹個故事,留下了壹個著名成語——老馬識途。根據《韓非子·說林上》:「 ”管仲、隰朋從於桓公而伐孤竹,春往冬反,迷惑失道,管仲曰:老馬之智可用也。乃放老馬而隨之,遂得道。行山中無水,隰朋曰:蟻冬居山之陽,夏居山之陰,蟻壤壹寸而仞有水。乃掘地,遂得水。以管仲之聖,而隰朋之智,至其所不知,不難師於老馬與蟻,今人不知以其愚心而師聖人之智,不亦過乎。” 齊桓公討伐孤竹返回時迷路,多虧管仲借助老馬才得以返回,之後找不到水源,又多虧隰朋利用螞蟻才尋到。關於這場膾炙人口的戰爭,諸多史料也都有涉及。《史記·燕召公世家》說「 ”二十七年,山戎來侵我,齊桓公救燕,遂北伐山戎而還。燕君送齊桓公出境,桓公因割燕所至地予燕,使燕***貢天子,如成周時職;使燕復修召公之法”,《國語·齊語》說齊桓公「 ”遂北伐山戎,刜令支、斬孤竹而南歸”。齊桓公為救燕北伐山戎,壹直打到了令支、孤竹。 這件事在《春秋左傳》也有記載。《春秋經·莊公三十年》:「 ”齊人伐山戎。”《左傳·莊公三十年》:「 ”冬,遇於魯濟,謀山戎也。以其病燕故也。”《左傳·莊公三十壹年》:「 ”三十壹年,夏,六月,齊侯來獻戎捷,非禮也。”《左傳·僖公九年》管仲曰:「 ”齊侯不務德而勤遠略,故北伐山戎,南伐楚,西為此會也。”總體來看,魯莊公三十年(公元前664年)冬,齊桓公與魯莊公相會商量救燕,但後來只有齊人獨自前往,並於次年夏天告捷。 齊桓公伐山戎壹事,真實性毫無疑問。但我們也應註意壹個問題,即在《左傳》中齊桓公伐山戎是冬至夏歸,而在《韓非子》中伐孤竹卻變成了春往冬返。伐山戎、令支、孤竹都是壹件事,在文獻中多有體現,這表明《韓非子》與《左傳》存在矛盾,那麽「 ”老馬識途”的典故也存在疑問,進而《韓非子》整個記載都可疑。而且我們註意到,《左傳》對於齊桓公伐山戎的故事,記錄得非常簡略平常,甚至沒有提到令支與孤竹兩個地名。 孤竹,傳世文獻與考古發現能印證,在今河北、遼寧、內蒙古三省交界壹帶,這個沒有爭議。令支,傳世文獻記載都在孤竹附近。山戎,《史記·匈奴列傳》說在燕國以北。那麽,山戎、孤竹、令支侵犯位於今天北京西南的燕國,自然是可以成立的。所以,盡管《韓非子》的記載不乏添油加醋,但從古至今,學者對於《燕召公世家》的記錄還是很少有人質疑,壹般認為齊桓公救的燕國就是《燕召公世家》的傳主、戰國七雄的燕國。 但呂思勉先生在《中國通史》卻講到:「 ”這個燕該是南燕,在今河南的封丘縣。《史記》說它就是戰國時的北燕,在今河北薊縣,怕是弄錯了的,因為春秋時單稱為燕的,都是南燕。”筆者初接觸此說時,覺得呂老腦洞大開,遂只是壹笑而過。但後來對《左傳》文本熟悉後,才覺得呂老此論實乃卓識。盡管目前所見只有呂老壹人持此觀念,但很可能才反映了真實的歷史情況。 南燕國在後世名氣比北燕國小很多,但在春秋前期確實非常活躍。南燕位於今河南延津東北,是黃帝之後的姞姓國。因地處戰事頻繁的中原,所以在《左傳》中頻頻露臉。根據《左傳》,公元前718年,衛宣公令燕國進攻鄭國,結果被鄭莊公在鄭國反敗。公元前699年,鄭厲公聯合紀、魯與齊、宋、衛、燕混戰。公元前694年,周王子克陰謀篡位失敗,奔燕。公元前675年,衛國、燕國驅逐了周惠王;次年,鄭厲公在調解無果下囚禁了燕仲父。 以上的燕國明顯都是南燕,而不是北燕。《史記》將驅逐天子壹事列入《燕召公世家》並無根據。然後就是公元前664年的齊桓公救燕,如果我們拋棄對北燕先入為主的觀念,從《左傳》看這個燕就是南燕,而不是北燕。盡管有人對「 ”北伐山戎”表示疑問,但實際上從《左傳》也看不出山戎活躍在燕山地區,童書業先生《春秋史》即指出山戎「 ”其居地在春秋時似近太行山脈”。太行山距中原比燕山近,太行山之戎稱「 ”山戎”似並無不妥,從南燕往北到太行山也可稱「 ”北伐山戎”。 之後「 ”燕”在《左傳》消失了百余年,直到公元前553年才提到齊叔孫還的黨羽奔「 ”燕”。這個「 ”燕”不像是南燕,更像是北燕。再往後則壹般明確指出「 ”北燕”,且涉及史實基本都與齊國有關:如公元前539年的齊國盧蒲嫳被放逐北燕,北燕簡公奔齊國;公元前536年的齊景公進攻北燕;公元前530年的齊國把北燕簡公安置在唐;公元前479年的齊國高無丕出奔北燕。唯獨公元前500年衛國成何奔「 ”燕”,這個「 ”燕”也像北燕,大概南燕早被滅了。 總體來看,《左傳》中公元前664年之前的「 ”燕”都是南燕,而公元前553年之後的「 ”燕”「 ”北燕”則是北燕。到戰國時期南燕、山戎早已被滅亡,所以齊桓公救南燕的傳說才被移植到北燕之上,山戎也被稱呼更遠的燕山之戎。春秋前期在黃河下遊以北還活動著「 ”北戎”「 ”長狄”,但在戰國時期中原都是華夏版圖了。 《燕召公世家》另外壹個疏漏,是說燕莊公為了酬謝齊桓公,無意卻將齊桓公送出了國境。齊桓公為了幫燕莊公守禮,將燕莊公進入的齊國領土割讓給燕國。實際上,在春秋前期也並無這樣的國界觀念,國與國之間擁有廣袤的國外地區(野)。等到齊燕的疆域連成壹片,那已經是戰國時期的事了。《燕召公世家》史料可信度不高最明顯壹個表現,是連本國戰國世系都有嚴重錯誤,比如稱燕昭王為燕王噲太子平,但從《趙世家》與出土「 ”郾王職戈”可以判斷,太子平已死於子之之亂,燕昭王當是趙武靈王所立的燕王噲王子職,寫本國史事還不如《趙世家》可信。 山東淄博管仲紀念館 四、「 ”四民分處”不符合春秋社會形態——《國語》不可信 記錄春秋史的史料,最客觀的當然就是春秋金文,但資料太少太零碎。所以還是要依賴傳世文獻,其中最客觀翔實的就是編年體的《左傳》。其次就是國別體的《國語》,記載的是從西周到春秋的史實,其中不少內容可信度也較高,甚至在古代被稱為《春秋外傳》。但在《國語》中《齊語》僅有壹卷,記錄的是齊桓公霸業,與《管子·小匡篇》大同小異,而《史記》卻少引用其要文,顧頡剛先生認為「 ”當系後人見《小匡篇》之齊人記載足補《國語》之不足”。 《管子·小匡》與《國語·齊語》孰先孰後,是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因為《管子》作為戰國秦漢作品,對於春秋歷史多有不實,前文都有提到。如果《齊語》是抄自《管子》,則可靠性當然是更低的。顧頡剛先生已指出這個問題,但在其與童書業先生合著的《春秋史講義》中,卻又采信《國語》等記載,論述管仲治齊的政策;之後童書業將此書修訂為《春秋史》,加了壹句「 ”雖然《國語》等書的記載未可盡信,但必保存些當時的真相的影子”。可見童書業先生對此也是有疑問的,但畢竟《左傳》的管仲治國史料太少,所以不得不將《齊語》的內容敘述下來。 但這些內容,到底又有多少可信度呢?據《齊語》,當時管仲實行軍政合壹的政策。以郊外三十家為壹邑,十邑為壹卒,十卒為壹鄉,三鄉為壹縣,十縣為壹屬,全國***五屬,分由五個大夫統領;國中五家為壹軌,十軌為壹裏,四裏為壹連,十連為壹鄉,五鄉為壹軍,全國分為三軍,分別由桓公和上卿國氏、高氏統領。 這樣整齊的行政區劃,很明顯是不存在的。《春秋史》同時提到,《齊侯鐘銘》記載春秋中期齊靈公把厘邑三百縣賜給叔夷,壹個邑中尚有三百個縣,可見齊縣是非常小的社會組織。《論語》也提到管仲奪伯氏邑三百,這個「 ”三百”應當也是縣。那麽《齊語》說法不攻自破。如前所述,當時尚未出現脫離氏族的個體家庭,所以這種政治理論只能出現在戰國以後,而且這樣切蛋糕壹樣的行政區劃,歷朝歷代都不可能真正施行。 類似這樣的劃分方式,在《管子》的《立政》《乘馬》《度地》《小匡》以及銀雀山漢簡《庫法》《田法》等篇都有記載,內容大同小異。臧知非先生就認為,「 ”以上均為齊稷下諸公所為,成篇有先後之別,大抵上都是戰國之物。”「 ”上舉對地方行政述說的不同,正說明了當時還沒有穩定的、統壹的地方行政系統,至少說明在春秋時期還是如此,故而才有歧說紛呈而又都托名管仲的事情發生。”可謂揭示了《齊語》的由來,可信度與《管子》並無高下。 據《齊語》,管仲能夠這樣劃分,基礎又來自於「 ”四民分處”,即把士農工商分開居住、各司其職。國都劃分為二十壹鄉,其中十五士鄉、六工商鄉,而農民則居住在郊外。這當然也是不合理的。在氏族社會中,士與農作為壹個社會***同體的底層成員,如何能夠完全分開居住?《詩經》的《國風》部分多歌詠戰爭和農事,而《國風》主要是春秋時期的作品,可見當時武士並沒有脫離生產,兵、農合壹就是春秋軍制的壹大鮮明特征。 「 ”商人”的稱呼現在多認為來自於商人多次遷徙、善於經商,但這樣的說法並無多少依據。「 ”商”在甲骨文中只有地名的意思,沒有商業的意思。比較可靠的來源是,不少商人在周朝受到壓迫,在周王朝中從事工商壹類的賤業,所以才被稱為「 ”商人”。當時並不存在私營經濟,他們都是為周人官府服役,而事先要滿足自己的生存,那麽他們也不可能完全脫離農業活動。所以在當時不可能有士、農、工、商這種四民分處的居住形態。 總之,戰國秦漢對於管仲的記載,多來自當時社會思想的反映,用於春秋史則容易鑄成大錯,讀史者不可不察。 參考文獻 顧頡剛講授、劉起釪筆記:《春秋三傳及國語之綜合研究》,成都:巴蜀書社,1988年。 呂思勉:《中國通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 童書業:《春秋史》,上海:中華書局,2006年。 戰化軍:《齊國人物誌》,濟南:齊魯書社,2004年。 趙世超:《周代國野制度研究》,西安:陜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 王東:《〈管子·輕重篇〉成書年代考辨》,《鄭州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0年第4期。 臧知非:《齊國行政制度考源─—兼談〈國語·齊語〉的相關問題》,《文史哲》,1995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