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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食物不能用來祭奠上墳

古代祭祀活動主要是祭祖先、祭神祗(qi)。

從天子到庶民都祭祖先。天子、諸侯祭祖先在宗廟。宗廟又叫太廟、祖廟。古人認為君權神授,是依靠祖先得來的,所以古代天子、諸侯都建立宗廟以供祭祀並求取庇佑。國家有了大事,壹定到宗廟祭告,以示對祖先的尊敬。宗廟是國家的象征。其數量和建立有嚴格規定,天子七廟(供奉七代祖先),諸侯五廟,大夫三廟,士壹廟。很多重大的國事活動要在宗廟進行。古代皇帝即位時,在宗廟內拜祖先、會群臣、受印璽、稱之為“廟見”,廟見表明正式掌握了國家政權。如果宗廟被毀,則表明國家滅亡。如賈誼《過秦論》:“壹夫作難而七廟隳。”宗廟裏的祖先牌位上不直書其名,而另起壹個稱號以示尊敬,通常使用“祖”、“宗”二字,如漢高祖、唐太宗、清太宗等,祭品名目繁多,可以是肉食,可以是金玉珠帛,《曹劌論戰》說:“犧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其中的犧牲玉帛就是祭品。為祭祀而宰殺的牲畜叫“犧牲”,後來引申為為了正義的目的而舍棄自己的利益甚至生命,祭品牛、羊、豬三牲齊備叫“太牢”或“大牢”,只有羊和豬叫“少牢”,庶民祭祀祖先主要在家廟,清明節掃墓,中元節上墳時也要祭祀。  

祭祀天地的儀式叫“封禪(shan)”,祭天叫封,祭地叫禪,儀式壹般由帝王親自在東嶽泰山舉行。秦始皇、漢武帝、唐高宗都舉行過這種大典,後世又在京城設天壇、地壇祭祀天地以代替封禪活動。  

祭社稷也是很重要的祭禮,在諸侯中,最重要的是天神和地神。天神稱上帝、天帝、皇帝、地神稱社神、後土、土地神,成語“黃天後土”即指天地之神。管五谷的神叫“稷”。祭社稷就是祭地神和谷神,“社稷”是國家的代稱。《毛遂自薦》中楚王說:“誠若先生之言,謹奉社稷以從。”其中“社稷”指楚國。孟子說:“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其中“社稷”也指代國家。天子祭社稷(京都是社稷壇)目的是為天下“求福”。我國古代專有祭社稷的節日叫“社日”。神日分春社和秋社。社日壹般在春分秋分前後。

中國上古時代是多神崇拜。神有日神、雲神、水神、河神、山神等。山神廟、河神廟等都是專供祭祀用的。臘月二十三是祭竈節,祭的是竈神(俗稱竈王爺)。“祖餞”是古代舉行筵飲送別、祭祀路神的儀式。“餞”是親朋好友在郊外叉道口設亭帳,用酒食饗飲行人,祝行人路途平安。柳永《雨霖鈴》中的“都門帳飲無緒”,反映的就是這種情況。最有名的餞行詩是王維的《送元二使安西》:“渭城朝雨浥輕塵,客舍青青柳色新。勸君更盡壹杯酒,西出陽關無故人。”祭祀路神叫“祖”,又稱“祖道”、“祖行”,是親朋好友為行人祭祀路神,禱告路神保佑行人路途平安;也可行人自行禱祝。壹般是在郊外道上設帳,備酒食,祭者行禮後奉酒禱祝,然後灑酒於地。《荊軻剌秦王》中的“既祖”,即已以經過了祭路神之禮。“餞行”與“祖祭”都是在道上舉行的儀式,後來便合而為壹了。  

祭祀時灑酒於地叫“酹”,如《念奴嬌.赤壁懷古》:“壹尊還酹江月。”

古人在祭祀或行大禮前,沐浴更衣,不喝酒,不吃葷,表示誠心致敬,稱為“齋戒”,又簡稱“齋”。如《廉頗藺相如列傳》中“於是趙王乃齋戒五日”、“相如度秦王雖齋”。“葷”在現代意義主要指魚肉類食品,通常與“腥”字連在壹起用。古代則不然,齋戒中的不吃葷,並非吃素食、忌肉食。相反,還要變著花樣吃肉。因為這裏的“葷”,指蔥蒜韭姜等有刺激氣味的菜,不吃它們,目的在於防止在祭祀或會客時口裏發出難聞的氣味,造成對神靈、祖先或賓客的不尊敬。所以祭品是獻給神明的禮物,乞求神明的保佑或寬恕,到現在也用於給死人的東西。 祭品-種類 祭品--蛋糕祭祀神靈,是以獻出禮品為代價的。人們對神靈的歸順,可以跪拜叩頭,可以焚香燃紙,但對神靈來說最實惠的祭祀方式還是獻上祭品。人有七情六欲,神靈也是如此。人們既然對神靈有所祈求,理應舍得拿出自己最好的東西祭獻,以博得神靈的歡心。但人的喜好不壹,不同的神靈也各有自己的口味,所以祭品多種多樣。主要有以下幾種:

(1)食物民以食為天,最初的祭祀以獻食為主要手段。 《禮記·禮運》稱:“夫禮之初,始諸飲食。其燔黍捭豚,汙尊而抔飲,蕢桴而土鼓,猶可以致其敬於鬼神”。意思是說,祭禮起源於向神靈奉獻食物,只要燔燒黍稷並用豬肉供神享食,鑿地為穴當作水壺而用手捧水獻神,敲擊土鼓作樂,就能夠把人們的祈願與敬意傳達給鬼神。研究文字的起源也會發現,表示“祭祀”的字多與飲食有關。

在諸多食物中,又以肉食為最。在原始采集和狩獵時代,肉食是人們拼著性命獵來的。當原始農業和畜牧業發展起來時,肉食仍極為寶貴。孟子構想的理想生活,就以70歲能吃上肉為重要標準,弟子拜師的禮物也不過是兩束肉幹,可見肉食的難得。正因為如此,肉食成為獻給神靈的主要祭品。 古代用於祭祀的肉食動物叫“犧牲”,指馬、牛、羊、雞、犬、豕等牲畜,後世稱“六畜”。六畜中最常用的是牛羊豕三牲。魚兔野味也用於祭祀,但不屬“犧牲”之列。祭祀也有用人的,但人本身不叫“犧牲”,古書只說“用人”,不說“人牲”。

作為祭品的食物除“犧牲”外,還有糧食五谷,稱“粢盛”。鮮嫩的果品蔬菜在民間祭祀中也是常用的祭品, 《詩經》中屢屢提及;佛教傳入中國後,“齋祭”中果品更豐。另外,酒也是祭祀神靈的常用祭品。

(2)玉帛神講究衣著飾物,祭品中少不了玉帛。《左傳》載:“犧牲玉帛,弗敢加也。”《墨子·尚同》雲:“其事鬼神也,圭璧幣帛,不敢不中度量。”玉帛包括各種玉制禮器和皮帛,這是食物之外最常用的祭祀手段,玉在祭祀中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周禮》裏有記載以玉做六器以禮天地四方之說!!玉是貴族佩帶的寶物。在缺少金銀飾品的古代,玉是十分名貴的。佩玉,成為貴族特有的標誌,在漢代有君子玉不去身之說,有用玉作符節、印信,十分貴重。玉的禮儀制度在這時候空前發展!人們把玉視為美好的代名詞,連想象中天神的居處也稱為玉臺。帛,是絲織物的總稱,是貴族用於禦寒蔽體的生活資料。古代普通人僅能以葛麻為衣,《左傳》記述的衛文公也不過以帛作冠,帛在古代是極為珍貴的。正因為玉帛的稀罕與貴重,古人祭祀時以玉帛為祭品。

(3)人以人做祭品祭獻神靈,古書稱“用人”,後世稱“人祭”。人祭,不僅在原始宗教中有過,而且在往後發展階段的宗教中也有過,這是宗教史上最黑暗的壹頁。人祭起源於原始社會的部落戰爭。那時生產力水平低下,人的價值不能體現。戰爭中的俘虜,女性可以供人玩弄,兒童可能被收養入族,而成年男子都被殺祭神靈。商代的人祭之風熾盛,其用人之多,手段之殘,不僅有大量蔔辭記述,而且有考古遺跡證明。人祭的形式有火燒、水溺、活埋、刺喉瀝血和砍頭,甚至於把人剁成肉,蒸為肉羹。春秋時代的人祭現象雖不象商代那樣觸目驚心,殘不忍睹,但也並不罕見。《左傳·昭公十年》載:魯國季平子“用人於亳社”,《昭公十壹年》也記述“宋公使邾文公用鄫子於次雎之社”。《史記·秦本紀》說秦穆公“將以晉君祠上帝”,《陳涉世家》也稱:“為壇而盟,祭以尉首”。

人做為祭品的另壹現象是為男神提供美女。當青銅時代的廝殺開始後,婦女由於體力上的缺欠,失去了母系氏族時期的尊位,漸次淪為男性的奴隸,其生產、生殖能力也被貶到次要地位。相反,女性的美迎合男性統治者的需要被片面強調起來,面目姣好的女奴成為色欲的犧牲品。為了滿足想象中的神靈貪戀女色的欲望,產生了以美女為祭品的習俗。不論殺死、活埋、淹死,都是以美色娛神的表現。名義上是讓她們的靈魂去做神靈的妻妾,實際上是供神靈玩弄。古籍載,秦靈公時曾經用公主妻河,而戰國時魏國鄴地“河伯娶親”的鬧劇更是有力的證明。

人祭中還有以童男童女祭神靈的現象。以童年人體作祭品,壹是由於童體肉嫩,二是基於神仙喜歡兒童,兒童天真無邪,純潔無瑕,這正與仙家淩空禦風、長生不老的追求相關聯。

(4)血,是壹種特殊的祭品。古人相信,血是有靈魂的,血能維持人或動物的生命,壹旦失血,就意味著受傷甚至於死亡,好像血有壹種神奇的力量。

作祭品的血有人血,也有牲血。佤族有獵人頭作祭品的習俗,獵頭的血跡就有神秘的意義,獵頭血摻以灰燼和谷種播進地裏,認為這樣能促進谷物的生長。錫伯族祭祀地神時,就把殺豬後的豬血灑在地裏。壹些彜族人祭地時,以雞毛醮血沾在象征土地神的樹枝上。祭品-影響 祭品清明節從唐朝開始盛行於世,至今已有數千年歷史了,每逢節日來臨,清明祭掃,遙祭先人,用焚燒祭品的形式表達對親人的思念,已經成為國人傳統文化的壹部分,成為重要的精神依托。但像前文中的“另類祭奠”,就有點荒唐和不實際了,而成為醜惡意義上的惡俗表演了! 第壹,在宣揚陳腐落後的不良文化。死生生前也許從來就沒有享受到“小蜜”的味道,遵紀守法,情感忠誠,精神高雅,努力慎獨,至死也沒有為自己沒娶三妻四妾而遺憾,但是,他的後人卻有先見之明,為了彌補這種所謂的遺憾,竟然讓地下先人去品嘗小姐和小蜜的滋味,表達自己的孝敬。老人們若是地下有知,不但不覺得新鮮,反而會大罵不休:“不孝逆子,妳這是傷風敗俗,敗壞門風啊!”這種封建文化中的沈渣泛起和不良時風,不能反映到祭奠中去!這些變質的祭品是對逝者的不尊重,會讓老人難以心安不安!更會對參加掃墓的青少年產生極壞影響。第二,借節揮霍。既是祭奠,應偏重於精神上的自我表達,不在乎物質的多寡,用重金購買所謂的豪華也是與勤儉原則不相符,祭品的價位竟然達到了4000多元,壹個別墅達到了30000元,如此貴重的東西,都會在壹把火中燒得精光,死者是感受不到的,是多余的財富浪費。人們文明程度高了,更應重視精神祭奠,用網上祭奠、鮮花祭奠、植樹祭奠等健康文明形式來代替填墳、燒紙之類的舊習惡俗,這樣做既符合傳統又符合時代要求,這種清明新俗應該成為壹種風尚。第三,加重環境汙染。據殯儀館的工作人員介紹,每年鬼節之後,各種祭拜垃圾費都要拉走幾卡車。(河南商報)那些獻給逝者的祭品,已經帶來禍及子孫的環境汙染,紙制祭品燒起來火光沖天,灰塵漫揚,飛舞飄散,人們紛紛避之惟恐不及,早已失了吊祭先人的儀態,實在與墓園的嚴肅氛圍不夠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