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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交趾是當地人因指腳趾相交而命名嗎?

 「交趾」本是中國古籍中描述「南蠻」民族風俗的詞,後來用於指代南蠻人所居的中原以南的區域。直到漢代,象郡南部專門辟出壹帶設「交趾」郡,即今越南北部紅河三角洲地區。大眾普遍對「交趾」的理解,最為通俗的就是腳趾相交。

 據唐代杜佑《通典·邊防四·南蠻下》中載:「極南之人,雕題交趾。……交趾,謂足大趾開闊,並立相交。」意思就是,極南的嶺南蠻人,腳特別大,大腳趾長得十分開闊,雙足並立時兩個大腳趾會相交。不過,有分析指這是杜佑的誤解,實際上,中國古人並沒有認為古代越南人的腳趾如此骨骼精奇。

 杜佑所引「雕題交趾」,典出《禮記·王制》:「中國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南方曰蠻,雕題交趾,有不火食者矣。」這段本意是講天子施政,並非要移風易俗,而是順俗而化。南方的蠻人的風俗就是「雕題交趾」,有的不吃熟食。這裏所說的「雕題」即是紋額,在額頭上紋身。至於「交趾」,歷代註疏家的理解大都壹致:側臥時大腿後彎,雙 *** 於身後。

 東漢經學家鄭玄為《禮記》作註中寫到:「交趾,足相向然。」到了唐代,經學家孔穎達給鄭玄的註作疏時,再進壹步解釋道:「趾,足也。言蠻臥時頭向外而足在內而相交,故雲交趾。」這只是中國古人,對南蠻人臥姿的描述:側臥時,臉向外,雙腳和小腿向後彎曲並勾在壹起。

 古人側臥,雖有屈膝,但極少交足。唐代著名醫師孫思邈在《千金要方·道林養性》中載:「屈膝側臥,益人氣力,勝正偃臥。」這裏指,道家和中醫認為屈膝側臥的睡姿,有助積攢人體氣力。五代末宋初的道教人士陳摶的《希夷安睡訣》中,甚至更詳細描述這種側臥:「左側臥,則屈左足,屈左臂,以手上承頭伸右足,以右手置右股間。右側臥,反是。」可見,這種道家側臥已帶有強烈體操成分。中國人普通側臥,更像是臥佛那樣身體微曲,雙足上下並置。所以,古代越南祖先睡覺時,雙腳彎向身後雙腳相交的睡姿,為中原人留下深刻印象。

 而杜佑在《通典》的誤解,事實上因為他忽略「趾」字在字義上的轉變。「趾」,原通「止」。儒家經典《爾雅·釋言》中即有「趾(止),足也」。東漢文字及語言學家許慎,在《說文解字》解釋得更清楚:「止,下基也。象艸木出有址,故以止為足。凡止之屬皆從止。」也就是說,「止」的本意就是腳,而非腳趾。

 然而,杜佑的誤解,最終在近代被法國傳教士印證。當越南淪為法國殖民地後,傳教士深入越南,發現東京(今河內)地區大腳趾內翻(Hallux varus) 畸形足病發病率很高,並用圖像記錄下來,這可謂真正的「交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