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史書指古籍中專門記載歷史的書,在四庫分類之中就是史部。
史書的種類
我國的史書卷帙浩繁,種類很多,大致可以分為下列幾種。 正史:以紀傳體、編年體的體例,記載帝王政績、王朝歷史,人物傳紀和經濟、軍事、文化、地理等諸方面情況的史書叫正史。如,通常所說的二十四史。除少數是個人著述(如司馬遷的《史記》、範曄的《後漢書》、陳壽的《三國誌》、歐陽修的《新五代史》)外,大部正史是由官修的。 別史:主要指編年體、紀傳體之外,雜記歷代或壹代史實的史書;由著名學者創作的,有時與雜史難以區分。比如《漢晉春秋》 雜史:只記載壹事之始末,壹時之見聞或壹家之私記,是帶有掌故性的史書。 野史:有別於官撰正史的民間編寫的史書。 稗史:通常指記載閭巷風俗,民間瑣事及舊聞之類的史籍,如清代人潘永因的《宋稗類鈔》,近代人徐珂的《清稗類鈔》。有時也用來泛指“野史”。
史書的分類
按照體例分類
紀傳體:紀傳體史書創始於西漢司馬遷的《史記》,它以人物傳記為中心,用“本紀”敘述帝王;用“世家”記敘王侯封國和特殊人物;用“表”統系年代、世系及人物;用“書”或“誌”記載典章制度;用“列傳”記人物、民族及外國。歷代修正史都以此為典範。又如《漢書》。有個別的正史沒有書或者誌,比如《三國誌》 編年體:編年體史書按年、月、日順序編寫,以年月為經,以事實為緯,如《左傳》、《資治通鑒》等都屬於這壹類。 紀事本末體:創始於南宋袁樞的《通鑒紀事本末》。這種體裁的特點是以歷史事件為綱,重要史事分別列目,獨立成篇,各篇又按年、月、日順序編寫。現有九部紀事本末體的古籍。 國別體:國別體史書創始於《國語》。國別體史書是壹部分國記事的歷史散文。分載多國歷史。如《戰國策》都屬於這壹類。
按時間和空間分類
通史:連貫地記敘各個時代的史實的史書稱為通史,如西漢司馬遷的《史記》。因為他記載了上自傳說中的黃帝,下至漢武帝時代,歷時三千多年的史實。 斷代史:記載壹朝壹代歷史的史書稱為斷代史,創始於東漢班固的《漢書》。二十四史中除《史記》外,其余都屬斷代史。 國別體:以國家為單位分別記敘的歷史。如《戰國策》。 另外,還有記載各種專門學科歷史的史書稱專史,如經濟史、思想史、文學史、史學史等。
紀傳體史書的體裁
本紀,是按年月順序編寫的帝王簡史,以記載帝王的言行為中心,兼述當時的政治、經濟、軍事、文化、外交等重大事件。 表,是用表格的形式,譜寫人物和事件。 書,是有關各種典章制度以及某些自然與社會現象的專編。 世家,用來記載王侯封國以及歷史上重要人物的活動。 列傳,主要是人物傳記。
通史定義
連貫地記敘各個時代的史實的史書稱為通史,與斷代體史正好相反。如西漢司馬遷的<<史記>>,也可稱為通史。因為他記載了上自傳說中的黃帝,下至漢武帝時代,歷時三千多年的史實;還有司馬光的<<資治通鑒>>,也是著名的通史。
特點
既然叫通史,就首先要求敘述的內容廣泛,所有重要事件和研究課題(軍事、文化、藝術)涉及內容不深但都要涉及到。 其次要求在敘述中體現歷史發展脈絡或貫穿其中線索,給人壹種整體的認識。所以做不到第壹點至少不配稱作通史,而要做到第二點是比較困難的,需要著者的才華、積澱和理論素養。同樣涉及壹個內容的兩本通史,在這第二點上,平庸和經典的差別是顯著的。 市面上很多《中國通史》和《世界通史》都是平庸的著作,雖然羅列了各個事件和課題,但對人的啟發是沒有多少的。 相對於斷代史來說,斷代史是限於某個時代,但通史卻是跨時代式研究,不間斷地記敘自古及今的歷史事件。用現代史學的口吻,這是“大歷史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