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矛盾糾紛預警防範體系建設得到加強,社會穩定管控能力進壹步提升。
加強預警、調查、化解三大新機制建設,建立健全社會穩定工作體系。20xx年,我街道充分發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優勢,切實加強情報信息工作,依托街道基層綜治調解組織,廣泛動員群防群治隊伍,及時收集社會穩定和治安防範相關情報信息。
加強了信息匯總和研判工作。今年以來,我街道重點對影響社會穩定的“熱點”和敏感問題進行預警,確保不遺漏任何影響穩定的因素,為黨和政府決策提供及時信息和有效依據。
二、加強調度室建設,進壹步提高化解矛盾的能力。
今年以來,我街道大力加強調度室和基層信息員隊伍建設,做到了品牌、場所、登記、檔案、人員,要配齊、全覆蓋。建立了各種社會力量參與的矛盾調解保障機制,積極落實專項資金,努力提高基層矛盾調解的活力和成效。今年共發生矛盾糾紛101起,其中重大案件7起,排查率達到100%,調解成功率達到97%。
今年重點開展了“三個矛盾糾紛排查”:壹是加強了對天然氣管道、輸油管道等土地征用、景觀大道征地過程中可能形成的重大群體性問題的排查,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二是加強重大安全隱患排查,特別是對重點人員和場所進行監控,化解相關矛盾,有效防範各類公共安全事故。三是加強對困難群體穩定性的排查。重點排查返鄉農民工、下崗職工、失業大學生、退伍軍人等困難群體的矛盾糾紛,做到苗頭把握、及時控制、妥善處理。
三、加強矛盾糾紛工作機制建設,進壹步強化日常排查工作。
?今年以來,我街道嚴格落實日常矛盾糾紛排查工作機制,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精心組織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堅持定期與集中排查調處工作相結合,實現了每周壹報。在特定時期和重大節假日,組織開展集中排查調處工作,認真排查化解民間矛盾糾紛。認真召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周會,不斷拓寬調處工作領域。
完善情報信息反饋機制,嚴密掌握影響穩定的糾紛動態和苗頭,做到壹月壹調研、半月壹匯報。以排查活動專題報告為重點,重大矛盾糾紛隨時報告,敏感時期每天報告壹次,實行“零報告”制度,杜絕遲報、漏報、瞞報,將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報告納入綜治責任制考核範圍。
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考核獎勵機制,嚴格落實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各項制度,全面抓好日常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考核範疇。
落實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隊伍學習培訓機制,把培訓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制定實施培訓計劃。分期分批開展培訓,重點培養骨幹人員,不斷提高基層幹部的調解能力和業務素質、工作水平和調解能力,確保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順利進行,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
四、加強宣傳教育,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今年以來,我街道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以正面宣傳為主,全面、準確、客觀地宣傳基層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情況,把矛盾糾紛排查與六五普法宣傳緊密結合起來,提高了村民的守法意識。
按照綜治委《關於建立縣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協調會紀要月報制度的文件通知》要求,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該鎮始終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放在各項工作的首位,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在建立健全領導機構、宣傳教育、完善制度、消除隱患、集中排查、綜合整治等方面取得了壹定成效。現將我鎮半年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情況總結如下:
壹、基本工作情況
(壹)矛盾糾紛調查
今年上半年以來,我鎮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標本兼治”的方針,積極構建新形勢下的防控體系,加強治安防範,狠抓基礎設施建設。全鎮排查調處矛盾糾紛5起,成功調處2起,其余3起正在積極調處中。北京市沒有發生異常上訪和群體性事件,沒有發生影響較大的群體性事件,沒有發生壹次死亡3人以上的安全事故。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深化取得良好成效,為建設“文明富裕和諧穩定”提供了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科學管理,建立健全機制
1,加強領導。為加強對我鎮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領導,促進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經鎮委、鎮政府討論,成立了以鎮委書記為組長,鎮長、副書記為副組長,其他班子成員和鎮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鎮紀委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鎮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擔任,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成員來自相關部門。
在11村委會中,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為組長,其他村幹部相互配合,輪流開展防治工作,形成了綜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的良好局面。建立了鎮、村、組三級安全防控網絡,防控體系以鎮村為主,村委會為輔;堅持日巡、夜巡、假日巡“三必巡”原則,完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通過資源整合,在各村委會建立了10余人的民間調解隊伍,通過鎮綜治工作中心的業務技能講解,全面提升了民間調解隊伍的工作能力。網絡建設和人員配備的不斷完善,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務群體的整體水平,對平安和諧創建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2.加大宣傳力度。每月定期召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會議,研究綜治工作,定期對村幹部進行業務知識培訓,既提高了防範意識,又警鐘長鳴,深入開展矛盾糾紛宣傳教育。活動過程中,緊緊圍繞“強化防範意識,促進穩定發展”這壹主題,采取設立宣傳咨詢點、懸掛橫幅、印制宣傳資料、村村通播宣傳等多種有效宣傳手段。
3.重點培訓。工作中以“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載體,堅持“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的方針,推動各企業、村委會落實安全責任,完善各項制度,立足事故預防。以工作培訓會的形式,加強鎮直屬單位和群眾自我防範意識的培養。上半年,* * *召開了4次矛盾糾紛培訓會。
(三)集中整治,嚴格執行違法處理。
同時,加強基礎建設工作,嚴格特種設備和特種作業人員註冊監管;加強安全隱患排查,對重點行業、重點場所、重點地段、新農村建設工地、重點經營者逐壹排查。如果存在安全問題,我們會及時整改。對存在隱患的企業和施工單位,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要求限期整改,並跟蹤督促整改。整改合格後才能生產。上半年以來,全鎮組織相關人員開展集中安全檢查3次,不定期重點檢查2次,開展違法治理專項整治2次,深入鎮市場重點企業、重點場所、重點地段、重點河段消除壹般安全隱患,有效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維護了我鎮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的穩定局面。
二、主要矛盾和突出問題
(壹)主要矛盾
上半年以來,我鎮矛盾糾紛主要體現在土地、林地、水利、資源權屬上。隨著經濟的發展,農民對土地開墾和林地耕種的認識加強,對土地的關註度也提高了。與此同時,也引發了很多與土地的糾紛。之所以會出現這種情況,壹方面是歷史遺留的壹些問題,更重要的是壹塊陸地邊界的四個邊界的劃定存在重疊和重合的問題。可能是相關職能部門職權交叉、分工不明確、責任落實不到位造成的。
(2)其他突出問題
我們鎮在調查調解的過程中,發現有部分精神病人情緒失控,村小組沒有重視。重點看護和法定監護人有時監管不力,有時精神病人鬧事打人。希望司法局、民政局等相關部門配合,妥善管理。
三、表格分析及建議
(壹)形式分析
目前,我鎮轄區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形式依然嚴峻,在排查調處過程中有時顯得力不從心。由於權限的問題,工作有點耽誤,銜接不到位。與相關部門合作時,人力物力也捉襟見肘。特別是在公路建設中間,農村土地權屬登記存在很大問題。屆時,因土地糾紛引發的案件數量將會增加。應對突發事件要及時準備,制定有效的應急預案,及時處理,妥善處置。避免造成嚴重事故。
(2)意見和建議
1,基礎設施比較落後,存在資金難的問題,很難把工作做深做細;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規章制度過於繁雜,責任難以落實到位,鎮裏難以依法落實;
2.交叉分工導致與相關職能部門協調合作無序,管理脫節,需要進壹步向科學化、規範化、合理化轉變;
3.領導幹部要發揮積極作用,把相關責任落實到位,在思想上行動上保持高度統壹。
31年來,在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在鎮司法所的正確指導下,我村高度重視人民調解工作,不斷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制度網絡,完善各項制度,堅持以構建“和諧社會”為目標,充分發揮協管委的維穩作用,化解了壹大批基層矛盾糾紛,實現了“四無”村居目標。壹年來我村調解調查情況如下:
第壹,穩定機構,完善網絡。20XX年以來,我們利用“六五”開局之年,及時調整充實村調解委員會,將10多名熱愛人民調解工作的中青年人員補充到調解隊伍中,進壹步完善了村調解委員會、調解小組、十名調解員三級調解網絡。目前,該村有65,438+09調解組長和36名調解信息員。通過強化調解組織網絡,提高了人民調解員的“兩個能力”(調解民事糾紛的能力和制作調解協議的能力),實現了“四快”(掌握信息快、到達現場快、處理措施快、報告快)。
二是細化措施,及時調解。壹年來,我們始終把排查化解矛盾糾紛作為維護社會穩定的首要環節。堅持定期排查、集中排查和隨時排查相結合,每月至少召開壹次矛盾糾紛排查分析會,了解全村矛盾糾紛動態,及時解決苗頭性、傾向性、群體性問題。壹年來,* * *共調查調解鄰裏、宅基地、排水、婚姻家庭等問題引發的民事矛盾糾紛5起,調解交通事故糾紛2起,成功調解7起,實現調解率65438。做到預防為主,對出現的問題及早消化;教育先行,重點對象及早轉化;調解為先,矛盾糾紛早處理。基本上小糾紛不離組,大糾紛不離村。
如20XX年8月,1組郭文珍與3組郭文東因宅基地間隔大小發生糾紛。雙方互不讓步,發生激烈爭吵,各糾集10余人,手持刀棒,準備交火。壹場惡性群毆即將發生,情況十分緊急。由於我們提前掌握了事件動態,該委人員及時趕到現場制止事態擴大,並邀請雙方到村委會進行調解和勸導,通過反復做雙方思想工作,最終解決了糾紛,促使雙方達成搬遷協議,避免了群體性事件的發生。三是完善制度,責任落實到位。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中,堅持實行定期排查調處制度、協調會制度和責任區立案制度。對群眾影響大、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由兩委幹部負責,群眾限期負責,使矛盾糾紛得到有效化解。同時,堅持依靠鄉鎮司法所的支持和指導,加強與公安派出所、人民法院、法庭的聯系,共同努力提高人民調解的社會公信力。20XX年,我們與司法機關、派出所做好銜接,及時溝通,判決了本7組郭坤榮、郭先謀和1組郭東輝、郭兩起建房與道路、交通糾紛案件,維護了村調解委員會調解協議的效力。
四是全力化解和調解矛盾糾紛。按照抓源頭、抓苗頭的思路,關口前移、重心微移,努力把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特別是在重大節日、重要活動和敏感時期,將可能引發集體上訪的重點人員、熱點問題、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突出矛盾納入視線,進行全方位、拉網式排查。對“急”、“大”、“難”的矛盾糾紛,實行問題協調領導包,對每個問題落實“壹套解決方案、壹個領導包、壹個工作班子”的要求,逐壹落實責任,采取行政、經濟、司法、教育等手段,力爭逐步破案。
第五,加強培訓,註重質量。幾年來,我們按照司法部、國務院《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條例》、《人民調解工作若幹規定》和省市縣鄉的要求,切實加強人民調解員的業務培訓,全面提高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夯實了村級調解工作的基礎。積極參加縣司法局組織的全縣基層調解主任年度培訓及農村司法、綜治、信訪、黨建等部門的理論業務培訓。村裏堅持用每月壹次的矛盾糾紛排查分析會代替培訓。通過培訓,人民調解員的整體素質明顯加強,調解能力和素質明顯提高。
第六,加大投入,創造條件。壹年來,我們利用新農村建設的有利時機,加大了對村裏基礎設施的投入。幾年來,我們采取“三分”辦法,完善村委會辦公設施,實行“七上墻”,做到“五有四落實”,確保了村調解委員會具備基本工作條件,為人民調解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了良好基礎。
壹年來,我村人民調解工作雖然取得了壹定成績,得到了上級領導的肯定,但也存在壹些亟待解決的困難和問題。壹是村級資金缺乏,協調委員會建設仍然滯後,調解組織仍然薄弱,要求上級部門加強對基層協調委員會建設的支持。第二,目前村級民事糾紛的矛盾越來越復雜、多樣化,容易激化。如果處理不當,可能會引發群體性事件。因此,調解主任的工作在某種程度上是危險的。要加強宣傳,化解村民矛盾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