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這些墓誌銘,可以看出古人寫墓誌銘時,往往註重兩點:壹是為逝者保密,不露短處;二是為逝者持有,甚至無中生有。白居易的詩《秦中吟·貝利》嘲諷了這壹現象:
德行沒落了,文章也興盛了。但當我看到山中的石頭時,我把它立為路邊的紀念碑。
明勛知太公,敘德皆仲尼。越多越貴,千言萬語直白。
妳支持誰?當妳想寫的時候。但欲愚者喜,不思聖賢者輕。
是不是唯壹的聖賢對其嗤之以鼻,卻依然將疑惑流傳後世?古代石頭和苔蘚的字,安智是壹個恥辱的字。
我聽說望江縣的事了,已經下令處理了。官中有仁政,名不聞京城。
身體渴望被埋葬,人們覆蓋路岐。爬鐵井不能歸,留此蔣梅陪葬。
至今為止,男人和女人都在哭泣。沒有人立碑,只有城裏人知道。
石碑上記載了比姜太公更好,與孔子和仲尼壹樣好的人。只有這樣,他們才能流傳後世,而那些真正有才華又努力的人,卻因為沒有豎起壹座豐碑,只能淹沒在歲月裏,最後只有當地人知道。白居易的這首詩諷刺了為立碑而誇耀門第、頌揚美德之風。因為據史書記載,為了給逝者弄壹篇好的墓誌銘,人們往往要花壹大筆錢找人代筆,而代筆人在豐厚利潤的驅使下,不顧逝者的道德事跡,只是為了滿足需要,就能寫出像姜太公孔子那樣偉大、令後人生疑的文字。
《舊唐書·李詠傳》中有記載:“詠好功名,尤作長碑。中朝雖降級,但衣冠、廟堂遍布天下,常持金帛求其條。制作前後有幾百首歌,也有幾百萬的接收量。當時我以為自古以來,就沒有財富這種東西。”
李詠是唐代著名的書法家,尤其擅長題詠碑文。正是因為“以文奪金”的強大生活本領,李詠經常被貶官,但生計不成問題,甚至可以用這筆錢來滿足交友所需的巨額開支。
劉禹錫在給韓毓文的奏折中也說:“公定侯碑,誌遂表錢。”壹句話的價格就像壹座金山。“裏面提到韓愈,因為擅長寫碑文,經常通過給別人寫碑文賺取巨額的貢獻。
其實韓愈曾經為王永寫過墓碑,所以得到了“壹匹馬,壹個馬鞍,壹個爵位,壹條白玉帶”作為獎勵。韓愈還稱贊韓紅在平淮西貝的貢獻,於是得到了韓紅的“絲五百匹”,相當於四百元,而韓愈當時的工資壹個月只有二百五十元,壹年不過三百元,可見這種金筆費用是非常可觀的。至於韓愈的其他“掃墓”之作,則頗為當時人所嘲諷。他的朋友劉查很嫉妒韓愈寫碑文賺的錢,拿了他幾斤黃金就走了。他還振振有詞地說:“妳向死者致敬,不如給我當生活費。”
白居易為元稹寫完墓誌銘後,還收到了價值60萬元的“藏火、馬鈺、絲綢、銀鞍、玉帶”。白居易雖然不願意接受與元稹的情誼,拒絕接受,但還是把這些財產捐給了香山寺,用於修寺。
正是因為寫墓誌銘的報酬如此豐厚,在如此巨大的利益驅動下,這些墓誌銘的作者不得不為死者洗白,甚至顛倒黑白,無中生有。但這種“以文奪金”的行為,總是不太體面。《太平廣記》中記載了這樣壹個故事:“唐朝宰相王獻喜歡和別人壹起題字。送潤浩的人誤敲左膀右臂王維門,魏說:‘大文豪在那邊。’"
就連杜甫也曾寫詩嘲諷李詠,李詠寫墓誌銘換來巨大的貢獻:“門下盡幹,碑上照四世。豐富的房子珊瑚鉤,這是編織成壹個蠍子。紫穗隨劍幾回,義不空。”“壹個老朋友去南郡,要錢做碑。此條為住,房中顛倒。”
可以看出,人們對這些墓誌銘是持鄙視態度的。
當然,墓誌銘貼金不是唐朝的習慣,而是自古就有。早在北魏時期,就有人明確指出這種墓誌銘是鍍金的,並且在《洛陽伽藍記》中指出:
“出生時的中庸之道。而他的死,墓誌銘上,盡天地之德,盡己所能生民,為堯舜之衡,為臣和高益。牧民之官,浮虎羨其塵;執法人員,埋輪謝其直。所謂生是偷腳,死是利索,謠言傷真理,花言巧語傷真理。”
人活著的時候只是壹個中庸之人,但死後墓誌銘裏卻包含了天地間所有的大德和生者所能做的各種好事。如果這個人是王者,那麽他可以和堯舜壹較高下。如果這個人是朝臣,那麽他和伊尹的功績是壹樣的。所謂賊,活著的時候偷了他的腳,死後卻可以偽裝成伯夷、舒淇那樣的人物。這些都是借助虛假華麗的辭藻在損害真相。
墓誌銘裏的例子太多了,藏惡揚善,洗白幹坤,無中生有。例如,唐玄宗的黃德毅很久以前就失寵了。在黃德毅病重期間,唐玄宗忙著溺愛武惠妃,而武惠妃則忙著陷害太子李瑛、鄂王李堯等幾位太子。黃德毅出生的李堯也曾因為親生母親失寵,不能為自己說話而憂心忡忡,但這並不妨礙黃德毅被吹捧為絕世墓碑。
“是最老的伺候,美女難得。送藥必經禦手,始床異於天。月氏使者,空談歸魂香;漢帝夫人,傷愈歸來的形象。”
當黃德毅的墓碑上寫著她病重時,唐玄宗每天親自給她餵藥喝。她安詳入睡後,徘徊在宮門不肯離去。黃德毅死後,唐玄宗仍然想念她,就像漢武帝想念李夫人壹樣。但其實所有有幸被皇帝親自侍奉的後妃,都會像李煜的《大周》壹樣在史書上留下記載,而不是只看到墓誌銘上的金字。
況且,皇甫德毅死後僅僅壹年多,李堯就因武惠妃誣陷唐玄宗壹日殺三子的悲劇,含恨而死。殘酷的現實撕碎了墓誌銘中華麗而蒼白的文字,說明這個不被寵愛的妃子怕是連臨死前見皇帝最後壹面都只是壹種奢望。
又如沛縣夫人吳氏的墓誌銘,自稱“太平公主次女,壹姓王緒”,是太平公主與吳的次女。但根據武氏死於開元二十五年,享年54歲,武氏最遲生於黑聖元年,當時太平公主的丈夫還是薛紹?又是如何與吳生下所謂的二女兒的?
例如,吳王李恪的次子李瑋的墓誌銘說,他的父親李恪是“皇帝的愛子”,是“特殊的寵物”。但就史實而言,李恪壹生並無任何恩寵事跡。而是連續多次被貶為大都督,600戶相繼被削,只剩下200戶有真璽。如此惡劣的待遇,在唐太宗。
雖然那是唐太宗立李為太子後的七個多月,他曾經心血來潮想把李恪改成太子,但這樣的想法只對最不可能同意的人戊己說過。被反駁後,他再也沒有提起過這件事,對未能提名他的李克也沒有任何保護的危險。而是嚴詞警告李恪:“妳若不守法,西漢太子劉旦就是妳的下場,哪怕妳是我的兒子,也是我的。
有人認為這個警告是唐太宗在“保護”李恪,要他小心。但是,作為太子,李恪的命不在自己手裏,而在皇帝手裏。僅僅警告李克要謹慎是沒有用的。只有讓未來的皇帝李治知道善待李恪,才能達到保護李恪的目的。
正是因為明白了這個道理,漢高祖劉邦生前特意給劉玉鑫留下了壹封信,讓他以後好好照顧自己曾經極力扶植的趙王如意;唐太宗在立李為太子時,也反復強調立李治的原因是為了保住他的三個兒子,李承幹、和李治。而唐太宗既然能想到為李承幹、李泰、李治的未來安全做規劃,為什麽不為李恪的未來安全做同樣的安排呢?我想,如果李恪真的像他兒子墓誌銘中吹噓的那樣,是個“皇帝的愛子”“驕縱特別”,怎麽會受到這樣的對待呢?
還有魏的,他們父子都是宰相。史書上明確記載,他的第二任妻子王婉作為後母,對繼子魏成慶非常嚴厲,輕易懲罰。魏李思,王萬的親生兒子,不忍母親如此對待自己的弟弟,便主動脫下衣服,要求代替魏承青背黑鍋。王綰自然不答,於是魏拿棍子責怪自己,王綰覺得對不起自己的兒子,對魏承青稍微好壹點。
於是,在王婉的墓誌銘中,這個明顯對待父母與對待繼子不同的典型繼母,被描寫成壹個待繼子如己出的慈母:“前主之子承慶,八歲受罰,十歲受妻養大,受賞受訓,恩情未久,學嫁,由妻所立。”常說生出來的孩子是李、舒,等等:俗女鮮有見識,前妻的兒子常遭人恨,孝成了奇,都是人。這是我深深的警告,我這壹代人都知道。”——可見當時的墓誌銘含金量之高,已經到了顛倒黑白、無中生有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