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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香港的歷史

1,先秦

約654.38+0.29萬年前,嶺南地區已有早期古人(馬壩人)。先秦時期,嶺南(包括香港)為百越之地,在《呂氏春秋》中稱為“百越”,《史記》中稱為“南越”,《漢書》中稱為“南越”。

2.秦漢時期

公元前222年,秦王嬴政統壹六國後,派屠呦呦率領50萬秦軍攻打嶺南。公元前214年,秦軍基本占領嶺南。隨即,秦始皇在其攻占的嶺南地區設置了“桂林、大象、南海”三郡。將香港納入其版圖,屬番禺縣管轄。

3.金朝

東晉鹹和六年(公元331年),香港屬東莞縣寶安郡。東晉鹹和帝六年,撥出南海郡東部,另設東關郡,轄寶安、興寧、海豐等六縣。寶安縣的轄區包括今天的香港、深圳、東莞,縣城就是今天的深圳南投市。

4.隋唐時期

隋朝廢除東關郡,轄地並入南海郡、廣州府,寶安郡改為南海郡,香港仍由寶安郡管理。

5.明清兩代

明朝萬歷年間,從東關縣劃出壹些地方建立新安縣,也就是後來的香港地區。此後,港島自萬歷元年(公元1573年)至清宣宗道光21年(公元1841年)成為英國殖民地,壹直屬廣州府新安縣管轄。

6.中華民國(1912—1949)

1941年65438+2月25日(被香港人稱為“黑色聖誕節”),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日軍入侵香港,駐港英軍無力抵抗。當時的港督楊別無選擇,只好宣布投降。香港被日本占領,開始了為期三年零八個月的“日治時期”。

1945 9月15日,日本戰敗後,在香港簽署投降書,退出香港,香港由英國重新統治。

7.中華人民共和國

1982至1984,中英就香港前途實施問題進行談判。1984、12、19簽署了《中國人民和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決定1997。中國承諾在香港實行“壹國兩制”。

1997年7月1日,中國政府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基本法實施。香港進入了“壹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新的歷史時期。

擴展數據:

1840年英國發動鴉片戰爭,迫使清政府於1842年簽訂《南京條約》,永久割讓香港島。1856年,英法聯軍發動第二次鴉片戰爭。1860年,英國強迫清政府締結《北京條約》,永久割讓九龍半島尖部。1898年,英國利用列強在中國劃分勢力範圍的優勢,迫使清政府簽訂了《擴大香港邊界專條》,強行租借九龍半島大片土地及附近200多個島嶼(以下統稱“新界”),租期99年,1997年6月30日到期。

中國人民歷來反對這三個不平等條約。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我國政府多次表明了我們在香港問題上的壹貫立場,即香港是中國的領土,中國不承認帝國主義強加的三個不平等條約,主張在適當的時候通過談判解決這壹問題,暫時維持現狀,直到解決為止。

十壹屆三中全會以後,中國人民為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完成祖國統壹、反對霸權主義、維護世界和平三大任務而奮鬥。鄧小平提出“壹國兩制”的構想來解決臺灣省和香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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