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是二十四史之壹,原名《太史公書》或《太史公公基》、《太史公紀》。它是西漢歷史學家司馬遷所著的壹部紀傳體史書,是中國歷史上第壹部紀傳體通史。作品書寫了從傳說中的黃帝時代到漢武帝第四年的三千多年歷史。
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司馬遷開始寫這本書,前後用了14年才完成。
《史記》包括十二列傳(記載歷代皇帝的政績)、三十家(記載諸侯國和漢代諸侯的興衰)、七十列傳(記載重要人物的言行,主要描寫人物和大臣,最後壹篇是序言)、十表(大事年表)和八書(記載各種法規,如禮、樂、性情、歷法、天文等等)。
有* * * 130部史書,52.65萬余字,比《淮南子》39.5萬余字,《呂春秋》28.8萬余字。《史記》規模龐大,體系完備,對後世的傳記史書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歷代正史都是用這種體裁寫的。
歷史記錄的位置:
《史記》被列為“二十四史”之首,與《漢書》、《後漢書》、《三國誌》並稱為“前四史”,對後世史學和文學的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其獨創的紀傳體編史方法被後世的“正史”所傳承。
《史記》也是壹部優秀的文學作品,在中國文學史上占有重要地位。被魯迅譽為“史家絕唱,離騷無韻”,具有很高的文學價值。劉向等人認為這本書“善序而理,辯而不華,質而不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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